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之銘言:
: ※ 引述《Sammin (老游)》之銘言:
: : 所以我說你處理事情沒有輕重程度的分別!
: : 沒錯吧!
: 因為我追求的是公平!!
公平跟輕重程度並不牴觸阿!
你沒辦法區分嗎?
: : 規則的範圍是警告到兩週...
: : 而你處罰的方式都是一律給兩週...
: : 難道你就不會至少區分成警告一次 一週 兩週...
: : 然後看累犯次數給處分嗎?
: 明明有勸導期加上之前水桶文還有公告文 為什麼你不先看清楚??
我推文的內容明明是要稱讚KOBE為湖人留下兩勝!
我哪會想到打中文就會被水桶?
那我是否能反問你為什麼處理事情一點彈性都沒有?
: : 版主就像是這版的法官...
: : 連法官判決都會依情況輕重判刑或給予緩刑...
: : 版主不能嗎? 還是你覺得兩個禮拜很短 這樣剛好而已?
: : 至於放不放...
: : 那還不是我argue的重點...
: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是不小心無惡意 那我最大的底線就是一個禮拜後
: 我可以放擬出水桶
那我還要謝謝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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