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B (森里螢一) 看板 Keiichi
標題 Re: 水桶
時間 Wed Dec 22 23:12:31 2004
───────────────────────────────────────
※ 引述《juyah (我要專心作球)》之銘言:
: 關於水桶,上面只有一則類似的規定,也就是水桶前先警告,有類似
: 再犯行為就給他浸下去。我想,一般來說,警告、警告後初犯、初犯
: 後再犯、再犯後掰掰的方式似乎是可以作下去的。或者,警告,警告
: 後浸水桶,若使用者在一段時間後(一個禮拜?兩個禮拜?)有悔過
: 之意,寫信來解消水桶,再犯就掰掰。這樣的制度也是可以考慮的。
: 總之,先必須設計一個簡單的制度,讓使用者有所依循。然後,根據
: 這個制度設計精華區的行政存放程序。
: 一般水桶制度
: (待討論)
: 我最近是在用特別的方式,針對一些特別行為者進行針對性嚴格取締。
: 這些連線版的地頭蛇以為來 PTT 可以亂搞?免談。 同時也得藉著特
: 別取締去矯正一些使用者不良習慣(打嘴砲)。
: 我想,防制一些特別狀況或特殊情形,只需要建立一個簡單的流程:
: 宣告,取締;整個取締內容、範例、名單詳細描述在置底公告中,這
: 樣應該就可以了。當然,沒事的話希望不需要用到這種方式,不需要
: 拔出這把村雨刀,來補充版規的不足,或防止有人惡意玩弄版規。
: -------------------
: 水桶或被砍文章有問題,一律請使用者去 Sportcenter 申訴,杜絕
: 他們藉機在版上起事的機會。
: --------------------
: 待辦事項
: 我們還缺一份一般水桶處理制度與流程
嗯,也是大致同意,而且我比較偏向後者,即至多警告二次就直接丟
水桶,犯情重大的甚至可以直接丟進去,不過這方面還是希望能盡量
不引起紛爭。
--
我住長江頭 君住長江尾
日日思君不見君 共飲長江水
此水幾時休 此恨何時已
只願君心似我心 定不負 相思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61.6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