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列表決前各方意見簡述與表決結果,文字稿請洽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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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1/11/13(二) 18:30
地點:活大225
主席:王思涵(簡稱:王)
出席領隊:游旨价(簡稱:游)、廖翊廷(簡稱:廖)、楊斯顯(簡稱:楊)、
蕭禕繁、江映蓁、沈明勳
旁聽社員:劉耿豪、田凱仁、陳俊強、張俊彥、陳倬、簡家芸、薛克昭
議題一:雪季登山規範
主席簡報:關於雪季登山,之前社上沒有明確的規範,鑑於近年來志佳陽雪翠出事紀錄,
成大山難事件等等,我們認為對於這個議題要有明確的規範。
一、確定在山難細則中設定雪地攀登的準則或精神。(7:0)
各方意見簡述:
國家公園認定雪季攀登資格太鬆,十分危險,山社應該要有一個規則,
在審核時有所依循,也可以給領隊和隊員有所「提醒」。
二、否決楊斯顯的提案,不明確界定哪些地方雪季絕對不可去。(1:6)
楊斯顯提案:列出雪季就絕對不能去的區域,不要設模糊地帶。直接擋掉增加審核效率。
其他意見:1)會限制爬山地點因噎廢食,路線的難易端看人員能力。
2)制定難以完整,有很多例外。
3)真的很危險的隊伍,山難會議就會拒絕,不需要多一個附錄。
三、雪季高山隊伍留守人資格,通過方案一按照成大細項規定設定留守人資格門檻。(5:1)
(方案二:要有公信力單位訓練證明。)
各方意見簡述:留守人一定要有雪地經驗,但領隊會議有最後的裁量權。
贊成方案一說法:去過雪訓不代表熟稔各項操作,宜逐項確定。
贊成方案二說法:自學不比有系統地學過,由具公信力單位訓練比較客觀。
主席結論(關於對留守人的最低規範,參考成大規定)
1.對於雪地有基礎的了解(雪地行進,滑落制動,雪地確保,雪地營地作業)
2.知道如何避免並處理凍傷,失溫,雪盲等寒害。
四、確定雪季開始的定義是三大國家公園(太魯閣、雪霸、玉山)之一宣布雪季。
高山隊伍必須參照規則,尋找留守人必須遵守最低規範。(5:0, 1人無意見)
五、定義高山隊伍為路線中超過海拔3000m (3同意,1人2500m,1人無意見)
六、確定以全部國家公園宣布開園表示雪季結束。(4:2)
議題二、高山傳統路分級辦法內路線之新增與修訂
一、目前高山分級與高山勘查的存廢疑義表決。
通過方案二:廢除高山勘查,拆成天數勘活,並列高山資歷。(5:0)
(方案一:全部保留,就照條文審。)
各方意見簡述:
1)應討論如何將高山勘查、高山溯溪等高山活動統整到新的高山分級表
2)規範出所有高山非傳統路的資歷
3)其他未定一到的就當作是高山勘查。
二、以踏到高山傳統路表中的路線上任一點就並立該資歷。(5:0)
各方意見表述:就依天數分A、B、C,以碰到哪一段傳統路附加上高山資歷,
如無名東稜因碰到北二段就應加上高山二資歷,像是那些特別的例子就應更改高山勘查表
三、確定修改現行高山勘查表。(5:0)
結論:以後隊伍即以天數設定A、B、C勘或活,並以踏到新的高山分級表路線
之資歷為高山資歷。請游旨价擬定高山傳統路分級表,修正並加入缺漏或是已經不是
高山傳統路的路線分級,並於下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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