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zt (全省爬透透)》之銘言:
: 記錄的所有權是不是社上的,這個論點有些模糊
: 記錄當然不像是社產一樣,是花錢買來,供社上使用,不隨便外界的
: 我把他視為是社上資源
: 當你想開隊時,會想翻翻勘察留言本,看看相關隊伍的記錄
: 這時候就會使用到這些資源
: 這些資源需要不斷的增加和更換(舊記錄上的資訊可能早已不正確)
: 所以當你開隊時使用到了這些資源
: 是不是就有義務要維持這個資源(交記錄)
^^^^^^^^^^^^^^^^^^^^^^^^^^^^^^^^^^
就等於先交錢?
那請問一下, 如果我開隊都沒有參考到社上的紀錄,
那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紀錄給社上,
我參考的紀錄都來自網上, 我理所當然的也把紀錄丟到網上
那憑什麼跟我收紀錄押金?
: 或著擴大視野來看
: 有時候參考的記錄並非社上
: 這些記錄資訊是不是也可以當作一個龐大的資料庫
: 我也覺得使用的人都應該有義務來更新維護(當然這是沒有強制力的)
: >即使每個人有交紀錄的義務, 應該很像那種研究生交論文
: >一定會放到系館圖書館一樣, 但從沒聽說過寫論文前要交押金...
: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
: 沒交論文應該是不能畢業的吧?
那為什麼就不用資歷來承認,
我沒交紀錄, 也許就是這紀錄沒什麼意義, 也就是我不需要有這個資歷.
: 再來看看交記錄
: 是一種義務
: 但是由於現在風俗敗壞,大家不把義務當一回事
: 而當初的決策者(領隊會議)覺得這個義務有必要強制履行
: 想不出其他辦法,所以只好行此惡法,用金錢逼迫大家
我的目的就是要說這個是惡法,
效果不彰、執行面困難、 又沒道理可言的惡法.
既然你都承認了...
那也沒辦法了,
說那麼多, 其實只是kimogi的問題,
如果我現在以後都不坑聲, 我想錢永遠也不會自動回到我手上的.
--
算了! 三百塊不要了,
請medlike把紀錄刪掉並post到連線山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