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ooxx (keep learning)
看板MountainClub
標題Re: [公告]記錄押金 收取/退還 單一窗口化
時間Sat Sep 11 21:08:44 2004
※ 引述《affkkk (pjj lttw dez ybg rseq??)》之銘言:
: ※ 引述《ghic (Renaissance)》之銘言:
: : 記錄押金,統一由山難部長 收取/退還 (退還期限為兩個月,下山後當日起算)
: : 流程:
: : 1.山難部長審完隊伍,向開隊領隊收取
: : A.記錄押金:NT$300
: : B.山難基金:每人每天NT$10
: : (例:一隊五人五天隊伍 10元/人 X 5人 X 5天 =NT$250)
: : C.非社員或未繳返社費者差別費用 (精華區z-2-3-3-4)
: : A級勘查和活動 多收NT$100
: : A級高山活動隊 多收NT$200
: : B級以上隊伍 多收NT$300
: : 2.下山後隊伍繳交記錄給檔案組 (交記錄見精華區 z-3-5-3)
: : 3.開隊領隊向山難部長請求退還押金,山難部長跟檔案組確認退還
: : 注意:退還期限為兩個月,下山後當日起算
: : 4.山難部長期末時,將退還期限已過的記錄押金及山難基金.非社員差別費用
: : 結清移交給總務組長;退還期限未過的紀錄押金則移交下屆接任的山難部長,
: : 開隊領隊繳交記錄後,改向繼任山難部長請求退還
: 那請問之前的紀錄押金要向誰要?一樣是現任的山難部長嗎?
: 還有,以前還沒有交的紀錄的退費期限要怎麼算?
: 謝啦…
我以前當總務的時候如果有人交了紀錄我都會退他錢
不管是不是我收的
我是覺得向總務領錢比較方便
即使紀錄押金不是他收的
我是不認為會有人重複請錢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2.141
→ ffooxx:我是不認為紀錄押金議定要向山難部長拿 218.166.112.141 09/11
推 ghic:或許會增加一點山難部長負擔量 140.112.246.131 09/11
推 ghic:但統一可以讓情況不混亂 140.112.246.131 09/11
推 ghic:帳本和手續確認流程太多 會更麻煩 140.112.246.131 09/11
推 ghic:所以山難部長儒雅 辛苦你了 感謝(PLS~) 140.112.246.131 09/11
推 ghic:與ffooxx確定好了 修改一下 140.112.246.131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