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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改過向善又如何呢 難到犯了罪不可赦的錯的人 還想要有人權來要求人家平等對待嗎 法律存在的意義絕對不是為了報復 但是還是要讓你知道 做了那件事所該負的哪些責任 為了能使人們因為有規範的存在 而能夠自我約束 使大家能以朝著明確光明方向前進 不會為所欲為..你真相信人是本善的嗎 今天把他放出來 我就是不爽 才關六年 平均強暴一個女生只要被關兩個多月 沒有無期徒刑就已經是對他很大的恩惠了 16年我就覺得當初法官不知道是根據法律哪一條文訂他罪的 牠要是人的話 我想牠不是 那就一定會想到 自己所做所為一定 會招致一輩子無法重新做人的命運 還是牠沒想過...純粹是為了自己的獸慾 而去加害別人... 人是善忘的 發生在以前的事通常都已經嚴重到毫無記憶 反正事不關己 一個人改過向善的人 能對社會國家造能多大的助益 我實在不敢相信 除非他可以一句話改變全台經濟命脈的大人物 當然我不是說 王永慶就可以做壞事 還想因為自己是台灣的命脈 而要求大家原諒他放他出來.... 不然 我是比較極端啦 把牠槍斃只不過花了一科子彈的錢.. 所減少要付出可觀的社會成本來說 這是最好的方法了... 我絕對相信地球少了他會轉的更好 原諒牠的人我只能把嘴巴閉上 心理幹憔而已...台灣嘛..什麼是不可能發生.... 很多小錯大家都不能原諒了 如果說只是因為太愛玩被當被21 就要被踢出學校...連相信學生會因為免於這次21危機而從此拼命唸書的人都少到可憐 為什麼這樣的事情 還能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 ps:放出來就放出來吧 不要在路上被我遇見就好了... 想扁他的人記得一起去唷 我扁了他之後只要求社會大眾(當然不會有人發現) 但是要是不巧被抓包 希望大家能夠知道 我已經徹徹底底的改過向善了 當初扁他只是自己太笨太糊塗...就原諒我吧 當然我只是舉例啦 你們以為我真的會去揍他嗎 雖然我喜歡寵物 但是我可不想我的手碰到狗大便.... -- 如謎般有著綠寶石光輝的雙眸 那是一杯香醇的白蘭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ien.m8.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