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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噓文制度真好,筆戰都可免了,果然 digg 與 dugg 才是眾聲喧嘩 的極致表現。不過針對這系列爭議增補一篇好了,作為一些記錄與脈 絡整理。 首先是第二戰 Bowen 對 Amare 的那一腳,Amare 說他回去看重播以 後越看越怒(中計了,中計了), 不過 David Griffin 在當時說他 沒有寄帶子給聯盟,而聯盟方面,Stu 看了一下當時的錄影也覺得無 庸再議。這腳在當場並沒有產生任何犯規,事後就規則上來說也不能 怎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3n40cOkKTA
(這段影片夠中立客觀了吧) Bowen 補防上去又施展了他精彩的「防守滑步」(slide 完全不是那 麼一回事,好孩子請勿模仿),然後,Amare 就抱怨說這動作 dirty, purposely, may caused an injury....etc. 抱歉,這些詞都不構成 Flagrant Foul 的要件: B. FOULS: FLAGRANT—UNSPORTSMANLIKE To be unsportsmanlike is to act in a manner unbecoming to the image of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It consists of acts of deceit, disrespect of officials and profanity. The penalty for such action is a technical foul. Repeated acts shall result in expulsion from the game and a minimum fine of $1000. A flagrant foul—penalty (1) is unnecessary contact committed by a player against an opponent. A flagrant foul—penalty (2) is unnecessary and excessive contact committed by a player against an opponent. It is an unsportsmanlike act and the offender is ejected immediately. The offender will be subject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50,000 and/or suspension by the Commissioner. 最新版的規則書總是可以在這裡找到的(pdf 檔): http://www.nba.com/nba101/index.html 第一類 FF 是指「非必要的接觸」,第二類的 FF 是指「非必要而且 太超過的接觸」,其中第二類 FF 被認定為沒有運動精神的行為,自 動驅逐出場,聯盟並且可以在事後追究處分。 這球裁判在當時都沒有吹,從動作來說,不用說是禁賽了,也不用說 FF 了,事後要補一個犯規都有困難。 規則也不管說這東西是不是有 什麼企圖,或是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這種防守動作也有可能出現在 其他場合中,而你沒有辦法去證明這傢伙的補防動作是帶有惡意的。 這裡就提到一個大原則,就是為什麼我寧願用 FF 縮寫也不想用「惡 意犯規」,因為,在規則的制訂上是「根本地排除掉意圖這回事」的。 這點很重要,後面將看到的那個發生爭議時的板凳區規定也是。然後 若一個防守球員越惡名昭彰,越讓對手覺得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其實他就是越成功的。因為對手越這麼想對手就越拿他沒辦法。所以 碰到這種事情,最好別去想,根本連重播都別去看,接下來總是有比 賽等著球員要去打。 還有「判決」這種事情,這流程沒有什麼陪審團啦,控方啦,辯方啦, 「偷偷發動人民灌爆史騰的信箱」(你看台灣人搞政治民粹槁到棒球 立委腦殘,籃球迷也很危險了)啦,「太陽球團執念太深,仍努力想 影響當局嚴懲包溫」(我看這件事情世界上大概只有三個人知道)啦, 「太陽與他們的律師團」啦,「訴訟策略與邏輯」啦....沒有那些有 的沒的。 送到 Commissioner 的東西會怎樣?在規則書中你可以數次看到這東 西: Whether or not said player(s) is ejected, a fine not exceeding $50,000 and/or suspension may be imposed upon such player(s) by the Commissioner at his sole discretion. 對,不要再聽信小說家者言,Stu 坐在那個位置上球季中就是在忙這 個的, 我們家以前的 Obie 教頭跟 Stu 私人關係這麼好都電話過去 也無效了,這種事情就是史騰集團說了算,而且史騰集團非常尊重他 們自己的「獨立超然性」。 總之,討論判決時請不要在那邊想說動作誇不誇張,會不會有危險, 是不是很新穎,意圖如何,藝術價值如何...etc.etc. 這種事情沒有 什麼好扯的,討論動作是不是「骯髒」,那真的就是隨便大家去講, 看比賽哭夭裁判判決也是別有一番樂趣。但是如果要正式討論動作是 否該判罰,還是得回到規則上去談。 ------------------------------------------------------------ 然後是第三場,Bowen 對 Nash 那記「膝蓋的應用」(曾公語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p8iJppJ15s
(這種東西還要中立客觀就太偽善了) Bowen 吃了一個進攻犯規,然後聯盟進行調查,決定把這個判決升級 為 FF1(FFX 比較好玩,而 FFX-2 的構想也不錯,活潑的 Yuna), 就是 Stu 認定這個犯規裡頭有「非必要」的接觸行為。而 FF1 能怎 樣?禁賽嗎?沒有呀,沒有相關的禁賽規定。 所以要禁賽什麼?沒有呀。 太陽有沒有什麼大動作?沒有呀。 整個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媒體在那邊花什麼東西都根本不重要,如果 對於 Bowen 的腿步動作在「傾向」與「後果」上有意見的話, 那就 等球季結束以後再來制訂法規加以防範。而現在根據聯盟規定,根據 這份每年老闆們都同意的聯盟規定,是怎樣就怎樣,這是很清楚的。 審判官要殺人也要找法條,找判例,沒有說什麼考量這個(小說文字) 考量那個(小說文字)還要顧及什麼(小說文字)然後在(小說文字) 中苦苦掙扎最後手軟放他一馬之類的(小說文字)。 ------------------------------------------------------------ 腳步動作的規範非常麻煩,因為這還要涉及裁判能不能有效執法的問 題。而由於聯盟今日的協防、補防、輪轉防守用得很兇,在區域防守 上也有大量的防守移動,所以在這方面要怎麼進行研究以保護球員, 那是一回事。不過那些都是季後的事情。 這可以講到 1984 年 McHale 抓下 Rambis 那球,這不是導致 FF 的 修改,而是導致 clear path foul 的兩罰加上球權奉還。 這東西跟 FF 不一樣, 因為你去碰撞對方幾乎是必然得分的快攻球員(只要不 放槍),不管多用力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本來這規定只限於前場, 在 94 年的時候又增加了後場,所以大致上就成為: Clear Path to the Basket: If a fast break starts in a team's backcourt and a defender fouls any offensive player when the team is going to score an easy basket, a clear path foul has occurred. When the foul happens, no defender can be ahead of the ball where he could defend against the easy basket. http://www.nba.com/features/misunderstoodrules_051128.html 這樣的解釋。 這東西也是很清楚的。你抓快攻球員一下就防守角度來說當然是「有 必要」,而且就算是一點都「不超過」,不過規定上就是這樣,以保 護快攻球員。所以說,像這種狀況,你並不需要不斷去調整 FF 的定 義,也可以透過對於某些比賽元素的研究,達到保護球員或維持比賽 公平的目的。 ------------------------------------------------------------ 在爭議(altercation)發生時離開板凳的判罰規定: c. During an altercation, all players not participating in the game must remain in the immediate vicinity of their bench. Violators will be suspended, without pay, for a minimum of one game and fined up to $50,000. 這東西就是很清楚,連介入的空間都沒有。場上爭議(不用打架甚至 也不用衝突)一旦發生,有球員踏進來,那就掰掰。 在 Horry 犯規 之後雙方是有理論,這是無庸置疑的。而太陽試著將 Duncan 那個踩 線鏡頭寄給聯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39nRO5keRM
這沒有什麼用,在太陽版也討論過了,就是沒有產生任何爭議,比賽 還在繼續進行。像是這樣的事情,也不可能讓聯盟網開一面。不管說 美國是海洋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國家,「判例」這種東西都是有影響力 的,今天規則就是這樣定,過去也有不少無辜的罹難者,那怎麼能就 這件事情採取雙重標準放過。所以太陽也是乖乖接受判決呀,如果真 的覺得有問題,以後去修改這條規定,他們也打算這樣做。 規則中不考慮「意圖」是很重要的。意圖往往是不可知的。Stu 在接 受訪問時曾說,如果發生打架,就算你是想要上來勸架,當個和平使 者,但是對方並沒有辦法理解你的動機,所以你上來了也是很有可能 爆發新的衝突。這是另外一種意圖不可知的狀況,到最後你還是得僅 就「行為」進行考慮。 取消掉這個規定是不可能的。這東西的根源可以回想到 94 年的季後 賽,尼克與公牛那一系列發生了打架事件。這次打架造成非常嚴重的 後果。有人員傷亡嗎?沒有,不過史騰坐在觀眾席上,事件發生時, 鏡頭精準地抓住他那一臉錯愕與茫然的眼神。 「完全與那場季後賽無關」地,94-95 球季時,關於離開板凳的規則 就增加了「自動禁賽一場」。後來這這規則經過一些細小修改,不過 那一場禁賽始終在那裡發揮效果。呃,發揮婊到 Ewing 的效果。 所以這東西也不是在尼克熱火衝突的那幾年冒出來的。 ------------------------------------------------------------ 在季後賽中被判決婊到的例子太多了,講真的當年 McHale 若沒有抓 Rambis 一把,我們波士頓說不定也拿不到那年的冠軍。所以湖人怎 麼辦?淚擦一擦明年再來呀,第二年冠軍就被他們拿下來了。結果, 波士頓在第三年痛定思痛,把垃圾步提升了一個等級。在決賽對到火 箭的時候,第五戰派出六呎一吋,清純可愛的 Jerry Sichting 給七 呎四吋的 Ralph Sampson 扁。 雖然我們輸掉那戰,不過回到主場之 後全隊士氣大振,在群情激憤之下以十七分之差大敗對手奪回冠軍。 季後賽就是互婊的大好機會,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要對媒體哭訴沒關 係,手腳還是要動呀。想當年大鳥發個底線球「順便」用玉臀把對手 頂到觀眾席上,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所以千萬別當君子,那太慢了, 太陽應該多蒐集這類的影片給年輕主將們欣賞欣賞。來季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5.140
PURELOVEGAE:我可以說有XX真好嗎? 因為可以引出 T 大的好文... 05/20 04:33
IBMbuyer:我才不要被人家拋磚引磚.......... 05/20 04:35
PURELOVEGAE:那個小說文字有傳神到... 05/20 04:37
PURELOVEGAE:結果 T 大還是對那篇幻想文回應了 XD 05/20 04:38
dennis331533:不錯的文章 05/20 04:39
IBMbuyer:這也不算什麼回應吧,如果是回應的話....嘿嘿嘿嘿 05/20 04:39
shouraku:不知道置頂的幾位有什麼恩仇 , 但這篇是超優質的文章 05/20 04:39
IBMbuyer:筆戰根本是浪費時間,事情怎樣就怎樣即可 05/20 04:39
shouraku:至少是XX一堆的討論裡 少數有憑有據的 真實非幻想文了 05/20 04:40
PURELOVEGAE:大鳥當時是不是頂 Cooper 啊 05/20 04:41
IBMbuyer:寫得很快所以還不一定有小錯,挑錯工作交給後人吧 05/20 04:41
IBMbuyer:我也忘了 :P 總之我要滾了,掰掰各位 05/20 04:42
shouraku:想到現在小孩看籃球越來越XX,有些還編小說...是怎樣!? 05/20 04:41
shouraku:還一個po msn,之前還一個寫 TD的心理聲音 是怎樣?? 05/20 04:42
shouraku:還有一篇扯什麼 正邪 我的天啊。他們是沒看過公牛對爵士 05/20 04:43
shouraku:沒看過湖人對七六人,還是不小心看過都忘了。 05/20 04:44
shouraku:一句話啦 你支持就正 不支持就邪。 跟本國腐敗政治差不多 05/20 04:45
shouraku:太陽輸球大家都不爽,但胡謅亂酸,只覺得這個版每下愈況 05/20 04:46
PURELOVEGAE:與樓上同感...一堆幻想文...雖然我喜歡看太陽的比賽.. 05/20 04:47
PURELOVEGAE:但是有些球迷的言論真的讓人看了發笑.... 05/20 04:48
nikon:我是覺得幻想就算了,但某人幻想行文之餘還要充專家就很可笑 05/20 05:08
nikon:昨天還自我膨脹到連msn對話都po上來想指點板友了,真囧... 05/20 05:10
nikon:不過居然能引出非人大這篇也算功德一件對巴 XD 05/20 05:10
spree:恭迎大大文 幻想文退散 05/20 07:42
ethanols:一大早就有好文看 推 05/20 07:50
lom123456:不理智的情況什麼都出的來 05/20 07:54
blackdevil:推一個 看完後很過癮 05/20 07:59
bbbjjj:推一個 05/20 08:20
ying11027:推!! 05/20 08:28
harddaynight:好文推 05/20 09:12
kart:推推,從頭到尾覺得太陽實在是哀號過頭了,反而有點反感 05/20 09:28
OdomLamar:老實說沒被吹犯規還被追加禁賽的就只有Kobe了 05/20 09:29
studylance:推! 05/20 09:30
GAIEGAIE:推阿 前幾天理性討論的就被打為馬刺迷真的很無言 05/20 09:39
tigerking:大推!中肯好文,不偏不倚。不愧是T大。 05/20 09:42
ammon:呃 不需要拿這篇文章做為你的武器吧 .. 05/20 09:55
PVD:好好的文章~不是拋磚引磚 是拋屎隱玉XDD 05/20 09:55
cccwka:shouraku大 太陽輸球並沒有"大家"都不爽 05/20 10:06
kreen:推~ 其實我沒有不爽XD 05/20 10:08
dennis331533:其實我很爽 05/20 10:10
ilovedcbb:推文~~~長了很多智慧 05/20 10:21
zenithal:推 05/20 10:26
Cannelloni:推 05/20 10:32
tzengagan:好文 05/20 10:38
camuskiroro:推 05/20 10:53
MagicAustin:原PO太晚出手了...之前這裡亂的跟什麼ㄧ樣 05/20 11:36
Escarra:推,之前出來也只是讓XX糟塌而已,亂噓的人太多了 05/20 11:49
smallken0410:推了!!! 05/20 11:59
Jacoby:推~~已經N久沒在NBA版看到那麼好的文章了.... 05/20 12:00
foolpchome:好文 05/20 12:15
zhengyang: 推 05/20 12:19
greatodin:不推對不起自己 對不起原PO 05/20 12:35
crazyeh:推 05/20 12:40
blackmanliu:推 05/20 12:52
blaukatze:推 05/20 12:58
supersax:好文推^^沒錯呀! 人家來陰的下次陰回去就好了嘛! 05/20 13:00
lostsoul:好文推 05/20 13:11
u2gogowin:請問可以借轉嗎?? 05/20 13:26
zx111:推推..太陽太嫩太年輕才是失敗的原因吧! 05/20 13:26
IBMbuyer:任意使用但請注意內文需要持續挑錯 :P 05/20 13:30
Arctica:推吧....太陽明年再來..嘿嘿 05/20 13:42
※ 編輯: IBMbuyer 來自: 218.161.127.119 (05/20 13:44) 我這文章打得這麼倉促,還可能有錯誤咧 :P 規則又不是我的長項, 請繼續幫忙挑錯。然後,幫推文打了一點馬賽克...:P 只是想筆戰或罵人的話,我也不需要寫這篇呀,主要目的還是整理一 下系列賽中的規則爭議,至於有誰「順便」被我頂到觀眾席,那你就 當波士頓迷裡頭有一脈個性特別差,然後對觀眾席的球員寄予無限同 情就好。 ※ 編輯: IBMbuyer 來自: 218.161.127.119 (05/20 13:45)
JSMJ:寫的真好 佩服~~ 更推最後一段 05/20 13:50
Trulli:大推阿 NBA版就是要有這種文章阿 05/20 13:59
jogy:好文推的人好少 酸酸迷都不見了嗎 05/20 14:08
safiro:推~~~~~~~ 05/20 14:24
Kevinlo:好文啊 >0<b 05/20 14:42
harddaynight:回馬推 05/20 14:53
anoyster:大推!! 寫得太棒了!! 05/20 15:44
Stanley0928:寫的真好 05/20 15:51
Altair:言之有物的好文~ 05/20 16:52
justlink:優質好文 清流 感謝分享 05/20 17:52
chasel99:這種文章才該被推爆~ 05/20 18:01
Jacobsen:推T老大好文連發(最近是怎麼了XD) 也推最後一段 05/20 18:25
rjhio:好文啊好文!!這才是論文水準啊!! 05/20 19:03
Jacobsen:說到論文 我想到MSN紀錄 XD 05/20 19:04
rjhio:樓上XD我也是想到MSN紀錄... 05/20 19:15
lvj:幹你媽的無敵好文啊 大推!!! 05/20 19:19
u2gogowin:轉錄至看板 Lakers 05/20 19:32
acrossing:很有內容的一篇 推! 05/20 19:32
jungpo:好文 給那些沒水準又愛討戰的鄉民看看 05/20 21:03
QuentinHu:有內容而且很好笑 05/20 21:03
acrossing:再推一次 不好意思我很晚才看到這篇 謝謝分享見解 05/20 21:18
tuckie:推,值得! 05/20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