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ats (叫老師)》之銘言:
: ※ 引述《liton (歐吉桑留學生)》之銘言:
: : 極度疲憊下怎會對記者說出這麼不禮貌的話(我甚至覺得有點污辱)
: : 只能給你們建議…先想想看你們要怎樣的結果
: : Do the thing right, not do the right thing
: 我實在看不出來那樣的話有何不禮貌耶,
那天我看到電視報導,對於同學的那句話,我聽的真的是有點傻住了!!
是真的有點不禮貌,也蠻令人反感的。不過,我相信同學他不是有意的,
人總是會無意脫口說出些不當的話。或許,台灣人的記性不好,
但這卻是讓我們可以深自檢討與警惕的。其它,說些記者的不是,或是
不去管他,當作沒啥事般也不是種正面態度吧。(淺見)
: 說污辱就更看不出來了,
: 面對有點像是來湊熱鬧並搞點小破壞的記者,
: 冷漠對待應該算很正常的作法了吧,
: 要錢也只是另類的戲謔手法,
: 根本就不是真的要錢,
: 要說不禮貌也是記者在傷者疲累情況下還要勉強別人說話才算不禮貌,
: 會想回這篇是因為我覺得不管別人怎麼講,
: 我們自知沒錯就好了,
: 不需要為這種事情耿耿於懷,
: 自己人記得多挺一下自己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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