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服從被浸水桶判決
並反省狗眼看人低實為不雅
另舉發以下不合理之攻擊 希望能肅清nba版之風氣
推 kobelan:KB去年受到禮遇???你應該很少看湖人比賽... 12/20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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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belan:他受到裁判禮遇大概是5年前的事情了...
你大概很少看xx 比賽 你大概是只看xx 吧
此類推文為否定他人論點之常態發言
此類論點 是否洽當?
今天我上了討論區 目的是把自己的想法 把自己分析的數據
跟大家討論
此類發言 另其他讀者覺得 發文者根本就缺乏nba相關知識
從而達到否定文章之效果
打個比方
今天陳信安過來
你說 : 哎呀 他根本就不會打球吧
這樣算不算人身攻擊?
噓 star741001:小朋友,夜深了快去睡覺........ 12/20 09:58
噓 jerry5:我看你根本就是八年級的 趁沒人看到的時候趕快刪一刪吧 12/20 03:27
此類推文 企圖造成一假象
製造原PO者年紀小 不懂事 大家不要聽他的 笑笑就好
此種輕蔑發文者的推文 是否是人身攻擊?
所謂 狗眼看人低
也是以輕蔑的話語 形容 講我小朋友的這些人
是不是全部都應該被水桶?
你我都是熱愛NBA的一份子 既然我會去四處收集數據
說我不看球賽 簡直莫名其妙
今天被雜七雜八的人說我是小孩 不看球賽
到底是不是人身攻擊?
把人看扁了 不算輕蔑?
這種推文合理?
盼版主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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