※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銘言:
: ※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銘言:
: : 一樣是看板球員 但是歐力士自認無力留人 於是提前認輸高價賣出一朗
: : 巨人則是拼到最後一刻才宣告落敗 當中當然有經營立場上的考量 無所謂對錯
: : 而且就球員個人的發展來看 歐力士的作法是對球員比較有利的 讓一朗可以提早赴美
: : 但是你認為誰的作法比較能表現出永續經營的「氣魄」、「誠意」跟「決心」呢?
: : 眼前的La New跟吳偲佑也是一樣的 真的要論條件 美日能提供的條件鐵定比台灣好
: : 去美日發展對球員也比較有利 但是難道La New就這麼棄械投降? 我想不是吧?
: : La New該作的就是儘其所能提出「夠意思」的價碼、條件 再讓吳偲佑自己選擇
: : 成功留人當然最好(不過前面好像有人認為吳不值這個價 那就另當別論了)
: : 不成功的話不但沒損失 還得了個奮戰不懈的好名聲
: : 我想從此沒人能再質疑La New的經營決心 對於日後招徠球迷跟球員也大大有利
: : 推 sendana:先提條件讓他選擇要去或要留 不是更好? 218.174.141.144 11/16
: : 推 WellyT:中職對重視的球員 牛:要泰山拿兩千萬來.. 140.129.40.173 11/16
: : → WellyT:象:要黃金戰士拿城島來換 140.129.40.173 11/16
: 這時提到別隊 除了會引來紛爭之外 好像沒什麼用處
: 同樣是要表現對球員的重視 拒絕過去部分球隊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醜態
: 以具體的行動、實質的條件來表現球團經營的魄力和挽留的誠意
: 不正是展現舊思維和新希望之間差異的最好機會?
: 要不要出國讓吳自己決定 球團把自己該作的事作好就行了
: 什麼是該作的事? 我想不會只有幫吳買好機票送他上飛機而已
你提的條件當然很好,
不過似乎沒有考慮到現實的狀況,
如果就你開的這些條件去留下546要花多少錢?
如果以後還有別的選手打算出國,是不是同條件辦理?
能出國的選手,年資一兩年就拿了數倍於其他球員的薪水和一堆額外的保障
老闆要拿什麼去安撫其他的球員?
546就算留下來了,跟其他球員要如何相處?
類似的例子就像兄弟幾年前原本要挖梁如豪,
可是薪水比起兄弟原本的球員高了一截,
一但挖了梁如豪,整體薪資都得跟著向上調整,花的錢可就不只20*1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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