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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timusal (銷魂)》之銘言: : ※ 引述《shiuan1986 (偉旦)》之銘言: : 我看鬥之書上面說萬花筒寫輪眼,是可操控時空.精神 等等, : 最高境界的寫輪眼 : 所以卡卡西和鼬的寫輪眼是一樣的 這是什麼邏輯... 這樣的邏輯犯了嚴重錯誤唷!! 若P則Q 若非Q則非P這道理不少學過高中數學的都知道吧 以實際例子來舉例 我有枝彩色筆,它有兩種功能,可以寫出紅色字也可寫出藍色字。 如今 同學A的彩色筆可寫藍色,同學B的筆可寫紅色。 那....同學A的彩色筆和同學B的彩色筆是相同的嗎?? 總而言之 萬花筒寫輪眼可能可以操控精神和空間 鼬的萬花筒寫輪眼可以操控精神 而卡卡西的寫輪眼可以操控空間 並不代表他們倆的萬花筒寫輪眼是一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19.68 ※ 編輯: supencham 來自: 218.172.219.68 (08/08 23:30)
siyaoran:作者都沒說一不一樣了,別太肯定比較好? 08/09 00:42
siyaoran:舉例的前提太奇怪,要是都是同一種筆,除非壞掉要不當然 08/09 00:48
siyaoran:一樣啊? 08/09 00:50
Mikagami:所以就是不知道一不一樣阿..囧 08/09 02:12
Mikagami:如果都知道一樣 那還要邏輯推論做什麼? 08/09 02:13
artimusal:都說了是鬥之書寫的了,看過了再發表你高中數學邏輯高論 08/09 02:30
supencham:鬥之書有說一樣阿@@? 08/09 09:09
※ 編輯: supencham 來自: 218.172.214.179 (08/09 12:58)
sstan:謝謝原po....其實鬥之書的設定也是有可能被推翻的... 08/09 13:19
duo751111:其實我覺得原PO的推論還可以說的過去啊~~ 08/09 16:11
playtbt:高中那套羅輯怪怪的... 08/09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