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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之銘言: : ※ 引述《Sammin (老游)》之銘言: : : 所以我說你處理事情沒有輕重程度的分別! : : 沒錯吧! : 因為我追求的是公平!! 公平跟輕重程度並不牴觸阿! 你沒辦法區分嗎? : : 規則的範圍是警告到兩週... : : 而你處罰的方式都是一律給兩週... : : 難道你就不會至少區分成警告一次 一週 兩週... : : 然後看累犯次數給處分嗎? : 明明有勸導期加上之前水桶文還有公告文 為什麼你不先看清楚?? 我推文的內容明明是要稱讚KOBE為湖人留下兩勝! 我哪會想到打中文就會被水桶? 那我是否能反問你為什麼處理事情一點彈性都沒有? : : 版主就像是這版的法官... : : 連法官判決都會依情況輕重判刑或給予緩刑... : : 版主不能嗎? 還是你覺得兩個禮拜很短 這樣剛好而已? : : 至於放不放... : : 那還不是我argue的重點... :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是不小心無惡意 那我最大的底線就是一個禮拜後 : 我可以放擬出水桶 那我還要謝謝你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