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看板NBA
標題Re: 關於年齡的問題
時間Fri Nov 9 09:15:07 2007
我先回答你提出的疑問:
※ 引述《TheDream (美夢)》之銘言:
: 你確定在 Bill Russell 與 Chamberlain 離開後,NBA 具有統治力的禁區
: 球員愈來愈少嗎?
: Russell 在 1969 年退休,Chamberlain 在 1973 年退休。
: Jabbar 1969 年進入 NBA,他的第二個賽季就帶領球隊拿下總冠軍,這個
: 時候 Chamberlain 還沒退休。
: Unseld 在 1968 年進入 NBA,第一年就拿下 MVP,而當時 Russell 與
: Chamberlain 都還在喔。
Rusell在1968-1969年的成績是9.3分18個籃板、Chamberlain的的成績是
20.5分21.1籃板,先別談那個時候籃板這麼多是常態,這些成績已經在
當時不算具有統治力的人,至少我這麼認為,他們的統治力已經不如從前
。
: 先不說 Russell 與 Chamberlain 退休後的情況,即使是 Russell
: 和 Chamberlain 還在打球的時候,整個 NBA 聯盟也不是只有他們
: 兩個才稱的上是有統治力,像 Bellamy、Lucas、Thurmond、Reed
: 等名人堂的禁區球員在當時也是呼風喚雨的一方之霸,具有統治力
: 的禁區球員並不是只有 Russell 和 Chamberlain 好嗎!
統治力是什麼意思?我想這又是在玩一個文字遊戲,不過我前後文很明確的
連貫起來看,我所謂的統治力是創造王朝的能力,1960-1969年的期間Rusell
跟Chamberlain總共拿下7座MVP。整個70年代除了Jabbar拿過兩座以上的MVP
,沒有任何球隊連霸,也沒有任何球員拿過一次以上的MVP。
很明顯,我拿的是「統治聯盟的能力(王朝)」,你談的是「統治禁區的能
力」,如果要談統治禁區的能力,那可以談更久。
: 那 Russell 和 Chamberlain 退休後呢?前面提的 Jabbar 和 Unseld
: 早在 Chamberlain 退休前就已經掘起,而與 Jabbar 同時期的名人堂
: 禁區球員還有 Cowens、McAdoo、Hayes,這些人加上六零年代的 Thurmond
: 和 Reed,他們依然是撐起七零年代具有統治力禁區球員的這塊招牌
: 。
: 我是真的不懂你說 NBA 的中鋒之道再興是啥意思,明明 Jabbar 加入
: NBA 時 Chamberlain 還沒退休,何來中鋒之道再興這回事呢?
: 而且 NBA 的中鋒之道並沒有因為 Russell 跟 Chamberlain 的退休而
: 沒落啊!偉大中鋒的傳承一直都沒有斷過,一直都有為數不少的人在
: 接棒啊。我舉的那些人都是名人堂成員喔。
: : 在ABA與NBA合併之後,融合內外兩種不同球風的NBA終於出現,但是Moses Malone
: : 的出現,又把潮流拉回到中鋒時代。總管只要看到有天分的高個子就選,Sam Bowie
: : 就被這樣選進拓荒者隊,就算Jordan再有天分,他還是不夠高。
: 呃,前面講的很清楚了。NBA 的中鋒之道並沒有斷過好嘛!
中鋒之道斷過是我的邏輯問題。我認為的中鋒之道就是統治整個聯盟的中鋒,也就是
聯盟當中如果要說中鋒的話就是那個人的,就跟在90年代想到SG就是MJ、00年代想到
中鋒就是O'Neal的這個意思。
整篇文章我立論最大的問題是在於「中鋒之道再興」這幾個字,中鋒之道的確沒有斷過
因為連續有幾個人出來扛下這個位置,只是統治力的中鋒少了,「百家爭鳴」這個成語
的意思我想很清楚了,就是「很多優秀中鋒輪流上的意思」,我不認為有錯誤。
: 早在 Moses Malone 出現在NBA 以前,當時的七零年代NBA 早就已經有為數
: 眾多的偉大中鋒了。
: 你要講歷史的話,就應該先要把整個歷史給弄熟,不要再提供錯誤
: 的訊息,建議你真的不要再對不熟的事情亂做評論了。
「我覺得對於Jabbar跟Chamberlain之間的銜接有問題,他們之間是有重疊的,
所以我認為中鋒之道並沒有中斷,還有很多很多.....的中鋒...應該要再查證一下」
跟
「Jabbar加入的時候Chamberlain跟Bill Russell還沒有退休好嗎?這些.....
.....的中鋒難道都不算數嗎?你提供的資訊有錯誤,不要再亂寫了。」
我想請問你看到哪一點回覆文章的時候你會覺得舒服?
我一篇文章寫了11頁,重點放在80年代之後的演變,80年代之前這裡誰也沒經歷過,
那個人是不是真的很厲害我們只能從數據還有資料去分析,我的確對那個時候的狀況
不是非常熟悉,但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跟我一樣也只能從數據和過去文章中的斷簡
殘篇瞭解那時候的情況,張伯倫100分那場甚至連轉播都沒有。
然後您只挑一段有疑慮的出來鞭,然後把最大篇幅的部分全部忽略掉的意思是?
顯示自己很厲害?沒有人文章不會有疑慮的,更何況這是認知的問題,我認知的
統治力來自於「是否能創造王朝」跟「是否能拿下多次的MVP」這兩項,「中鋒之
道再興」是我的一個誤用,這的確是文章的問題。
我以為這裡是在是討論區,不是博碩士論文查詢系統。還是其實這裡是博碩士論文
查詢系統,是我弄錯了?
我在這裡過去用詞一律非常低調,除了酸大腕、老象跟Lowi$(表現還不錯,不能
酸了)之外,從來都沒有嚴厲過批評什麼,另外就是一寫3行左右的文章。
熟悉我發文方式的朋友一定會注意到,我通常是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之後才會
貼到這裡來,我貼到部落格上的文章會有一定的考證跟客觀性,但這幾天完全沒有
,我都是直接在版上打文,而且沒有貼回自己的部落格,因為我覺得這是需要集思
廣益討論後的才會有的主題。
我最近第一篇文章的那一行是這樣:
「我的結論是NBA正在向下沈淪」
^^
是我認為,我沒有把這個事情當作是一個定理在講,是很多人認為我把這個事情當作
定理在講,於是大家就認為我把這個事情當作定理在講,然後要求我提出研究方法、
統計結果...blabla,我是研究生在論文Defense還是民進黨官員被統媒和泛藍質詢?
有一篇我在談熱身賽觀察提到皇家馬德里隊,為了瞭解這支球隊,我去查過他們歐洲
盃的成績、球員結構,球會歷史,甚至連主將收錢這件事都翻出來講了。這樣的文章
我會放在部落格,但是要討論的東西,不會,討論的東西歸在討論區。
論..是討論的論,不是結論的論。
如果這裡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的話,以後我還是去Easychat好了,那裡的水準比較適
合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50.184
※ 編輯: derekhsu 來自: 218.167.150.184 (11/09 09:17)
→ capalari:我只對一句話有意見 為什麼不能把有疑慮的段落挑出來講? 11/09 09:19
→ zapion:只是覺得, 你在說別人傷人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向下沉淪這幾 11/09 09:23
→ zapion:個字也讓人十足討厭? 11/09 09:24
推 aibakoji:結論這兩個字的意思你懂不懂?你先下個結論,然後說 11/09 09:31
推 SDDS:某些人即以論文標準在看待這裡的,他們也認為不如此即向下沉淪 11/09 09:27
→ aibakoji:你沒有把這件事當成定理,要求大家不要針對這點批評 11/09 09:33
推 hti33: ja~ 11/09 09:33
→ aibakoji:到底是誰搞不清楚狀況的..╮(﹋﹏﹌)╭.. 11/09 09:34
→ aibakoji:我看你才是那個沒有搞懂討論的論意思是什麼的人 11/09 09:35
噓 liyingc:用字刻薄 自以為是 不噓不行 看來2沒壞 11/09 09:35
噓 Hovac:2硬凹再訴諸情感? 11/09 09:45
噓 slimchau:別人回應你當然是挑有疑慮的那一段"討論" 11/09 09:46
→ slimchau:難不成你期待別人回一篇文章都在寫他贊同你 11/09 09:48
→ slimchau:下一個明確結論時本來就應該要有完整邏輯推導和客觀分析 11/09 09:51
→ slimchau:來做支撐.如果你認為還需集思廣益.很簡單.先別太早做結論 11/09 09:52
推 EeLong:人家懷抱熱情來PO文分享心得,有錯誤大可一起討論,動不動 11/09 09:53
→ EeLong:就說人家亂PO文誤導人,這樣誰敢發文啊? 11/09 09:54
推 aibakoji:被指證後就說別人專挑小毛病,這樣誰敢跟你討論? 11/09 09:57
→ aibakoji:有發文的熱情是很好,但是對於別人的指正也要坦然接受 11/09 09:59
→ aibakoji:而不是玩文字遊戲想把錯誤忽略過去 11/09 10:00
推 popstarkirby:Lewis拼錯@@... 11/09 10:02
→ dan0206:老話一句...對於自身不夠了解的事不要獨斷的評論它 11/09 10:05
→ IHD:你要不要在討論 沒有頂尖大前鋒才能拿冠軍 九但是例外? 11/09 10:16
→ IHD:因為通常有好的大前鋒 中鋒會比較不頂尖? 九但最強隊友都嫩嫩? 11/09 10:18
噓 jerkb: 自以為是 11/09 10:30
噓 hilikus:看不下去 11/09 10:46
推 dicow:阿 是derekhsu大大....<(_ _)> 11/09 12:02
→ dicow:大大要承認自己錯就不是大大了 11/09 12:02
推 ErinChu:認真的發文 就先贏一半了 11/09 12:15
推 poweroil:你的問題就是把論述的"論"搞成討論的"論" 11/09 13:27
→ poweroil:這樣的話文章不用改 改題目 好比"我愛中鋒"之類的 11/09 13:28
推 poweroil:如此可恣意筆耕無顧忌~~~ 11/09 13:30
噓 EdmundLi:優:117 11/09 13:36
推 gonzdevour:認真的文章就會被認真對待。 11/09 13:52
噓 lisungyu:拜託,不要再硬凹了 11/09 14:16
推 sinnis133:別理那些回文不客氣的鄉民了d大 跟他們認真就輸了 11/09 15:00
推 JoshSmith:去EZ發文 支持妳 11/09 15:48
→ JoshSmith:推一個 11/09 15:49
推 olkk:推一個~~~ 11/09 15:51
推 DonNelson:回你文的哪個人沒有在討論?還是你認知的討論跟我認知的 11/09 17:21
→ DonNelson:討論不同?討論本來就是一種「附理由除錯」的過程,回你 11/09 17:22
→ DonNelson:文章的人都是在做這件事啊?討論重要的是對議題的「認真 11/09 17:23
→ DonNelson:」態度,口氣會不會讓你覺得爽根本和是不是在討論無關, 11/09 17:24
→ DonNelson:把有錯的地方認真地拿出來鞭,本來就是討論的常態啊。 11/09 17:26
→ DonNelson:有疑慮的地方不拿出來鞭,要怎麼除錯?其他沒錯的地方本 11/09 17:28
→ DonNelson:來就毋須再討論了,這跟忽略不忽略有什麼關係? 11/09 17:29
→ kaede0711:簡單說你最開始結論下的太明確草率才會引起一連串回應 11/09 18:06
→ kaede0711:向下沉淪是需要徹底分析才能夠說服別人的結論 11/09 18:07
噓 AQUANGEL:噓sinnis133 11/09 18:27
噓 pix99: 06/24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