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10/02/11/91-2569801.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中職明星投手張誌家遭到檢方起訴求刑2年,檢方在起訴書中清楚寫明,張誌家答應蔡
政宜打假球,甚至以家裡需要錢為由要求分紅,前後共收了280 萬元,甚至接受性招待,
不過,張誌家收了錢後卻不敢放水,被檢方批是「最惡劣的球員」;至於原本相信兒子的
張家兩老,如今也不敢再出面力挺。
張誌家涉及打假球,遭到求刑2年,台中太平老家今日大門深鎖,張誌家父母不在家,只
剩哥哥一人。張誌家哥哥受訪時說,弟弟並未與家裡連絡,爸爸媽媽則是「出去玩了」。
家人選擇低調面對,不再站出來力挺,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張誌家罪狀寫的清清楚楚(相
關新聞見:http://www.nownews.com/2010/02/10/341-2569638.htm),早在97年5月份
時,張誌家就和蔡政宜接觸,答應配合打假球,收取230萬訂金,約定之後每打一場假球
扣抵1百萬。
同年7月13日的比賽中,球隊放水輸球,詐賭成功,張誌家沒有下場,還是分紅50萬;9月
27日再度比賽,張誌家配合放水給,甚至嫌獎金太少,以家裡需要錢為理由要求分紅多一
點。張誌家的要求,蔡政宜都乖乖吸收,甚至提供性招待,但張誌家卻在收了錢後不敢放
水,讓蔡政宜大輸。
另外,在檢方兩度測謊中,他被問到是不是有收受范訓銘和蔡政宜的錢打放水球時,居然
都沒有通過,說謊率高達百分之百,被檢方痛批是最惡劣的涉案球員,因此對張誌家具體
求刑2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學風、洪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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