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銘言:
: 一樣是看板球員 但是歐力士自認無力留人 於是提前認輸高價賣出一朗
: 巨人則是拼到最後一刻才宣告落敗 當中當然有經營立場上的考量 無所謂對錯
: 而且就球員個人的發展來看 歐力士的作法是對球員比較有利的 讓一朗可以提早赴美
: 但是你認為誰的作法比較能表現出永續經營的「氣魄」、「誠意」跟「決心」呢?
:
: 眼前的La New跟吳偲佑也是一樣的 真的要論條件 美日能提供的條件鐵定比台灣好
: 去美日發展對球員也比較有利 但是難道La New就這麼棄械投降? 我想不是吧?
: La New該作的就是儘其所能提出「夠意思」的價碼、條件 再讓吳偲佑自己選擇
: 成功留人當然最好(不過前面好像有人認為吳不值這個價 那就另當別論了)
: 不成功的話不但沒損失 還得了個奮戰不懈的好名聲
: 我想從此沒人能再質疑La New的經營決心 對於日後招徠球迷跟球員也大大有利
: 推 sendana:先提條件讓他選擇要去或要留 不是更好? 218.174.141.144 11/16
: 推 WellyT:中職對重視的球員 牛:要泰山拿兩千萬來.. 140.129.40.173 11/16
: → WellyT:象:要黃金戰士拿城島來換 140.129.40.173 11/16
這時提到別隊 除了會引來紛爭之外 好像沒什麼用處
同樣是要表現對球員的重視 拒絕過去部分球隊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醜態
以具體的行動、實質的條件來表現球團經營的魄力和挽留的誠意
不正是展現舊思維和新希望之間差異的最好機會?
要不要出國讓吳自己決定 球團把自己該作的事作好就行了
什麼是該作的事? 我想不會只有幫吳買好機票送他上飛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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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