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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E一下 加個罰責 ※ 引述《shadowth (shadowth)》之銘言: : ※ 引述《tkdmaf (皮皮快跑)》之銘言: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7/11/1k7i0.html : : ㄟ……… : : 這個照片的地點AND是啥遊戲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 : 不開放台北電玩也就算了……… : : 限制還很多。 : 補足一下這條新聞 : 其實這個規定是很早以前就有 只是現在補足了 : 以前的條文是 : 18歲以下者禁止於上課時間及晚上十點後"進入" : 大家看得懂這個盲點嗎?? : 會變成有漏洞 : 如果9點59分進去的話就可以一直待在裡面不出來 : 所以現在法規要改成十點之後業者方有趕人的義務 : 一定要把十八歲以下的人全部請出遊樂場 : 附帶一提...新聞標題也有點寫錯這樣...XDDD 法規名稱: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法規文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八000一五六二一號 發布日期:98年01月21日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七條 (遵守事項) 經營電子遊戲場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普通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五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十時以後進入。 二、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八歲者進入。 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四、於營業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營業級別及入場年齡限制。 五、不得於電子遊戲機使用真幣、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儲值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提 款、轉帳或支付之電磁紀錄物或晶片;其娛樂用代幣之大小、式樣或重量,不得與真幣相 同或近似。 六、不得有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 現在投現金的店還是一堆吧? 大城市....... 第二十九條 (罰則八) 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罰鍰;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 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至其改善為止。 第三十條 (罰則九) 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 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至其改善為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0.153 ※ 編輯: wazaelk 來自: 61.228.40.153 (05/27 13:35)
shadowth:現金也是最近的事情...這半個月來加現在這一條已經是兩 05/27 13:45
shadowth:條細則被修改.. 05/27 13:45
shadowth:不過跟音GAME眾有關的還是電磁紀錄物(e-pass) 05/27 13:46
shadowth:講錯 是半年orz 05/27 13:48
woolala95:可以詳細一下修改過的細節嗎~? 05/27 13:50
wazaelk:電磁紀錄物指的是"機台CREDIT的支付方式",所以那是沒差的 05/27 13:51
wazaelk:所以照這個新法規,就一定要投代幣了不能用儲值卡刷道了 05/27 13:52
shadowth:不過對於不懂遊戲的警察來說可能看到你一插e-pass就會抓 05/27 13:53
wazaelk:但是只限於電子遊戲機,DJMAX跟JUBEAT不在此限制 可投現金 05/27 13:53
shadowth:違規 所以這法律還是怪怪的... 05/27 13:53
shadowth:原PO也講大城市了...所以也是危險族群之一啊...囧 05/27 13:55
wazaelk:A玩家插卡玩DM 警察:你這是儲值卡,還有存1500元 抓起來 05/27 13:56
wazaelk:有人懂樓上的梗嗎= = 05/27 13:56
shadowth:我看懂了 警察:奇怪 存不同金額字體顏色還會不一樣 XDD 05/27 13:57
Musicolase:火燄淚目XDDDDDD 05/27 13:58
wazaelk:理論上這是罰店家不罰玩家 05/27 13:58
shadowth: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禁止用電子錢包支付credit很不合理 05/27 13:59
※ 編輯: wazaelk 來自: 61.228.40.153 (05/27 14:01)
shadowth:電子錢包算是趨勢了 而且日本SEGA之前也有用edy作導入試 05/27 13:59
shadowth:驗 05/27 14:00
DBon:使用代幣問題很多呢 偽幣猖獗... 05/27 14:08
woolala95:還有交易問題... 05/27 14:18
Leon711588:原PO都用信用卡玩DM(誤 05/27 14:29
layzer:這信用卡額度還真低(剪) 05/27 14:47
hassmetou:玩DDR的比較窮 頂多就只能存幾百元 DMGF上千的就較多 05/27 19:50
DTXmania:警察:兩台都儲值3000? 這不抓不行 05/27 22:08
NicoNeco:警察:你這金錢條都破萬了?? 這不抓不行 05/27 22:20
hassmetou:(看到來台灣觀光的YSY) 你金錢條儲了破十萬 這要槍斃的 05/27 22:27
Silentastro:問一下,機台投真幣對店家有什麼好處會優於投代幣嗎? 05/27 22:29
taikonokero:看不懂日文的警察看到V6的粉絲表...(破億XD?) 05/27 22:31
cantmoon:掘江美嘉不也是投真幣嗎? 05/27 22:57
DTXmania:投現金可以確保機台成本回收吧 所以店家比較喜歡 05/27 23:38
DTXmania:投代幣的話 統計時就不知道是不是賭博區贏來的 05/27 23:38
DBon:美嘉也改成投代幣了 而代幣容易偽造 所以可能會被白玩免費道 05/28 00:54
id9000:未成年淚目QQ 05/28 10:32
taikonokero: 淚目QQ 反正也只剩4個月(菸 05/28 11:39
ForeverOrz:店家才不怕你的代幣到底是不是賭博區贏來的好嗎XDD 05/29 06:34
DBon:店家很歡迎大家去玩賭博區的吧XDD 05/29 16:10
layzer:不使用代幣的好處是你不用花錢準備代幣 05/29 19:10
taikonokero:不用花錢準備音GAME的話一定很棒 (排隊排到死吧 06/02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