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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之該登山會聲明 http://www.tcsmc.com.tw/news/news_open.php?id=238 [事件時間]:2011/11/3~/13 [事件成員] 登山會成員:甲、乙、丙、丁、戊、己 其他百岳經驗豐富山友:A、B、C、D 外掛與出事山友:游先生 [事件陳述] 游先生(並非與此團一起行走,強調登山最高境界-獨行, 因考量腳程較慢及身體狀況,行前登山會長甲不斷勸退, 游先生仍執意前往,故登山會長甲為日後避免家屬誤會,才請游先生立下切結書 而非媒體所說生死狀,基於好友多年,才幫其代辦入山證) ============================================================ 陳述一 出發第一天,大家一起出發,游先生麻煩山會幹部幫忙將其後半段的糧食背置約定處, 執意獨自慢慢走...所以第一天分開後,就無與游先生一起行走... 陳述二 登山會甲、乙、丙、丁、戊、己與山友A、B、C、D將游先生交代的糧食放置在約定處 後續行...一般山友腳程兩天會到太平溪西源,游先生花費三天才到, 遇見友隊撤退的兩名山友,游先生詢問是否瞧見約定處有放置食物, 山友告知食物已被動物吃光,剩一些罐頭(紀會長有用三枝木頭將其食物架高), 游先生想後段無食物可食,遂撤退... 因腳程差一般山友太多又腳痛,無法跟友隊一起撤退, 游先生請友隊山友下山後幫忙通知山會總幹事,通報"花蓮消防局" =>時間11/10...所以非媒體說回到豐原才通報 陳述三 花蓮消防局通知總幹事在33K未見到人,總幹事說應該要再進去一點, 所以在登山口再進去一點找到游先生,11/11下午找到游先生,11/14早上吊掛下山 =>媒體只向信義消防局要消息,無求證就胡亂報導... 陳述四 11/9百岳經驗豐富山友D因高山症反應與體力透支加上失溫, 幾經考量,討論,請兩位資深幹部繼續帶領其他山友前進, 由紀會長留下照顧周姓山友,當下通報消防局,因直升機吊掛只會吊掛傷者, 遂通報有兩人,不然直昇機會留下紀會長一人... 紀會長照顧周姓山友,將其乾的衣物給山友穿,等天候狀況OK, 於11/12(六)早上9:40將兩人吊掛下山==>>不知為何涉及遺棄問題, 紀會長留下照顧山友,兩名資深幹部繼續帶其他人續行, 若一起留下,直升機只會載兩人,剩餘的人若等他們吊掛後才繼續前進, 將面臨後續糧食不足... 陳述五 原本預計11/14全隊應下山,但因其中一位山友感冒,所以山會幹部打電話回家說 會晚一天下山... 以上...為整個南三事件之事實陳述,媒體記者未經求證就胡亂報導一番, 使山會名譽受損,今只在山會網站公告事實,其他論壇不回應,以免再引起口舌之辯... 相信台中縣登山會不會如此對待愛山之人,更何況賺黑心錢一說, 游先生也沒繳什麼錢,何來賺黑心錢之說...只能說媒體記者太會寫劇本了, 公道自在人心...山友D見到登山會甲還一直致謝... 台中縣登山會...就感心~ --- [山難檢討] 1.隊伍結構鬆散與外掛之疑義 由以上聲明可知對於由三方以上團體組成,各為登山會甲乙丙丁戊己; 各百岳經驗豐富山友A、B、C、D(無法得知互相認識與否); 與只跟登山會甲認識的游先生,可大膽推斷隊內成員 對彼此的爬山習慣、體力、腳程、身體狀況...等等幾無知悉, 此舉風險很大,容易有脫隊、迷途等潛在風險, 遇危急情況也可能因為沒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慌了手腳而延誤救援 而外掛的游先生,登山會甲僅因「對方不斷拜託」遂以同一團體名義辦理入山證上山, 不論私底下如何簽定切結書,則在法理上就是「同行夥伴」,不可因游先生個人執念 而同意他獨攀,在登山口發現其腳程跟不上隊伍,必須全隊跟著他一起走, 若真的落後太多就只能全隊一起撤退。 2.獨攀未有充分準備 從游先生的角度來說,本來就鐵了心要獨攀,但未有充分準備, 沒有能力隨身攜帶足夠食物,將糧食交由前面的人先背到預定位置, 風險極大,若未遇到撤退友隊告知食物已被動物吃完, 好不容易到達預定位置發現斷糧,只能餓死在山裡了。 在這裡不對獨攀的好壞做評論, 但沒有能力背負足夠的食物與沒有常人的行進體力, 自我評估之後就應該取消獨攀念頭,以免發生危險害己又累人。 除此之外游先生本身沒有對外通訊方式(ex無線電、衛星電話), 也沒有山下留守人,若無撤退友隊幫忙通報,則山下根本沒人知曉他的狀況, 十分危險 3.拆隊不當 百岳經驗豐富的山友D身體不適,留下登山會甲陪伴(後隊共兩人), 其他人先行下山再通報(前隊共八人),比較好的做法是讓體力最好最有經驗的 二到三人帶著必要裝備與最少的必須糧食與飲用水,以最快的速度到有收訊處 請求支援,至於留在原處當通訊站或直至登山口則依行程遠近而定, 其他較於經驗之人應待在原地協助,等D吊掛離開後再一起出來, 如此通報的前隊行進較快,也沒有「故意錯報」的缺失。 從陳述文看來,此隊並無與山下通訊裝備(ex無線電、衛星電話), 前隊與後隊間也沒有通訊設備,雖經「慎重討論」才決定, 但決定後兩隊根本無法相顧,有失身為同一隊伍的道德。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6.120 ※ 編輯: findingtl 來自: 140.112.206.120 (03/23 17:46)
tphyst:這件已經討論過好幾年了... 換一件吧 03/23 18:18
tphyst:看錯了... 03/23 18:46
findingtl:嚇死我了~QQ 03/23 18:47
pzubfwss:酥酥應該是以為接近無雙郡大遇颱風的那件吧 03/23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