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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zt (全省爬透透)》之銘言: : 記錄的所有權是不是社上的,這個論點有些模糊 : 記錄當然不像是社產一樣,是花錢買來,供社上使用,不隨便外界的 : 我把他視為是社上資源 : 當你想開隊時,會想翻翻勘察留言本,看看相關隊伍的記錄 : 這時候就會使用到這些資源 : 這些資源需要不斷的增加和更換(舊記錄上的資訊可能早已不正確) : 所以當你開隊時使用到了這些資源 : 是不是就有義務要維持這個資源(交記錄) ^^^^^^^^^^^^^^^^^^^^^^^^^^^^^^^^^^ 就等於先交錢? 那請問一下, 如果我開隊都沒有參考到社上的紀錄, 那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紀錄給社上, 我參考的紀錄都來自網上, 我理所當然的也把紀錄丟到網上 那憑什麼跟我收紀錄押金? : 或著擴大視野來看 : 有時候參考的記錄並非社上 : 這些記錄資訊是不是也可以當作一個龐大的資料庫 : 我也覺得使用的人都應該有義務來更新維護(當然這是沒有強制力的) : >即使每個人有交紀錄的義務, 應該很像那種研究生交論文 : >一定會放到系館圖書館一樣, 但從沒聽說過寫論文前要交押金... :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 : 沒交論文應該是不能畢業的吧? 那為什麼就不用資歷來承認, 我沒交紀錄, 也許就是這紀錄沒什麼意義, 也就是我不需要有這個資歷. : 再來看看交記錄 : 是一種義務 : 但是由於現在風俗敗壞,大家不把義務當一回事 : 而當初的決策者(領隊會議)覺得這個義務有必要強制履行 : 想不出其他辦法,所以只好行此惡法,用金錢逼迫大家 我的目的就是要說這個是惡法, 既然你都承認了... 那也沒辦法了, 說那麼多, 其實只是kimogi的問題, 如果我現在以後都不坑聲, 我想錢永遠也不會自動回到我手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