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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賽事名稱:1999台灣機車錦標賽 2.主辦單位:中華賽車會 3.比賽地點:龍潭TIS賽車場1.85KM跑道 4.比賽日期: 第一站 3月28日 第二站 4月25日 第三站 5月23日 第四站 6月27日 第五站 7月25日 第六站 8月29日 第七站 9月26日 第八站 10月24日 第九站 11月21日 第十站 12月26日 5.參賽者資格: 僅限中華賽車會1999年註冊加盟之機車隊或俱樂部,不接受個人名義參賽。 6.賽車手資格: 參賽車手必須持有中華賽車會1999年有效之比賽執照及TIS賽車場會員証。 參加SP-150(A)組之選手僅限CTMSA列名推薦之資深車手(名單列後),其單圈實力在 1:19秒以內。 參加SP-150(B)組選手,為曾具比賽經驗,且圈速在1:24秒實力以內者(名單列後),或 過去曾列為A級車手但已兩年未參賽者皆屬此。 參加SP-150(C)組之選手僅限新手及單圈實力未達1:24秒之車手。 過去參賽記錄未滿五次之車手一律持NOVICE新手執照;完賽五次以上者發 NATIONAL全國級執照。 各級車手不能跨組參賽,但MINI-BIKE除外。 未滿十八歲之參賽車手,必須出具家長及車隊領隊共同簽署之參賽同意書始准報 名。 7.參賽車輛之資格: 除了MINI-BIKE外,所有參賽車必須為國內量產之機車或速克達,且必須付原始行 照並登記引擎號碼。 所有參賽車須拆除牌照、後視鏡、載貨架及其它可能傷人之物件。 8.比賽車之分組: SP-150(A):國產150cc以內之打檔道路跑車,二或四行程皆可,並可作有限度之改裝。 SP-150(B):國產150cc以內之打檔道路跑車,二或四行程皆可,並可作有限度之改裝。 SP-150(C):與SP-150(B)完全相同。 MINI-BIKE:以原廠50cc之引擎改裝至不超過65cc之無車殼速克達改裝車,車架不限。 速克達S-100:以國產原廠90cc之引擎改裝至100cc以下,且塑膠車殼保持完整之輕機 車。 速克達S-65:以國產原廠50cc之引擎改裝至65cc以下,且塑膠車殼保持完整之輕機車。 9.車號及顏色之區分: 參賽車必須依不同組別自行選號,每組別自1至99號,先報名先登錄。 比賽號碼紙之規格必須如附圖之標準。 各級別號碼紙顏色分別: SP-150(A):開放自由選色,但要明顯反差者。 SP-150(B):紅底白字。 SP-150(C):黃底黑字。 MINI BIKE:紅底白字。 S-100:紅底白字。 S-65:黃底黑字。 10.參賽車之改裝規範:(詳見技術規則附件) 11.參賽車輛之噪音限制: 所有組別之參賽車其引擎最大噪音值不得超過99分貝(測量公式為距離排氣管尾 端45度夾角範圍50cm處,以量壓計測量引擎至3/4油門時之最大噪音值,測量容 許誤差值5db。 12.輪胎:一律禁用光頭熱熔胎。 13.比賽方式: 本系列賽事共分十站進行。 各級別均統一使用1.85KM跑道。 一律採靜態起跑,集體出發爭先賽進行。 測時賽成績為決賽之排位依據。 每站每級別各進行一個回合之決賽。SP-150(A)20圈、SP-150(B)16圈、SP-150(C)12 圈,其他MINI-BIKE、S-100及S-65均為10圈。 14.積分計算方式: SP-150(A)最先完賽前15名可得站積分如下: 30 , 24 , 20 , 17 , 14 , 12 , 10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其他各級完賽前10名車手可得積分如下: 20 , 15 , 12 , 10 , 8 , 6 , 4 , 3 , 2 , 1。 各組別實際得分人數不得多於參賽人數50%。 賽後驗車不合格者,其積分名次皆取消,由後者依序遞補。 賽季中升級之車手,其原有之積分除可繼續保留於原組外,升級後所獲得之積分亦 可累計為原組別之年度總分。 車隊總錦標積分計算辦法: 每一註冊車隊皆為參賽之對象,唯每站比賽中,不論該車隊有幾位車手參賽,僅錄 取當日成績最好之三位車手積分累計為站積分,十站總分最高者獨得最佳車隊錦 標。 車手個人錦標積分計算辦法: 每一車手均為參加之對象,但單站中選手參加一組以上比賽時,亦僅計算其積分較 高之組別成績,十站總累計最高分者,獨得最佳車手錦標。 15.驗車: 比賽日之賽前驗車: 包括車手之證照、車手個人裝備、車輛安全設施、核對引擎號碼、感應器及比賽號 碼紙之規格,並廣告貼紙之位置等。 賽後驗車: 受檢車依主辦單位通知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排氣量等項目之檢查,受檢者應自動先拆 開引擎汽缸頭蓋以利檢查工作之進行。 驗車監督委員會: 每站由大會指定參賽車隊正式代表三人(預備一人)組成,負責賽後之驗車,對疑有 不合規定之車輛,先進行不記名投票,以決定是否要拆解驗車。如決定拆解,則由 此委員會監督並判定,其結果不接受上訴。如果受驗之車為委員中之一車隊,則該 委員自動退出該項職務,並由預備代表執行其職務。 16.測時感應器之特別注意事項: 感應器之安裝方向必須正確如圖示,並必須固定穩固。 感應器每組輪流使用,完賽時必須自動至工作人員留註處交還。 每一參賽車必須購買固定底座(200元)自行固定於指定位置上(見附件)。 比賽前由大會工作人員核對號碼並以插梢固定於底座上。 比賽中如有轉倒,車手必須撿回掉落之感應器裝回底座上再行比賽,如失落感應 器,大會將以手動計時補救,但登錄若有失誤,將不接受車手之抗議。 如比賽中失落感應器未能當場找回,必須於比賽結束後自行前往失事地點詳細找 尋,當天未能尋獲者,由車隊負責賠償,每個貳萬元正,自保証金扣除。 17.錦標及獎勵: 每站各級冠亞季軍車手分獲獎盃乙座。 年度各級冠亞季軍車手分獲大型獎盃乙座。 年度最佳車手獎:總積分最高之個人車手可得大型獎盃乙座。 年度最佳車隊特別獎:年度屬下車手參賽獲車隊積分總分最高之車隊可獲得大型獎盃 乙座。 18.選手權: 中華賽車會將以本錦標賽之成績排列本國車手名單(NATIONAL LIST)呈報FIM總會,並作 為選拔國家代表隊之唯一依據。 19.獎金: 大會將提供30萬元總獎金,於年度結束後依以下方法分配。 分配獎金車手之資格:僅限SP-150(A)年度參賽超過五站(含)以上之全部得分車手及其 它各組年度總積分前三名之車手。 三十萬元除以所有具資格得獎車手之積分總和為每基點之現值,再按各車手個別得 分依比例分配。 依政府規定,獎金超過4000元者,須扣繳15%。 20.罰則: 凡比賽中有惡意阻擋或衝撞行為,經警告未改善者, 將受黑旗失格處分,並有可能 依情節輕重判停賽一場或以上。 凡被判黑旗之車手,未依規定進PIT並向裁判報到者,除罰禁賽外,車隊罰款5000 元。 凡參賽車手於比賽場內惡意相向並動手打架者將移送法辦,肇事者並禁賽,車隊亦 負連帶責任,罰款5000元,當日車隊積分全部取消。 嚴禁車隊或車手間進行以賽事為賭博之行為,經查証屬實者,將全部禁賽,保証金 沒收。 得勝車手未著完整賽車服上台者罰款500元,未上台者罰1000元,年度頒獎典禮缺席 者罰2000元。 於整備區及維修區通道內快速騎行或逆向開車者,一律處罰5秒之STOP&GO。 偷跑起步者罰5秒之STOP&GO。 罰STOP&GO而不進PIT者於賽後加罰30秒,亦有可能被取消其成績。 車隊未依指定派員出任驗車監督委員會者,罰2000元。 罰款必須於下一站比賽前繳清,否則該車隊將禁止出賽。 21.車手隊籍與執照別之異動: 年度內車手之隊籍不得變動,如有特別原因轉隊者,必須於比賽前檢附原車隊出具 之離隊同意書始得為之。離隊前之車隊積分仍歸原車隊所有,但車手積分仍跟車手 而異動。 SP-150(B)之車手於賽季中若累計積分超過70分,且圈速曾達1:19.000以內者,將強制 升級至SP-150(A)組,其原有積分繼續有效保留於(B)組中。21-3 SP-150(C)之車手於賽 季中若累計積分超過70分,且圈速曾達1:24.000秒以內者,將強制升級至SP-150(B) 組,其原有積分繼續有效保留於(C)組中。 22.報名: 報名日期: 1999年3月1日起至3月18日止(第一站)其他站比賽日前之星期五截止報名。 報名方式: 一律採車隊負責人統一集體報名,可親自至本會辦理或採傳真方式報名,傳真 後並以電話確認。 報名地點: 台北辦事處:台北市八德路四段55號2樓 TEL:02-27645169 FAX:02-27645040 龍潭辦事處:龍潭鄉楊銅路218號2樓 TEL:03-4717688 FAX:03-4717690 報名費用: SP-150(A)組:每站1600元。 SP-150(B)組:每站1200元。 SP-150(C)、MINI-BIKE、速克達S-100及速克達S-65:每站1000元。 (均含車手報名費、車手100萬意外險、午餐券一張、PIT PASS兩張及貴賓券兩 張) 報名費以即期支票掛號郵寄: 台灣賽必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或直接電匯下列帳號,並將跨行匯款回單傳真本會確認。 第一銀行 松江分行 帳號:146-50-328462 戶名:蔡明娥 逾期報名及繳費者,每一參賽車手加收行政費用500元。不接受任何臨時報名,車手 名單臨時更換者,罰扣行政費用200元。 保証金:每一車隊須於比賽前交付二萬元之支票(到期日為1999年12月26日)或現金予 大會,作為感應器及罰款之保証金。年度比賽結束後退還。 23.報到: 比賽日上午9:00~10:00AM於TIS觀眾停車場報到亭辦理繳費及領取通行証件。 將工作車通行証貼於前擋風玻璃外,車手及隨行人員胸前貼上PIT PASS貼紙,並持 貴賓券,再開車至TIS選手區入口處列隊進場。 逾時報到者,請把車輛停置門外,由領隊走路至選手中心二樓補辦報到,並繳納遲 到罰金每隊500元取得証件後再帶隊進場。 24.其他: 凡本特別規則未明列之事項,均以中華賽車會CTMSA1999規則書為依據,其他 任何追加或更改之規則或說明以大會賽訊通告書面公佈者為準。 1999年中華賽車會重機車賽車手名單 ★全國級SP-150(A)車手: 陳計至、陳文輝、蔡爾生、蔡金龍、蔡光雄、何基盟、 何國永、何正忠、李世棟、廖鎮南、呂學文、劉鍾仁、 劉松豪、林廷勳、林正評、林竑逸、林宗志、林佳昇、 郭智文、蘇瑋程、塗志仁、湯聖堯、王海平、王文鴻、 王斌良、王欽文、吳志堅、楊柏根、于濟光、游敏村。 ★全國級SP-150(B)車手: 陳家慶、陳佑宗、陳育民、陳慶祥、陳建誠、陳慶霖、 陳昭良、張行健、張財清、張祖君、張智傑、張惟程、 張敬毅、邱俊榮、邱逸瑋、周成家、周子圍、江浩揚、 江錦祥、蔡文遠、蔡峻豪、曹次堂、莊順吉、章國璽、 趙育靖、黃世和、黃俊瑜、翁建福、詹強閔、祝文俊、 高人仰、郭明財、廖士傑、勞威森、路建中、劉界甫、 李文鈺、賴俊瑜、林道奇、林宗榮、林昱甫、林士瑋、 林新銓、林俊呈、林俊榮、林啟明、林國文、徐雲泰、 徐茂華、王泰翔、吳肇展、吳仲軒、吳啟智、游國元、 楊佳恩 楊佳恩。 -- 歡迎加入台大機車研究社 我們的社辦在二活801室 我們的社聚是每星期二中午在新生202教室 沒有下雨的星期六是洗車 ,拆車 ,出遊或練車的時間. 有興趣的可以於星期六早上九點到男八草坪來集合 或是mail給我 , 有活動我會通知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ym80222.ym.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