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ronova (星空下仰望著天使)》之銘言:
: 不過我想
: 像這樣透過 "職業" 經紀人爭取自己的權益
: 才算是常態吧
: 不然這些球員真的是被球團牽著鼻子走
: 像我們在灌軟體的時候
: 有誰真的會特別去注意那些
: "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文" 嗎?
: 如果經紀人能夠幫球員在這些字裡行間
: 找到不合理 對球員有所傷害的部份並加以修正
: 那樣不是很好嗎?
: 甚至我希望
: La New能夠首開先例
: 跟球員重簽附有年限的新約
: 就算不能帶動全聯盟的風氣
: 至少讓大家知道自己簽的那份終身約實在 "不怎麼合理"
: 不過 希望宋正立別跟Maddux的經紀人一樣混蛋就是了..
說真的La New首開先例 跟球員簽下自由合約
對La New來說 除了自討苦吃之外看不出有什麼好處
要就從基本搞起 成立球員工會 薪資仲裁制度等來改善
只有自己一隊這樣搞 等球員養大了自然會有別的球團砸錢挖人
而你還不能挖別人的 合約不同....
而且說要得到球員認同 目前球員不能自由選擇要進哪隊
說要吸引球迷 球迷也不見得會吃這一套
目前在中華職棒大聯盟 說有經紀人制度比較好 實在是效果有限
由經紀人幫你看合約固然比較仔細
但發現合約不合理又如何
除了讓經紀人抽傭之外 看不出來經紀人有什麼作用
就如同在使用自來水場 台電 中華電信 Microsoft的服務一樣
不合理 又如何
難道大家沒繳過"室內線路維護費"5元這筆帳
電信局在還沒開放民營之前都說價格很合理 是在服務人民
開放之後....從前繳過的幾倍國際長途電話費 大哥大通話費是繳心酸的?
像這種情況 找個經紀人來談就會比較好嗎??
當然被國外球團看上的球員則不在此限
其他球員....拿什麼跟球團談? 雞排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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