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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da (該放手了)》之銘言: : 兩年了 : 到現在我想我仍然不解MAKATAU所謂的懲處意義在哪裡 : 我想當時的領隊會議都有針對該隊的疏失做出懲處 : 然後呢? : 對山社的意義在哪裡? : 大家溯溪的心態有因此改變了嗎? : 大家對登山安全 意外發生的警覺性增加了嗎? : 大家心裡有數吧 溯溪是一項有風險的運動沒有人不知道吧! 但人是一種愚蠢的動物,除非有切身之痛,否則很難從歷史紀錄中學到教訓. 三光溪過後,對我而言有相當大的影響 在那之後,只要有我的夥伴在水中, 不管他是在戲水或是當攻擊手, 我隨時都有他如果溺水我要如何救他的準備. 我想這是三光溪給我的教訓, 不過這樣的教訓代價真的太大, 而且不知能在山社中停留多久 : 我從來不覺得沒有了領隊徽 被革除山難部長對我是一種懲罰 : 若說要殺雞儆猴 我想我也不介意當成那隻雞 : 但真的有儆猴的效果嗎? 有了疏失,是否要有處罰?(這是一個見人見智的問題) 但若答案是要有處罰的話,請問社團要對領隊做出什麼樣的處罰呢? 若覺得失去了領隊徽也無所謂的話, 那對於失職的領隊,我想社團也沒有更有力的處罰方式了吧 處罰的意義在於讓當事人及後人知道這件事情在人為的處置上是有疏忽的, 而不是在於借著如何有力的處罰來傷害領隊, 借此告誡後人這就是你們當領隊後犯錯的下場. 雖然這一次的事件是個意外, 但是我們並沒有把除了這意外事件之外的東西處理到最好, 其中或許還有一些部份是我們可以討論,改進的, 讓以後僅管有意外的發生,我們也有經驗能讓傷害減到最小 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希望大家在檢討這件事時, 心態上先暫時不要抱著意外事件去看, 應該會多出許多我們可以做的更好的部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4.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