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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51.186
※ 編輯: aamarugo 來自: 59.126.251.186 (02/27 16:02)
前陣子就直接去報案了
今天偵查隊請我到警局指認順便搜證
偵查佐說會在兩個禮拜內請廖小姐到台中到案說明
如果不來的話就直接函送地檢署
再不到地檢署的話就是通緝
廖小姐至今完全沒有打算要和解退費的意思
請大家沒報案的通通去報案吧~~
對一個前科累累的人不用客氣手軟
不要再等了
偵查隊的刑警先生人很熱心也很客氣
如果有台中的受害者不懂或不敢報案的請來找我
我會盡我所能來幫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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