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ltra (adonis)
看板NBA
標題Re: 對籃球的感情
時間Fri Nov 9 02:00:52 2007
說句實在話,我覺得你的筆觸和比較適合寫記實類的文章
像這篇就寫的不錯,有點點以前寫NCAA的柯南大的感覺
你以後應該多朝這個路線發展
但是,我覺得你的分析文或是論證,都像是你的感想文
主要憑的是一些印象去做發展,所以為什麼會印發這麼多筆戰
因為你的邏輯常常不是很一致,而且帶有很強烈的主觀意識
你可能沒發現,你常常在講一個東西,論證本身還沒發展完
但是就跳到別的地方去了,結果變成你的因導不出你的果
所以你的結論,常常是你
片面的印象,或是你的
有感而發
或是你看到
部份球員的樣本,但是去擴大解釋
不但缺少數據的佐證,同時推論過程也不夠有系統
我們慢慢來談吧
第一個
先來談談你對數據的認知
你一直說,籃球的數據,因為場上每一秒的變化太大
所以無法像棒球那樣建立起細密的紀錄,並且有許多困難
又提到了籃球的發展歷史等等,所以不像棒球能有ID野球
簡單說,籃球這項運動的本質不適合計量學
就你的文字透露,我認為你是這麼想的,不知道我有沒誤解
但是如果你的想法是這樣,表示你不是很了解數據的本質
數據,從來不因為如何被紀錄,被紀錄的難易程度,或是運動的本質而改變其價值
數據,從來就是看分析者怎麼去解讀,怎麼去利用
最簡單的例子,最近NBA在推+/-和BA
我目前不解這些東西的有效性到底是多少,能解釋多少實際場上的活動
所以先不對這些數據本身做評論
但是我要強調的是,
即使是利用現有的數據,也能發展出有效的機制
這就是一直在強調的,數據本身不會錯誤,錯的是解讀的人
第二個
你喜歡創造一些華麗的說法,並且用修辭學去表達你的推論
像是頂尖的球員創造時代,一流二流的球員如何如何
我以為,這樣的表達不但不能準確你的意思,還有誤導之嫌
舉個例子,John Stockton不是高後衛,但你說自從Magic之後
聯盟進入了高後衛的潮流,那請問Stockton是二流球員囉?
又說,Larry Bird開創了全能前鋒的時代,是不是把大O忘記了呢
MJ23生涯從頭到尾都不是搖擺人,更不是SG/SF
他徹頭徹尾是個SG,雖然曾經有一年不幸被實驗拉去打PG
80年代末90年代初除了O'neal沒出什麼好中鋒
你可能也忘了ZO和The Admiral
我的意思很簡單,你在下結論時,考慮的不夠周全,往往只憑你的印象
或許加上一點猜測,就很輕率的得出結論
就好像你對中鋒演進的論述,很多我是不贊同的
我舉個我覺得對你最極端的例子好了
中鋒的作用,並不是當肉墊,他不是football的center要保護QB的
一個後衛並不會因為隊上有個大胖子中鋒
他就不會受傷,那不然Wade幹嘛要去開刀?
還有,中鋒的選秀從來不因為NBA怎麼演變而有不同
只要記住中鋒是稀有財,長的高的人少,球打的好的人更少
這和現在NBA是飛人時代,搖擺人時代,全能前鋒時代,高後衛時代
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不打算針對你發表過的文章,逐字逐句的回文,因為這樣筆戰會打不完
第三個
你喜歡用一些陳述事實的口吻,或是詮釋真理的語氣
來表達你的看法,其實我最不能接受的是這個部份
每個人當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會引起筆戰,往往是因為這個
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1.經過湖人三連霸和近幾年的表現,Kobe已經比MJ23強
2.經過湖人三連霸和近幾年的表現,我認為Kobe比MJ23強
你如果是個人感想文,沒人會指責你的感想或心得
但,千萬千萬不要,把你的感想當成一個事實來陳述
會引發筆戰的往往是第一個例子
尤其在你缺乏嚴謹的立論,足夠的數據佐證
但動輒寫這麼大的命題,你的結論常常都站不住腳並顯得輕率
而且,還常前後不一矛盾...
你可以用討論的方式,去創造一個對話的空間
而且這樣的方式,比較沒有誤導的問題在
你也可以學習到比較多東西,而參與的網友也能得益
我不太喜歡回文,因為個人懶惰覺得又花時間
但我想指出,如果你繼續這麼寫下去,不改變你的寫作風格
下筆前不改變你的思考脈路
你會持續的誤導大家,而且,會有永遠打不完的筆戰
當然,我們希望你繼續寫作,提供更多資訊給大家
只是下筆前,多想一想,這麼說是不是嚴謹
否則你可以往戰記的形式發展,也會是很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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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5.225.226
推 gohit:那D大的十年是不是也有誤導之嫌啊 @@? 11/09 02:07
→ gohit:我是不知道啦 因為我對NBA的瞭解畢竟沒有大大們熟 @@ 11/09 02:07
※ 編輯: aultra 來自: 69.25.225.226 (11/09 02:14)
→ AQUANGEL:應該說討論 不是戰 11/09 02:14
→ gomiky:這系列看下來越來越煩 比較像緊咬對方文章缺點的辯論賽 11/09 02:15
→ gohit:科科 真理越辯越明 11/09 02:19
→ AQUANGEL:想要說服別人認同你的論點,自己的文章本來就應該要寫的很 11/09 02:19
→ AQUANGEL:好,邏輯舉例數據引用等等都應該讓人信服,不然就不要輕易 11/09 02:20
→ AQUANGEL:下結論 11/09 02:20
推 WillWaiting:他寫抒情文很棒呀 但那也只僅與抒情 11/09 03:00
推 rahim1211:挑個小錯,Oscar Robertson是控球後衛喔 11/09 03:06
→ lave70:嗯...但是覺得他跟KG Kidd一樣 並不是只打你所想的那個位置 11/09 03:22
→ lave70:數據上來看似乎是這樣XD 11/09 03:22
推 rahim1211:那是因為他身材優勢太顯著了啦,同時代的後衛像是 11/09 04:06
→ rahim1211:Bob Cousy,Bill Sharman才6呎1,170磅左右 11/09 04:09
推 nbcb:推一下 原po對於統計學的觀念很正確 11/09 08:57
推 Iverigma:這篇寫得不錯喔 11/09 09:29
推 jellyno1:推這篇 11/09 13:32
→ sinnis133:看的很煩..嚴謹頑固的文章最適合你 11/09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