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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yt (T-Yak [Farewell~])》之銘言: : 仔細攤開看 Tyroon Lue 在那個 Series 的上場時間,在第一場上場 : 22分鐘之後,他後來的上場時間是 10, 17, 14, 10.他真的只是個奇 : 兵而已,而且用過一場就免洗掉了,因為 Allen Iverson 之所以是 : MVP, 七六人隊之所以是東區冠軍,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是支非常 : 成熟的球隊, Lue 之所以能夠在第一戰 Challenge Iverson ,只是 : 因為"沒有人了",以第一戰 Iverson 的火燙程度,以及湖人板凳席 : 空蕩蕩的程度(湖人當年陣中的 WS 除了 Shaq 的 49 (夭壽喔), & : Kobe 的 37 (比 Iverson 多 1), 剩下的就只有 Horace Grant 的21 : 跟 Rick Fox 的 17 了,其他人全部都是各位數。反觀七六人的陣容 : 當中,除了 Iverson 的 36 以外,Mutombo 26 場的 WS 就有 11 , : 如果換算成整年八十二場(雖然不可能八十二場全勤,這太夢幻了), : Mutombo 整年的 WS 可能有快35,加上替補除了受傷的 George Lynch : 的 20 以及 Eric Snow 的 16 以外,還有至少兩人的 WS 是兩位數, : 那就是第六人當先發用的 Arron Mckie 的1 18, 以及 Tyroon Hill : 的 17 ,七六人當時的陣容,"只要不要受傷"並不會比湖人還要來得 : 差。 上面這一大段似乎可以濃縮簡化成一句話: Lakers 和 Sixers 當年的戰績差不多。(都是 56-26) 原因很簡單,因為一支球隊單季的 Win Shares 總數等於勝場數乘以三。既然 Sixers 陣中沒有球員像 O'Neal 跟 Kobe 佔掉這麼多 WS,綠葉球員分到多一 點也是很正常的。 想要比較兩支球隊的陣容強弱,Win Shares 並不是很好的指標,Bill James 的書中就特別強調 WS 算出來的是「貢獻」,而不是「能力」。對棒球來說已 經是如此了,在籃球領域裡面,這兩者的差距只會更大。一個很好的例子是, 先前在版上吵過一陣子的 1997-98 年公牛和爵士哪一隊的球員比較強?以天 分來說,當然是公牛樂勝,但是用 WS 來看的話,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Adam Keefe 打了 80 場,拿到 20 WS,Toni Kukoc 打了 74 場,也拿到相同 的 20 WS。雖然這兩個人的「貢獻」差不多,但是應該沒有人會認為這他們的 「能力」也差不多吧。 (看到 "Win Shares" 這兩個字就忍不住手癢回一下 :P) -- My blog about the Los Angeles Angels of Anaheim http://walaykao.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99.185.14
willyt:是當然啦,不過湖人主力 rotation 的深度實在太淺 11/09 17:00
willyt:我承認這個指標用的不大適當,見笑了 <(_ _)> 11/09 17:00
todd7622:我比較想知道walaykao大啥時要把BLOG整理一下XDD 11/09 19:43
walaykao:威力踢別這麼說,我對籃球數據也不熟 :P 11/10 02:45
walaykao:至於 blog 嘛... 至少到明年開季之前應該都不會有空寫了 11/10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