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E-W-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是台北人 之前因為此事去台北地檢署報到過 但最近一兩個月跟我連絡的都是新竹地檢署 但因為太遠所以傳我去我也沒去 今天又收到新竹地檢署來電 跟我要匯款帳戶 說廖某願意退錢了 而且是當初遭詐的全額退 相對的對他的告訴就取消 請問有人有相關消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4.55
maiya2206:原PO要不要改成廖小姐? 不然實在有點難聽||| 09/17 22:48
n904230:我覺得錢當然要要回來.但告訴不要取消.要給這種人一個教訓 09/17 23:20
n904230:他是慣犯了..每次都用這種方法逃避責任..出來了又再騙人 09/17 23:20
nede:錢真的拿到再說..... 09/17 23:25
DarlingCat:板規1,已幫忙修改標題,請原PO務必修改內文稱呼 09/18 00:27
※ 編輯: jpamuro 來自: 59.117.14.55 (09/18 00:30) ※ 編輯: jpamuro 來自: 59.117.14.55 (09/18 00:36)
jpamuro:改了~ 09/18 00:36
jpamuro:好像錢拿了就必須取消告訴吧~不知道是不是法律規定~ 09/18 00:37
jpamuro:不過我明天會問一下是否有可能拿錢繼續告~ 09/18 00:38
jpamuro:畢竟是嚴重的累犯~受害者滿天下~民怨太深... 09/18 00:38
monsterba:不建議撤銷告訴!!!!!一定要她吃終身免錢飯!!! 09/18 09:15
maruru:原po可去pttlifelaw版問問看 09/18 11:13
jpamuro:錢拿到~繼續告~過程有點長~想了解的再討論~ 09/19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