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ma ()》之銘言:
: 從這個角度,你的說法沒錯,
: 但我會試著從另一角度去看,
: 我會考慮失分的情況,
: 像面對統一有強救援凱撒,你也認為這時可以利用觸擊拿這1分,
: 但如果本身的後援能力不強,失分偏高,
: 拿這1分的贏球機會不高,我情願去賭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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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還是雞同鴨講
這段的意思是???
對阿
很多時候不該用觸擊的阿
大家說的是一樣的事阿
:
: 犧牲打對「台灣球隊」得分的貢獻為每觸擊一次「減少」得分0.24545分
: 也許是我的閱讀能力有問題,是我對這句話有所曲解,
: 我認為既然每觸擊一次「減少」得分0.24545分,那為何還要用觸擊呢?
: 以為你完全反對觸擊。
也許數據的意義不能像我這樣解釋
but -0.2454 的解讀不是每次必定是負0.2454分
所以重點還是時機的選擇阿
怎麼還是在說什麼"完全反對觸擊阿"
搞不太懂怎麼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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