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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兩個名詞 (1)山難審核 審核人負責擋他認為不安全的隊伍,他有說Yes或No的權力, 相對的審核人也要扛山難責任,隊伍不合規定發生山難,大家會把矛頭指向審核人, 會質疑為何讓這樣的隊伍出去 (2)山難留守: 留守人負責隊伍山下的聯絡,若遲歸或山難則報警之, 單純的聯絡人,自然不用扛山難責任 台大登山社的山難制度一向是領隊負責"山難審核", 由審核的領隊中擇一人做"山難留守", 假設今天大家不要山難審核制度了,只要山難留守制度,這是可以的, 但應該要明確讓大家知道:台大登山社不為放出去的隊伍背責任 例如當初審針山岩攀隊就是採留守制,那次隊伍,領隊會議只留守,不審核 針山隊跟領隊會議的關係很好,因為針山隊與領隊會議都知道自己的權力與責任在哪裡 那次留守人清清楚楚的說他們不背責任,隊伍出去我們樂觀其成,但責任由該隊自負 關於偷社產的問題,其實我們以前比較沒這個問題, 因為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是骨氣的問題,如果連骨氣都沒有, 那麼社團制度內的解決方法可以重至開除社員或領隊嚮導資格, 社團制度外可以報請學校說活大遭竊,報請學校處理並不誇張, 假設你在校門口遇到單單車社社員扛著我們的技術裝備, 手上拿著學校發給我們的衛星電話對你嗆聲說我跟你們登山社借不到, 所以我半夜去偷的... 我想該怎麼處理大家應該很明白吧 我想說的是,若小英真的偷社產大家都不處理,只是因為大家顧念朋友的情分, 而不代表這是對的。 最後,我想對現在肩膀上有老鷹的山社伙伴們說,自己要有自己的想法與作法, 不是現職領隊的人包括我講什麼都只是參考用, 肩膀上沒有領隊徽的人可以隨便講什麼說什麼做什麼都沒關係 因為他們沒有對不對的起這領隊徽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133.10 > -------------------------------------------------------------------------- < 作者: yeh (從軍樂) 看板: MountainClub 標題: Re: 由米米拉喜溪提一下台大的山難制度 時間: Thu Jul 31 13:08:57 2003 ※ 引述《jimmylin (侏儒抹香鯨)》之銘言: : 先說明兩個名詞 : (1)山難審核 : 審核人負責擋他認為不安全的隊伍,他有說Yes或No的權力, : 相對的審核人也要扛山難責任,隊伍不合規定發生山難,大家會把矛頭指向審核人, : 會質疑為何讓這樣的隊伍出去 : (2)山難留守: : 留守人負責隊伍山下的聯絡,若遲歸或山難則報警之, : 單純的聯絡人,自然不用扛山難責任 : 台大登山社的山難制度一向是領隊負責"山難審核", : 由審核的領隊中擇一人做"山難留守", : 假設今天大家不要山難審核制度了,只要山難留守制度,這是可以的, : 但應該要明確讓大家知道:台大登山社不為放出去的隊伍背責任 : 例如當初審針山岩攀隊就是採留守制,那次隊伍,領隊會議只留守,不審核 : 針山隊跟領隊會議的關係很好,因為針山隊與領隊會議都知道自己的權力與責任在哪裡 : 那次留守人清清楚楚的說他們不背責任,隊伍出去我們樂觀其成,但責任由該隊自負 附帶一點意見供作參考. 即使領隊會議與留守人只留守, 不審核, 不背責任, 萬一出事而學校怪罪, 登山社是否能撇的一乾二淨? 記得某次領隊會議討論過類似的狀況, 為避免未審核隊伍出事而害社團遭受處罰, 若未審過之隊伍堅持要出發, 需要求該隊隊員簽下切結書, 聲明該隊與社團無關, 因隊伍未審過, 則表示該隊風險高於社團願意/能夠承受的程度. 可參考此做法. 至於社產是否能借給未審過的隊伍, 可討論之. 個人意見為, 就社團角度觀之, 該隊不被允許, 因此不該出借裝備. 且萬一出事, 即使簽了切結書, 也可能因為裝備問題導致社團被校方處罰. 反正大家有錢有朋友, 跟社團借不到技術裝備也可跟朋友借, 認識鬍子的找鬍子, 沒朋友的就去買, 一人做事一人當, 比較爽快. 偷跑, 或未審過就出發, 不見得是壞事, 但要想清楚對自己與他人可能的影響. 以前有些學長姐開隊, 雖然人已經畢業多年, 但因為隊伍上有許多在校生, 因此還是回去領隊會議審隊伍. 無論如何, 需對社團尊重. 若覺得現任領隊不夠格審, 大可請阿佑破功回來提供意見, 不用消極反對. 每個人多站在社團立場想一想, 也許會有不同見解. : 關於偷社產的問題,其實我們以前比較沒這個問題, : 因為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是骨氣的問題,如果連骨氣都沒有, : 那麼社團制度內的解決方法可以重至開除社員或領隊嚮導資格, : 社團制度外可以報請學校說活大遭竊,報請學校處理並不誇張, : 假設你在校門口遇到單單車社社員扛著我們的技術裝備, : 手上拿著學校發給我們的衛星電話對你嗆聲說我跟你們登山社借不到, : 所以我半夜去偷的... : 我想該怎麼處理大家應該很明白吧 : 我想說的是,若小英真的偷社產大家都不處理,只是因為大家顧念朋友的情分, : 而不代表這是對的。 : 最後,我想對現在肩膀上有老鷹的山社伙伴們說,自己要有自己的想法與作法, : 不是現職領隊的人包括我講什麼都只是參考用, : 肩膀上沒有領隊徽的人可以隨便講什麼說什麼做什麼都沒關係 : 因為他們沒有對不對的起這領隊徽的問題 -- 也許愛情並不是熱情,也不是激情, 只是一種習慣,日積月久成為生活裡的一部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6.197.187 ※ 編輯: yeh 來自: 61.66.197.187 (07/31 13:11)
waderu:終於看到你正正經經講一次話... 推 140.112.40.105 07/31
asker:聽你放屁夠久了 總算修練成精會說人話阿 推140.129.165.120 07/31
yeh:噓..不要破壞我在學弟妹面前完美的形象.. 推 211.21.14.116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