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oenix286 : 看不懂投票二 有實例嗎 05/26 10:19
您好, 過去一名板友在一犯時假使違規了
如果並未及時結案兩篇一同處理, 又碰上季後賽期間以及公告文違規判例
他的禁言時間會是一犯加四犯, 兩年.
如投票二通過, 就會是14*4= 56天 大概是這樣.
※ 編輯: Induction (61.230.35.130 臺灣), 05/26/2021 10:24:32
推 msarthur : 投票二之前蠻常看到的吧,辛苦了 05/26 10:22
→ xkiller1900 : 二很常見阿,尤其季後賽加重 05/26 10:22
→ xkiller1900 : 現在刑度是累計加重阿,投票二改成各罪加總 05/26 10:23
推 lavarslaker : 二是絕招啊 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積案的單篇水桶文內 05/26 10:25
→ lavarslaker : 從三天變成三年 05/26 10:25
→ lavarslaker : 還有 「版主不得任意自行加重水桶」 05/26 10:26
→ lavarslaker : 一切應以版規為依歸 05/26 10:26
推 ahinetn123 : 推 積案一下就好幾年 有夠不合理 05/26 10:27
→ lavarslaker : 看過好幾個人 被累積後2年 版主再加重一倍變4年 05/26 10:28
→ laptic : 有回應是好事 05/26 10:33
推 richard1003 : n板主之前的裁罰是否應該重新審視?一堆人被他報復 05/26 11:20
→ richard1003 : 性加重好幾年無處申冤啊 05/26 11:20
您好, 組規規定, 看板板主不應代為受理其餘板主之翻案.
誠實的說, 加重的作法屬於現有板規的合法處置.
稍待舉辦的投票則是提出合理性討論供板友選擇
以及看板友是否同意過長時間水桶的一次性受刑人更生計畫.
※ 編輯: Induction (61.230.35.130 臺灣), 05/26/2021 11:27:04
推 JoeChang5566: 能叫n板主滾,我就贊成 05/26 11:30
→ lavarslaker : 現任版主應該對版主違規處置做回應 還有未來若版主 05/26 11:36
→ lavarslaker : 違規,是否應該比版友更從嚴並加倍加重 05/26 11:36
您好, 組長昨日回文已表示板主的個人行為依舊受板規限制.
是以, 如有違規情事, 收到檢舉我們也一定會回應.
→ spitwater15 : 投票三身為版主應十分熟悉版規,知法犯法為何是重 05/26 11:50
→ spitwater15 : 輕量刑 05/26 11:50
→ spitwater15 : *從 05/26 11:50
您好, 提案原則為爭議裁罰需標準一致.
降低裁罰標準旨在保護雙方.
※ 編輯: Induction (61.230.35.130 臺灣), 05/26/2021 12:17:27
→ Lmkcat : 絕殺了 05/26 12:59
→ Lmkcat : sorry推錯 05/26 13:00
推 beingafresh : 積案一次審超刻意啊 70%不信任還不滾 吃相噁心 05/26 13:03
→ spitwater15 : 當然妳們有妳們的標準,但實際上這樣的行為才是導致 05/26 13:20
→ spitwater15 : 眾版務被不信任的原因 05/26 13:20
→ spitwater15 : 反正出了事也是從輕判,上面會幫我河蟹掉 05/26 13:22
推 allenzhuang : 有時候覺得NBA版規真的很猛,開車撞死人可能都沒被 05/26 18:08
→ allenzhuang : 判那麼久了 05/2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