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eseraph (ops)
看板Bears
標題Re: 委託經紀人談薪 林智盛開先例
時間Sun Jan 11 23:30:47 2004
※ 引述《sd09090 (山洪)》之銘言:
: 1.我不反對球員要為自己爭取權益,而且美日都存在建全的經紀人制度.而且,
: 有經紀人在背後打理事務,球員專心打球,相當的好.
: 2.兄弟陳致遠當年在TML存在時期,早潘忠韋半年加入兄弟,我記的新聞曾說,
: 趙總開價到520至550萬,兄弟開價500萬,不過陳50比較欣賞中職的經營
: 手法和認同感較高,選擇以比較少的簽約金的兄弟,所以,陳致遠的500萬簽約金,
: 是畸型競價後的產物,誰取的陳致遠就代表那個聯盟的勝利.所以,如果,林智盛是
: 以陳50的簽約金為目標的話,可能會被宋吸血鬼誤導.
: 3.中華隊前後當家4,5棒:陳致遠(500),潘忠韋(300上下),
: 林智盛(?),我想林智盛在目前中職力行新人簽約最高250萬的默契之下,
: 應該有250到300萬的實力,可以拿頂級的合約,尤其在高熊放棄林岳平選
: 林智盛當狀元後,會讓林智盛真的以為自己有500萬的身價,當然如果,高熊隊
: 認為林智盛有500萬的身價,球迷也是忠心祝福.
: 4.反而我們比較擔心,宋立正的介入,會把很多事情複雜化,因為宋的目的就是抽傭,
: 眼裡想的只有錢,而己它又緊握有林智盛的合約,價錢不滿意就拉倒,反正林智盛
: 和宋立正本然就沒有放眼高熊,沒有心在中職,我不否認林智盛有陳50的身價,
: 但林智盛沒有陳致遠的人氣是真的,我也不否認高熊劉老闆對金剛的用心,
: 我只是反對宋這位王建民,黃俊中的經紀人的一些行為和做法,以前球員簽約會找律師,
: 會找父母陪同去和老闆談合約,宋想的是傭金.而且美國那一套在台灣這個未成熟的環
: 境,實在有點格格不入,我想信今天如果換成洪瑞河一定會比劉老闆更強勢.^^
宋想的是佣金..沒錯阿:>
本來經紀人想的就是佣金,而且他如果真的有心搞台灣市場
想的絕對不只林智盛一個人的佣金,而還有其他中華職棒明星們的佣金
不要覺得抽20%或10%很多,球員自己去談未必會比抽完後的簽約金還多
再說從之前王建民的事件看的出來,宋和球員簽的不是終生갊不爽的話可以換掉,如果球員認為他自己去談賺的更多他可能過幾年可以把宋給解約掉
又不是楊法王和任左使"什麼?想轉隊!拿兩千萬來"
另一方面來想如果宋正立談完後讓林智盛很滿意,他也替自己在中職開出一條路來
又,我覺得台灣成棒養成野手的能力"極差",實在沒有任何一個野手敢說自己是日職的
即戰力野手,投手至少還有張許等人,再說林都22歲了,已經拉警報了(米職)
能出國的機會應該不大了,所以出國方面沒什麼好擔心的
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台灣開始有了經紀人拼領隊的模式,無論如何都是一件好事
台灣現在也不是沒有外國的經紀公司的經紀人常駐在此,只是感覺很有心,卻從來
沒有想過要把中華職棒的球員簽下來來幫他們爭取權益(大概是錢太少吧)
相對之下我覺得宋還不錯阿,至少他站在球員立場爭取"他和球員"的共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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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33.176
→ madboy:我不覺得沒有出國當靠山,宋能替林變把戲 推 218.167.67.84 01/11
→ madboy:台灣沒有FA,再大牌想轉隊都有法主左使擋 推 218.167.67.84 01/11
→ eeseraph:又沒試過怎麼知道宋有沒有變把戲的能力 推 218.168.33.176 01/12
→ eeseraph:我還是老話一句,先有球員工會才有FA的可能 推 218.168.33.176 01/12
→ madboy:已經有球員工會了...沒用不是嗎? 推 218.167.67.84 01/12
→ eeseraph:XD球員工會早就掛點了. 推 218.168.33.176 01/12
→ Mcdyess:當年的工會幹部幾乎都涉賭,就解散了 推 140.113.4.40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