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0315 ()
看板sttmountain
標題Re: [討論] 關於烏拉孟山難檢討資料
時間Tue Mar 13 22:53:34 2012
抱歉, 沒時間全部看完
先回學長的第二點, 這點已經有法規規範了
全文還來不及細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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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活動分級和審核細則_990925
第五章 社外活動
第十八條
社外隊伍的定義:隊伍中社員人數不達總人數1/2以上,且社員皆不為領隊及嚮導。
十九條
參加社外隊伍必定要知會山防和群長和老師
(需附上人員、行程、日期、留守人、留守人電話。
以紙本型式交由指導老師保存,山防群長亦可利用電子信箱)
二十條
社外隊伍建議辦理校內公文。校內公文要具指導老師簽名,直式企劃書不需經社上審核。
第二十一條
社外隊伍之登山資歷由幹部會議認定之。
第二十二條
社外隊伍之隊員是以個人身分參與,不是社團名義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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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84.187
→ ching0315 :還有事情先出門了= = 03/13 22:54
※ 編輯: ching0315 來自: 122.117.184.187 (03/13 23:00)
※ 編輯: ching0315 來自: 122.117.184.187 (03/13 23:00)
※ 編輯: ching0315 來自: 122.117.184.187 (03/13 23:01)
推 waderu :我把101/01的版本先置底 03/13 23:04
推 waderu :謝謝 03/13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