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ysseyelf (Formul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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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領隊] 獵戶溯訓違反留守約定始末
時間Wed May 30 21:57:45 2012
※ 引述《findingtl (思思)》之銘言:
: 我是本隊留守人,回應Jater
: 5/21(一) 18:00 審隊伍留守人王思涵提醒登山口位於礦場內,宜事先詢問可否通行,
: 領隊田凱仁認為按紀錄沒有受阻可能,故無詢問
: ---
: 5/25(五) C0 紮營於澳花國小,距登山口約半小時左右車程
: 5/26(六) 07:25 領隊田凱仁按審隊約定簡訊通知留守人離開澳花國小
: 5/26(六) 10:00~11:00(時間被後來的電話蓋掉了)
: 田to徐(1):田表示山難部長徐嘉鴻未接電話
: 田to王(1):因礦場炸山禁止進入,社外班底希望轉進未審核之碧旦溪,
: 請求留守人指示。
: 留守表示宜先告知山難部長,但認為未經審核隊伍不予留守,
: 且本隊為溯溪訓練,是登山社對外招生活動,
: 無論轉社外或換路線都不恰當,建議帶學員回台北,
: 社外班底去留則不過問
: 田表示全員先到南澳再與分散各車的班底進行討論
: 王to徐(1):徐未接電話
: 王to田(1):請問情況,田表示尚在開車
: 田to王(2):與班底討論決定轉進碧旦溪,理由為
: 1)溯訓沒訓練失去活動意義
: 2)社外班底與領隊皆去過碧旦溪一次以上,對地形甚至比飯包溪熟
: 留守人表示無法聯絡山難部長,但拒絕此提議,拒絕留守
: 田表示轉成社外,裝備為向山社"借用"
: 留守人鞭長莫及,交代跟所有學員說明社外與社內的差異,
: 並重簽切結書,所有學員打電話告知監護人並全數獲得認可,
: 並希望安全下山還是告知
: 王to徐(2):徐還是未接電話
: 5/27(日) 11:30左右
: 王to徐(3):告知獵戶溯訓狀況,
: 但徐表示手機沒顯示5/26未接來電兩通...才知道這件事,
: 會將其列入期末山難會議議程。
: 16:42
: 田to王(3):簡訊告知已下山
: ---
: 我個人覺得該檢討的事情:
: 1.獵戶溯訓經山難部審核留守,隊伍因故未能走原路線,未依留守人建議撤退
: 2.留守人嘗試告知但未及時告知山難部長,(兩通未接但沒有傳簡訊後續動作
: ,隔天才打電話)
: 我疑惑的事情:
: 若該隊伍堅持走別的路線,留守人解除留守是否是最好的選擇?
: 畢竟還是山下最知道人員狀況的人,即使違反山難部規定完全沒人顧還是最壞的狀況吧?
: 我是新手留守人,希望學長姐多多提出看法
: (其他歡迎大家補充,以利討論進行)
我覺得不留守是必要但是比較消極的做法。但是我覺得妳更應該
要積極地站在山難部的立場去說服領隊放棄將溯訓轉成社外隊伍。
我覺得身為山難部成員應有更積極的思考與作為。
很多時候,我們社員自己覺得:轉成社外隊名義應該所有的行為都變成只跟我們自己有關
了吧!或是就算出事也都是我們自己負責!
但是實際若真有發生什麼情況,校方與社會常常並不會有跟我們自以為的一樣認知。
我們是學校登山社團,除了對自己負責之外,也需要對學校負責。
就算學員們都重簽了切結書和都打給家長取得同意
但是那個切結書保障或是保證的詳細內容到底是什麼?
還有家長對於學員告知的資訊真的有確實了解?
在之前的山難檢會議上就有提過不該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隊伍走向
而應該以原則為準。
我們是活動的主辦方,對於活動應該要持最謹慎的態度。
妳同時也身為社長,更應該要積極考量到這樣任意轉變隊伍是很不恰當。
至樣擅改路線,牽連的除了最重要的安全問題
還有保險問題,還有強佔社產使用的問題等等 妳身為社長都應該了解箇中重要性才是...
但妳看起來似乎沒有更積極的作為。
問題不在於是否沒有通知到山難部長
也不在於是否在藐視山難部
而是領隊的決策將隊伍置身於較高風險之下
若有意外產生,再多後悔都無法彌補人禍
: 獵戶溯訓留守人 王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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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dysseyelf 來自: 140.112.82.51 (05/30 22:01)
推 keepon:旨价說得好,山難部與留守人,態度強硬是應該的,即使會 05/31 18:35
→ keepon:傷了和氣 05/31 18:35
推 alupig:推+1 06/0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