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團仍認為他的場上表現並未有令人
感到懷疑之處。
La new球團指出,雖然媒體報導陳昭穎已經承認有不法行為,但球團方面得到的訊息,他
並沒有承認涉案。根據熊隊了解,雖然蔡生豐要求配合放水,陳昭穎礙於師徒關係口頭答
應,但並沒有實際配合。
La new球團並表示,從時間點來看陳昭穎在比賽中表現得相當好,並沒有令人感到可疑的
地方,熊隊將靜待司法單位將證據呈現,一旦有明確事證出現,球團會依聯盟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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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聯合報的:
這次檢調偵查的腳步如果停滯不前,對職棒不是喜事,應該是令人悲哀的壞消息,因為檢
警監聽了半年之久,竟然只抓「小尾」的陳昭穎,相關組頭與涉案球員都以證據不足被飭
回,辦不到人,恐怕以後職棒只會大亂,壞了一鍋粥的老鼠屎更是肆無忌憚。
目前職棒聯盟與球團把揪出害群之馬的責任寄望在檢警身上,似乎忽略自身應該負有「內
部自清」的責任與義務。
球員搞鬼,教練團看不出來嗎 有一位職棒總教練說:「如果連球員有問題都看不出來,
這位總教練也不必幹了,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難道一起比賽的球員也看出不來嗎?有球員私下表示:「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只是沒人敢
說。」
這就是棒球人的悲哀。現在只能要求「自清」,自我保證不打放水球,對別人打假球,即
使心知肚明,也不敢說,深怕被波及,擋了別人的財路,難保黑道不會找上門,身家性命
要緊,誰敢開玩笑。
令人矛盾的是,球員在要求自清之中,又擔心壞分子會衝擊職棒,等到那一天,讓大家不
敢說出口的不肖分子,真的把職棒搞垮了,大家一起沒頭路,這個責任又該由誰來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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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有這麼容易看出來嘛...
為什麼前幾天會不容易看出來(專業的球員有其技術),
最近的聯合(黃麗華/特稿)又說:「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要不是聯合說法有問題,就是這二篇無法放在一起看,因為放在一起看,
你會得到一個結論:
假設洪總看不出來 -> 他該回家吃自己
假設洪總看得出來 -> 變成陳昭穎無罪(表現正常沒放水)
雖然聯合很喜歡寫小說,但是能夠讓我得到這個機車的結論也不簡單
再來,如果按第一篇,和目前檢調的動作來看
(假如新聞沒錯的話)
我「猜」檢調確實有監聽出一些陳昭穎的不正常對話,而且
陳昭穎在第一時間內被嚇到,因此被押是因為錄音帶加上自白(以及放出來後
有串證之虞 -> 組頭是因為證據不足)
檢調「開始」要查金錢流向了(這害我 shock 到,這該一開始要追的時候
就要查的東西),
而根據網友的描述,陳昭穎是個很單純的人(如果是啦,其實我不了解他的個性),
所以理論上沒什麼人頭戶的可能性,金錢流向的結果將會一翻二瞪眼
因為只有錄音帶(沒有當事人對話的情境),所以陳昭穎的戶頭沒有異常的流動
就可以證明他的話有一部分的真實性
雖然蔡生豐要求配合放水,陳昭穎礙於師徒關係答應但並沒有實際配合
反之就是他說謊了... 但是如果到這個樣子,
這個案子會變成徹底的鬧劇而且辦不下去,
聽說檢調說他們有秘密武器,可以看下去他們的秘密武器是什麼
也許會推翻我這整篇文章
如果辦不下去,
不但檢調的威信會下滑不少,人民對他們的信心會下降(雷大雨小)
沒辦完對於聯盟認真打球的人是一種傷害
而且在部分球迷的心中會留下陰影
所以真的一定要辦就要辦到底...
但是我實在很難相信他們會沒有一開始就查資金流向(黑鷹事件一開始就查了),
有這麼笨的檢察官嗎...
另外,這次偵辦的檢警在動作上違反了不少偵查不公開原則(如果媒體寫的報導是真的)
其實很難讓人不懷疑他們是不是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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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鄉民又來鬧版了 :D
節錄某家報紙的:
對於陳昭穎遭警方聲押一事,La new球團晚間表示,雖然警方對外透露陳昭穎坦承涉案,
但據球團所知陳昭穎僅止口頭答允,並未實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