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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不反對球員要為自己爭取權益,而且美日都存在建全的經紀人制度.而且, 有經紀人在背後打理事務,球員專心打球,相當的好. 2.兄弟陳致遠當年在TML存在時期,早潘忠韋半年加入兄弟,我記的新聞曾說, 趙總開價到520至550萬,兄弟開價500萬,不過陳50比較欣賞中職的經營 手法和認同感較高,選擇以比較少的簽約金的兄弟,所以,陳致遠的500萬簽約金, 是畸型競價後的產物,誰取的陳致遠就代表那個聯盟的勝利.所以,如果,林智盛是 以陳50的簽約金為目標的話,可能會被宋吸血鬼誤導. 3.中華隊前後當家4,5棒:陳致遠(500),潘忠韋(300上下), 林智盛(?),我想林智盛在目前中職力行新人簽約最高250萬的默契之下, 應該有250到300萬的實力,可以拿頂級的合約,尤其在高熊放棄林岳平選 林智盛當狀元後,會讓林智盛真的以為自己有500萬的身價,當然如果,高熊隊 認為林智盛有500萬的身價,球迷也是忠心祝福. 4.反而我們比較擔心,宋立正的介入,會把很多事情複雜化,因為宋的目的就是抽傭, 眼裡想的只有錢,而己它又緊握有林智盛的合約,價錢不滿意就拉倒,反正林智盛 和宋立正本然就沒有放眼高熊,沒有心在中職,我不否認林智盛有陳50的身價, 但林智盛沒有陳致遠的人氣是真的,我也不否認高熊劉老闆對金剛的用心, 我只是反對宋這位王建民,黃俊中的經紀人的一些行為和做法,以前球員簽約會找律師, 會找父母陪同去和老闆談合約,宋想的是傭金.而且美國那一套在台灣這個未成熟的環 境,實在有點格格不入,我想信今天如果換成洪瑞河一定會比劉老闆更強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0.52
madboy:除非有本事被國外找去,不然領隊會議好... 推 218.167.56.62 01/10
dirfox:黃俊中的經紀人不是宋 推 192.192.154.33 01/10
ateng:是野球大︿︿ 推 220.139.135.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