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一手交錢 一手交記錄"的作法反而更複雜
如果說找總務退回紀錄押金是麻煩到第三人的話
那山難部長把錢移轉給檔案組長的動作 就是麻煩到第四人了
所以之前討論過的"誰收了紀錄押金就找誰拿回" 我覺得是最單純最簡便的
ps.1.交紀錄的方式也不一定是當面交(畢竟有時兩人時間無法約好)
所以會出現把紀錄留在某個抽屜內 留言給檔案組長的作法
或是有木櫃鑰匙的 直接將紀錄放進木櫃中 再由檔案組長歸檔
這兩種狀況都無法達成"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ps.2.如果以前的紀錄都有確實歸檔 要查這些一兩年內的紀錄有沒有交 實在不麻煩
就算木櫃外的紀錄被弄丟了(或弄亂了太難找)
木櫃內也有分區 排好時間順序的紀錄
除非...現在又把木櫃內的紀錄弄亂了...這樣就難找嚕...
※ 引述《ghic (Renaissance)》之銘言:
: ※ 引述《rianou (油炸綠蕃茄~!)》之銘言:
: : 我的個人看法~~
: : 因為是交記錄給檔案組,加上山難部又不好找 ,
: : 我覺得可以直接將錢由山難部交給檔案組,這樣你一手交記錄,一手可退錢,
: 那以後就這麼辦吧
: 一手交錢 一手交記錄
: 但要請山難部長能收到押金後馬上給檔案組
: : 就不用再麻煩到第三個人總務身上!!
: : 而且這次和柏宏整理紀錄,
: : 就發生領隊現在要要錢,然後要我們找出很久以前交過的記錄來證明
: : 這對檔案組是件很麻煩的事,
: : 當初一交記錄就應該去要錢,隔了很久沒要,
: : 現在突然要了,就要請我們檔案組再把當初你交的記錄找出來,
: : 尤其現在又發生有人交記錄但檔案組這邊找不到,
: : 不會要我們檔案組賠錢吧???嗚...好可憐.......
: 如果這邊找不到那個很久以前的紀錄
: 那請領隊再補一份過來
: 以檔案組這裡有資料來認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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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ao 來自: 140.112.25.139 (09/2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