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dingtl (思思)
看板MountainClub
標題[領隊] 獵戶溯訓違反留守約定始末
時間Wed May 30 20:33:27 2012
我是本隊留守人,回應Jater
5/21(一) 18:00 審隊伍留守人王思涵提醒登山口位於礦場內,宜事先詢問可否通行,
領隊田凱仁認為按紀錄沒有受阻可能,故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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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五) C0 紮營於澳花國小,距登山口約半小時左右車程
5/26(六) 07:25 領隊田凱仁按審隊約定簡訊通知留守人離開澳花國小
5/26(六) 10:00~11:00(時間被後來的電話蓋掉了)
田to徐(1):田表示山難部長徐嘉鴻未接電話
田to王(1):因礦場炸山禁止進入,社外班底希望轉進未審核之碧旦溪,
請求留守人指示。
留守表示宜先告知山難部長,但認為未經審核隊伍不予留守,
且本隊為溯溪訓練,是登山社對外招生活動,
無論轉社外或換路線都不恰當,建議帶學員回台北,
社外班底去留則不過問
田表示全員先到南澳再與分散各車的班底進行討論
王to徐(1):徐未接電話
王to田(1):請問情況,田表示尚在開車
田to王(2):與班底討論決定轉進碧旦溪,理由為
1)溯訓沒訓練失去活動意義
2)社外班底與領隊皆去過碧旦溪一次以上,對地形甚至比飯包溪熟
留守人表示無法聯絡山難部長,但拒絕此提議,拒絕留守
田表示轉成社外,裝備為向山社"借用"
留守人鞭長莫及,交代跟所有學員說明社外與社內的差異,
並重簽切結書,所有學員打電話告知監護人並全數獲得認可,
並希望安全下山還是告知
王to徐(2):徐還是未接電話
5/27(日) 11:30左右
王to徐(3):告知獵戶溯訓狀況,
但徐表示手機沒顯示5/26未接來電兩通...才知道這件事,
會將其列入期末山難會議議程。
16:42
田to王(3):簡訊告知已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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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該檢討的事情:
1.獵戶溯訓經山難部審核留守,隊伍因故未能走原路線,未依留守人建議撤退
2.留守人嘗試告知
但未及時告知山難部長,(兩通未接但沒有傳簡訊後續動作
,隔天才打電話)
我疑惑的事情:
若該隊伍堅持走別的路線,留守人解除留守是否是最好的選擇?
畢竟還是山下最知道人員狀況的人,即使違反山難部規定完全沒人顧還是最壞的狀況吧?
我是新手留守人,希望學長姐多多提出看法
(其他歡迎大家補充,以利討論進行)
獵戶溯訓留守人 王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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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6.120
推 gswnec:我其實沒有看到未接來電....可能當時我剛好沒有收訊... 05/31 01:00
→ gswnec:你可以傳簡訊給我~"~ 05/31 01:00
→ findingtl:我知道,我錯了 05/31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