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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USC] 看板 作者: laio (綠野幫-月光海白雲島) 站內: USC 標題: [轉貼] 從雷擊事件看落實緊急救護訓練之重要 時間: 2005/05/10 Tue 05:18:37 http://www.mnd.gov.tw/division/~defense/mil/mnd/mhtb/%E5%BE%8C%E5%8B%A 4%E5%8D%8A%E5%B9%B4%E5%88%8A/Magazinefile/mag30/NO30/30-6.htm 從雷擊事件看落實緊急救護訓練之重要 後勤學校 夏祖怡少校   提 要 一、「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意外事故的發生,往往非我們所能掌 控的,而在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的反應與現場傷患的緊急處置卻是非常重要而 且應該是眾人必須瞭解與知悉的。 二、現實緊急情況中能否確實做到,有賴紮實的緊急救護教育訓練、膽大心細的 操作勇氣及正確急救觀念的深植。 三、此篇文章是藉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在某單位所發生的雷擊事件,來探討此一 重要課題。 壹、前 言 民國八十七年起,全軍已將心肺復甦術(Cardia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 PR)納入所有新訓中心及各軍事院校入伍生的訓練課程中,各部隊的駐地訓練亦 將CPR列為測考項目之一,顯見其受重視的程度。但是訓練器材不足、訓練教官 師資與助教的不足、上課受訓學員生的學習心態等諸多因素下,使得訓練成效並 不彰。 而陸軍後勤學校士林分部(前衛生勤務學校)自民國八十五年配合政府政策,開 辦初級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Bacic,EMT-Ⅰ)訓練班, 並自八十六年起將EMT-Ⅰ訓練之課程綱目,全部納入年度基礎教育訓練班隊的 課程內(除義務役預官班醫、牙分班、國防正分班及預財士官班隊外);九○年 起義務役預官牙科分班及國防正分班之藥學、護理、公衛分組等班隊也加入了EM T-Ⅰ的訓練課程;陸軍總部及陸軍後勤測考中心亦自民國八十七年起,將EMT- Ⅰ訓練之課程納入年度衛生部隊駐地訓練及駐地基地測驗的項目中,並將CPR 納入其他非軍醫兵科部隊的駐地基地訓練測考項目中;海、空軍及其他軍種亦將 CPR訓練列在年度教育訓練的課程項目中。 種種積極之預防措施與作為,理論上在軍中碰到諸如此類事件,特別是有幹部在 場時,應該是不慌不亂、依照步驟、按部就班的給予傷患適當且必要的處置,但 為何仍然有以往錯誤的觀念與舉止-『拖、拉、送』呢?實在值得我們深思與探 討的。 貳、本 文 這件事故用『晴天霹靂』四個字來形容是再貼切不過了!以下就先為大家描述整 個事件的概況: 雷擊事件紀要: 一、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高雄豔陽高照的午後約四點十分,突 然晴天霹靂,天空傳來低沈轟然的雷聲;醫務所的上士醫務士對一位學長說道: 「這種雷要是打到人是會死人的!」,話才剛說完,接著就聽到一陣陣雜亂的腳 步聲,其中還夾雜著求救的呼喊:「醫務所、醫務所!」,其中一位來求救的上 尉說:『有人被雷打到了!』 二、這位醫務士毫不猶豫的就往外衝趕往事故現場,同時要醫務所內的醫務兵儘 快將醫官找回來(當時在室外操課駐點);當醫務士衝往事故現場途中,看到現 場是一片混亂,有一班××暑訓班受訓的學員亂成一團聚集著,還有一位上校和 一位中校也在事故現場。現場共有三名傷患產生(註一),其中有四位學生將直 接被雷擊命中的傷患,各抓著一隻手或腳抬著往醫務所衝去,而傷患的臉是朝下 的。 三、此位醫務士邊跑邊大叫:「你們在幹什麼,快放下來!」,這四名學生當場 停了下來愣在原地,但是他們的手仍然抬著傷患,醫務士只好用吼的:「快點、 快點把他放下來!」,此時學生才意識過來,趕緊將這名傷患翻身放下。 四、而在傷患被放下的同時,此位醫務士也到了傷患身旁,沒有絲毫的猶豫便立 即評估患的意識、呼吸及循環狀況,同時要求旁人協助趕緊去叫救護車、並到醫 務所拿手動式甦醒球(Ambu  Mask);當她評估並發覺這位傷患沒有呼吸及心跳 時,她毫不猶豫的立即對患實施心肺復甦術。 五、在經過一番努力搶救之後,這位患者恢復了心跳及呼吸,意識狀態為對痛有 反應,而此時救護車及醫官也趕到了事故現場,於是此位醫務士便將這名傷患交 由醫官送上救護車,而她則繼續緊急處理另一位二、三度燒灼傷的傷患,並將他 送上救護車,與前述之傷患一起送往國軍左營醫院。 六、當救護車駛離現場前往醫院後,她則留在事故現場照顧另外一位被嚇暈的學 生,並同時聯絡國軍左營醫院急診室,告知有二位被雷擊的傷患將送往醫院。 事件發展到此,各位讀者或許覺得應該就沒事了吧!   No!No!No!事情還沒這麼快就結束呢! 七、根據所得到的資料顯示,這位傷患送達國軍左營醫院急診室時,其生命徵象 又改變為無生命狀態(註二),經急診室醫官給予患者施以高級心臟救命術(Ad vance Cardiac Life Support,ACLS)(註三)急救後,患之生命徵象再度 恢復過來,但是昏迷指數(註四)僅為『2T』(註五),因此立即將傷患移送 加護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觀察、治療(時間為18:00時)。而 另一位二、三度燒灼傷的患者則在到達醫院後,就立即被移送燒傷ICU治療。 八、七月二十五日昏迷指數仍為「2T」。 九、七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昏迷指數上升至「9T」:E-3,M-5~~6,V-T。 十、七月二十七日昏迷指數恢復到「11」,可以By order(聽口令作動作),並 拔掉了鼻胃管。 耝、七月二十八日由加護病房轉一般病房。 聢、八月十七痊癒出院歸隊。 以上是整個事件過程及雷擊傷患的主要急救與治療過程。從整個雷擊事件現場狀 況與處置情形,有一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們好好的來探討: 一、第一時間反應的人處置作為是否正確? 依據緊急救護基本原則(亦是心肺復甦術之標準操作程序)-『叫、叫、A、B、 C』來看,答案是不正確的!為什麼呢?! (一)回顧此一事件: 讓我們將時間再轉回到七月二十四日當天,這些政戰暑訓的學生在事故發生之際 ,他們所做的是:『四位同學抬著傷手腳,並傷臉面朝下,抬了就往醫務所。』 (二)正確的作法應該是: 1.首先要先『確定傷患的意識狀態』是清醒的、模糊的、還是完全無意識? 2.當發現傷病患沒有意識之後,接下來所要做的是『趕緊呼救』,啟動緊急醫療 救護系統,以便儘快獲得急救醫療資源。 3.而在求救之後,並非就停下來等待救護人員到來,而是要協助傷患將『呼吸道 暢通』,因為:昏迷的患,舌頭會往下掉而將呼吸道堵塞。 4.接下來應該要『確定患有無呼吸』。如果有呼吸,則要將患由平躺擺成復甦姿 勢;而如果沒有呼吸則需要先給患緩吹兩口氣,以確定患呼吸道是暢通的。 5.接著要『確定患的循環情形』。如果有循環現象,則施以人工呼吸,每分鐘10 ~12次;如果患沒有循環現象,則必須立即對患實施心肺復甦術。以上的操作說 明在今年三月陸軍後勤學術半年刊第28期所刊載的『2000年心肺復甦術急救準則 重大變革』文章中已有詳細的介紹,故不再贅述。 (三)第一時間反應的人所犯之錯誤: 1.這些同學沒有完全做到上述所描述的急救觀念、步驟與措施,他們只做了幾乎 是所有的人都會做的反應『叫(七嘴八舌)、大聲呼救』。 2.他們並未在事故現場立即將傷患的身體翻轉過來。因為傷患倒下時,是全身痙 攣而正面倒下,此時將傷患臉部朝下搬運,呼吸道勢必受阻而無法正常呼吸。 3.沒有立即檢查患是否仍有呼吸及循環(心跳),只是急急忙忙的將患者『拖、 拉、送』。 雖然該單位的醫務所離事故現場不是很遠,但也要花一、二分鐘,如果當時只有 一個沒有受過訓練的醫務兵在,而沒有醫官、醫務士在的話,相信這群學生的下 一個動作,不是在那邊大罵醫務所為什麼沒有醫官、就是急著找救護車,但是絕 對不會有人去為那位傷患實施CPR的。如此將會失去老天所賜給的『恩惠時間』 (註六)。 讓我們來好好思量一番,這些學生這樣慌亂且毫無章法的舉動到底對這位傷患有 沒有幫助呢?沒有,一點幫助都沒有。以上諸般的舉動只會造成一個結果,那就 是:這位同學現在絕對沒辦法安然無恙回到政戰學校繼續他的課業。 二、事故現場緊急救護的觀念是否被重視且深植在每位國軍官兵的腦海中呢?這 個答案依舊是否定的。 (一)難道這些學生沒有受過心肺復甦術的急救訓練嗎? 有!在前面我們已經說過:自民國八十七年開始,所有新訓中心及軍事院校的入 伍生都必須接受四個小時心肺復甦術急救訓練。而這些政戰暑訓班的同學還僅為 一年級,離當初在官校入伍教育所給予他們的心肺復甦術急救訓練時間還不滿一 年,為何在事故發生之時,還會有如此驚慌失措的舉動呢?! 1.因為在新兵入伍訓練時,雖然接受過四小時心肺復甦術的緊急救護訓練,但真 正碰過案例的人數本就已經不多,而敢放心大膽下去急救的就更少了。 2.除了新兵訓練及官校入伍生教育時必須接受四小時的心肺復甦術外,下到單位 後,除衛生部隊外,其他兵科、部隊除非碰上基地測考,幾乎就不再會實施相關 的急救訓練課程與操作。不要說他們這些沒有受過專業急救訓練的學生會如此, 就連受過專業急救訓練的軍醫官、士、兵如果沒有經常的訓練與磨練,下了單位 只要一個月沒有接觸練習,保證一定全部還給教官。 (二)中高階長官對緊急救護觀念與技能的漠視,所造成的影響: 1.筆者在某單位受訓時,在結訓檢討會前,就軍醫的專業立場與緊急救護的角度 ,針對該單位的一些管制措施會影響到急救的時機,向該單位教務處長(官階上 校)提出改善建議,結果所得到的回應竟然是:「唉呀!會活的死不了,會死的 就是會死,不差那一、二分鐘的啦!」,令筆者當場為之氣結,心中為國軍長官 有如斯的觀念而感到傷心、難過。心中暗暗想著,如果發生事故的是他的兒子, 卻因為不妥當的管制措施,導致救護車延誤到達,錯失了救命的黃金時間,而使 他失去了寶貝兒子,相信這位長官就可能會改變他的觀念與說法吧。 2.曾經有位上校階的長官在某個會議場合中,當眾臉不紅、氣不喘的說:「心肺 復甦術有什麼好學的,我五分鐘就可以學會了!為什麼授課時數需要安排到四小 時、六小時甚至到八小時?」我們的高階長官都有如此的想法,教這些在下位者 又能如何建立良好、正確的急救觀念呢?!筆者實在很想當面向那位長官報告, 他如果真能五分鐘就能學會心肺復甦術,而旁邊沒有人提醒的情況下,能夠一個 步驟都沒錯的完成整個操作程序,那他一定是全天下最聰明的人,而其他全天下 的施教者與所有的學習者就通通都是白癡了。 3.再加上大多數的長官觀念中,仍保有著:「有人受傷,趕緊去找醫官!」的觀 念,而忽略了事故現場第一時間急救的重要性。所有技術的操作(包含基本救命 技術),都需要靠不斷的練習、練習再練習,才能達到爐火純青、熟能生巧的境 界,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這個道理,但大多的學員生在受訓後不再有機會複習或是 碰觸急救相關的事項,基本上很快就會全部忘記。 因此,一旦碰到事故且有傷患產生時,能不驚慌失措實在也很難。 三、嚴考核、嚴淘汰下的成效:專業素養與氣勢 本校自民國八十五年開辦EMT-Ⅰ訓練班,八十八年開辦EMT-Ⅱ訓練班以來,向 來就以嚴考核、嚴淘汰出了名,每位前來受訓的學員,無不哀聲連連,但經過如 此嚴格的訓練、洗禮之下,最後能夠通過測考認證的學員,其專業素養都有一定 的水準。我們再回過頭來想想整個事故的過程: (一)如果當時這位女醫務士的氣魄不夠(僅一人氣勢壓過慌亂的人群),沒能立 即制止那些同學繼續搬運,使她能在現場為雷擊傷患實施急救措施,就不可能在 第一時間使該員恢復心跳與呼吸並對痛有反應。 (二)如果她(醫務士)的緊急救護專業素養不足,現場沒有辦法對傷患詳加評估 後而立即對傷患實施心肺復甦術,相信她的思考邏輯與後續作為,將與那些同學 沒有兩樣(拖、拉、送)。慶幸的是,該員於今年六月十五日於本校中級救護技 術員「EMT-Ⅱ」訓練班結訓,並取得EMT-Ⅱ證照,且能適時的將其所學確實應 用出來。 (三)如果這位女醫務士的膽子不夠大,就算她身懷救人、救命的技能,卻不敢對 此傷患施救,那一切的一切仍回歸於原點。相信即使救護車很快就到達事故現場 ,將傷患送往國軍左營醫院急救,亦將喪失了上天所賜與的『恩惠時間』,即使 到達了醫院後將其生命挽回,這位同學也將成為植物人,一輩子躺在病床上使用 呼吸器度過後半輩子。 有鑑於緊急救護技術是救命的技術,因此本校自前衛生勤務學校開辦EMT-Ⅰ訓 練班以來,就一直秉持著嚴考核、嚴淘汰、寧缺勿濫的精神辦班,到併入後勤學 校,接著於民國八十八年開辦EMT-Ⅱ訓練班至,對於EMT-Ⅱ訓練班的品質要求 更是嚴格,也獲得長官的信賴與支持,使得曾經來本校參加EMT-Ⅱ受訓的學員 ,不論其最後結訓時是否取得EMT-Ⅱ的證照,都有共通的感受:『粉累、粉累 、非常累,簡直是夢魘一場,但卻十分值得,且獲益良多!』 參、結 論 本篇文章絕對沒有要塑造英雄人物的意思,只是希望藉由一個真實故事來告訴大 家:『在現實生活環境中,當我們遇到意外事故發生時,正確的急救觀念與幾個 簡單的急救動作,往往可以救命於瞬間,但是錯誤的觀念與錯誤的急救措施,卻 可能造成患者罔死於無形。』就筆者個人從事緊急救護訓練教育多年來的經驗, 有下列幾點心得希望能與大家分享: 一、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絕非特定的專業人事才能實施,事故現場第一時間 反應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筆者曾在電視上看到國外幾則真實報導,受到相當大的震撼: (一)一位六歲的姊姊被四歲的弟弟不小心拿水果刀插入肚子受傷倒地不起,他們 三歲大的妹妹居然知道拿起電話打『911』求救。 (二)一位年僅十一歲大的男孩,因為九歲的弟弟不小心跌入湖泊中,他在將弟弟 從湖泊中救上岸之後,發覺弟弟已經沒有呼吸及心跳後,就立即為弟弟實施心肺 復甦術。 上述二則故事中的傷患,都因第一時間反應的急救觀念與措施正確而得以挽回寶 貴生命。但這是在國外的狀況;反觀,如果這二件事故事發生在國內,相信可能 都將死於非命。 二、2000年版的心肺復甦術仍一再強調『生命之鏈』(註七)的重要性。『儘早 求救』、『儘早心肺復甦術』及『儘早體外心臟去顫』對於事故現場緊急救護工 作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三個環節。針對此雷擊事件而言,根據ACLS guideline (高級心臟救命術指導手冊)(註八)內容所描述的,對於此類之傷患,第一、 二個鎖鍊『儘早求救、儘早心肺復甦術』是最重要的。 三、膽大心細、冷靜決斷是施救所必須具備的,否則一旦施救者自己都慌了手腳 、亂了方寸,那麼那些等待被救援的傷患,不就一點希望都沒了嗎? 四、基本救命技術與其他技術一樣,都必須靠不斷的練習、實際的操作,才能熟 能生巧。而技術純熟才會有信心,有信心後就會冷靜面對問題,也才能在碰到突 發事故時,直覺的反應出來。 最後,筆者並不期望獲得多熱烈的迴響,但希望大家對於到院前緊急救護的觀念 能有所改變,進而能逐步的加強基本的救命技術與觀念。希望當大家碰到類似的 狀況時,能給予傷患正確的急救措施,而不再是急急忙忙的『拖、拉、送』了。 附 註 一、一位無生命跡象(沒有呼吸、心跳),一位傷者二、三度燒灼但意識清醒,另 一位則是被嚇暈了。 二、意識昏迷、皮膚發紺、DOA(death on arrival) 三、心肺復甦術(CPR)、放置氣管內管(on Endo)、給予Bosmin 3Amp、atropine 1Amp。在1640時開始有心跳,但EKG(心電圖監視器)監測到患者有VT(心室頻脈) ,給予DC(直流電)200焦耳電擊共計三次。 四、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 Glasgow Coma Scale)於西元1974年由英國格拉 斯哥大學的兩位醫師提出,主要用來評估頭部外傷病患的昏迷嚴重程度。這項指 數在西元1977年做過小幅度修正。因為使用簡單、客觀之評估量表,格拉斯哥昏 迷指數在這二十年幾來已經成為全世界評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標準,而其使用範圍 也不局限於頭部外傷,如中風等可造成意識障礙的中樞神經系統疾病也大多使用 此項指數。昏迷指數的評估包含睜眼反應、語言反應與運動反應三個部份: (一)睜眼反應:   1.病患自己能張開眼睛得4分。   2.聽到別人說話而張開眼睛得3分。   3.檢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張開眼睛得2分。   4.完全沒有睜眼反應得1分。 (二)語言反應: 1.對時、地、人等定向問題可以正確回答得5分。   2.雖可回答問題,但答案錯誤則得4分。   3.回答文不對題,但仍有語言結構則得3分。   4.能發出聲音,但無法了解其意思則得2分。  5.無法發出聲音則得1分。 (三)運動反應:   1.可以遵從口頭指示作動作則得6分。   2.疼痛刺激時,手腳可向刺激處移動得5分。   3.疼痛刺激時肢體可回縮得4分。   4.疼痛刺激時肢體呈屈曲反射得3分。   5.疼痛刺激時肢體呈伸張反射得2分。  6.身體全無運動反應則得1分。 (四)將三個部分分數相加後昏迷指數總分滿分為15分,最低為3分。 五、『2T』為E-1(睜眼反應指數為1分),V-T(語言反應指數無,T指的是插氣 管內管),M-1(運動反應指數為1分)。 六、腦細胞在缺氧的情況下,四~六分鐘後便開始壞死,超過十分鐘將造成無可 挽回的現象。 七、『生命之鏈』包括四個要項—『儘早求救』、『儘早心肺復甦術』、『儘早 體外心臟去顫』、『儘早高級心臟救命術』 八、根據ACLS guideline書上記載:電擊傷患區分為交流電電擊傷與直流電電擊 傷兩種,其中: (一)交流電電擊所引起的心臟病變大多數是心室頻脈或心室纖維顫動(VT、VF)。 (二)而直流電電擊所造成的心臟病變大多是心跳停止(Asystole),大自然的雷電 就是屬於直流電。 而此兩種傷患現場主要急救的方式完全不同: 1.心室頻脈或心室纖維顫動(VT、VF)必須儘快使用體外心臟去顫器給予心臟去顫 。 2心跳停止(Asystole)則需立即給予傷患實施心肺復甦術按壓心臟。 3.上述一與二之狀況,如果能在第一時`間給予傷患實施體外心臟去顫器給予心 臟去顫或是CPR,傷患的救活率則相當高。 參考資料 一、國軍左營醫院雷擊傷患病例摘要。 二、高級心臟救命術指導手冊中譯本。 三、2000 ACLS guideline。 四、新光醫院急診醫學科網站。 作者簡介 夏祖怡少校,國防醫學院公共衛生學系第4期、衛校正規班第54期,88年新加坡 緊急救護訓練專業教官班第1期、行政院緊急醫療救護訓練教官第1期,現任教於 -- Origin: ˙淡淡的山岳天 bbs.tkumcc.idv.tw Author: laio 218-160-178-48.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