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ldwolflin (狼子野心) 看板 MountainClub
標題 Re: [討論] 期末領隊會議紀錄-志嘉陽雪翠
時間 Wed Mar 2 17:38:19 2011
───────────────────────────────────────
※ 引述《Jimao (.....)》之銘言:
: ※ 引述《odysseyelf (Formulae)》之銘言:
: : 一樣,我覺得重點不是"放"。
: : 放棄登山活動,才可能零山難。
: : 山難部是否該有積極作為
: : 例如:在山上已接受到雪況甚佳的"新"資訊,山難部該有何作為?
: : 領隊會議已在昨日進行山難防治細則的修增。
: : 屆時公告還請學長關心。
: 這部分跟我這一系列的內容,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內本鹿的事情。
: : 新增條例的大致概念核心是山難部"應"有主動積極作為 並且
: : 有"權"處置隊伍的下一步。
: : 如登山社出發隊伍之流程,經過山難部審核,經過報備學校與教官室
: : 辦理入山入園證,依法入山。
: : 至於"怎麼"審過的,依據山難防治細則之原則審核
: 所以
: 全隊沒有任何溯溪班底,可以去溯溪。
: 全隊沒有任何攀岩經驗的人,可以去技術攀登。
: 全隊沒有任何雪地經驗,可以去雪地。
: 只要流程走完,其他都不用管。 那根本不需要審核機制阿,送公文送完就可以走了。
我沒有參予審隊 但有參予檢討會
而審隊伍認為"可以去雪地"和"可以自行判斷"我認為是兩回事
全隊沒有朔溪經驗的人 不能去"溯溪" 但可以走中間可能要過溪的路
甚至走溪溝 "他們可以自行判斷"
無攀岩經驗的人 不可去技術攀登
但也不應被禁止許去"可能有裸岩的稜線"
因為"他們可以自行判斷"
我相信現任的領隊有能力分辨這兩者差異
: : 至於懲處,我沒有特別什麼想回答。
: : 只希望登山社在懲處這一塊,
: : 若要懲處,那希望是能夠"落實"以下原則:
: : 有錯就是有錯,沒錯就是沒錯
: : 小錯小罰,大錯大罰,無論有沒有發生事情。
: 這段話我很認同,那套用在雪山這件事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