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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看了一下 "丹大事件資料庫", 有一些小小的建議: 最主要的, "出事隊伍本身的記綠" 並沒有放上去, 資料庫中已經有留守記錄, 搜救記錄, 和社上和老師的開會檢討報告. 但最重要的還是 "出事隊伍本身的記綠", 包括華宸墜落當下過程比較詳細的描述, 或事發地點更多的影像建構. 如果沒有這部分, 會造成日後學弟妹, 後來的人解讀的盲點. 我想, 這次山難事件的檢討應該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一. 山野技術面: 這部分很需要 "出事隊伍本身的記綠" 探討為什麼墜崖? 墜崖的原因究竟是單純的失足, 應確保未確保? 冰爪使用不熟練? 還是雪滑, 甚至是小型雪崩? 山社的山野/雪地技能是否仍有改進之處? 二. 山防流程面: 留守通報, 和搜救出隊的流程有無可改進之處. 三. 山協制度面: 很多, 例如岩溪雪隊伍的構成和審核等等, 但最主要的, 還是社內外隊伍的認定問題, 這部分有一些想法, 社上是不是可以嘗試建構符合各方期待的認定標準? (社內, 家長,學校,老師,社會?) 先把之前的一篇文章置底, (2002年, Re: 希望想爬山的人一起去走走) 是否請大家先參考一下, 後續再討論? and, 再重申, 檢討不是為了究責, (http://tinyurl.com/86hb42z) 而是要好好談一談是否可以儘量減少日後類似的意外, 或者是讓社員有比較明確的依循流程/準則? 痛失伙伴, 到底讓我們學到了什麼? 這也是我們對於離開的伙伴, 所能盡的最重要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62.219 ※ 編輯: waderu 來自: 59.125.162.219 (03/1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