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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 101: Trade Exceptions Explained By: Larry Coon Last Updated: 1/9/10 7:34 AM ET http://www.hoopsworld.com/Story.asp?story_id=14923 隨著交易季節逐漸加溫,現在來談談一個最常被誤解的交易機制:Trade Exception。 在 CBA(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集體談判協定)中並沒有正式的定義, 它是「非同步交易」的衍生產物。 在 NBA 裡頭有兩種交易:同步交易和非同步交易。如同字面上的意思,同步交易只要 一次就完成了。球隊在同步交易中可以送出複數名球員,而最多可以獲得送出球員總薪 資的 125% + $100,000(就多數情況而言如此,但有其他複雜的因素如 Base Year Compensation 及 Poison Pill 會改變薪資平衡式,在 Coon's FAQ 另有詳述)。 (譯註: Base Year Compensation: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Q75 #Q76 #Q77 Poison Pill Provision: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Q75 ) 而另一方面,非同步交易並不是一次完成。球隊可以有一整年的時間來完成一樁非同步 交易,而且可以和聯盟中其他任何一隊來完成 - 不必是他們一開始作交易的那支球隊 。非同步交易中,球隊只能送出單一球員,而只能收入送出薪資的 100% + $100,000。 這兒有一個要點 - 同步交易給球隊較多的錢和較少的時間,而非同步交易給球隊較多 的時間和較少的錢。 那要怎麼決定一樁交易是同步還是非同步呢?從交易中的算術可以得知。如果球隊在交 易中送走了多名球員,那麼它必定是同步的。如果他們收進了比送出的還要多的薪資, 那麼交易也必定是同步的。但如果他們只送出一名球員,而收進比原來要少的薪資,那 麼它就被當成是非同步的。 以下是一些例子(也是常見的問題),判斷以下交易是同步或非同步的(對列於前面的 球隊而言): 1.Feb 18 2009,國王將 Brad Miller ($11,400,000) 及 John Salmons ($5,100,000) 送至公牛換取 Andres Nocioni ($8,000,000),Drew Gooden ($7,200,000),Cedric Simmons ($1,700,000) 和 Michael Ruffin ($1,100,000) 2.Jun 09 2009,七六人將 Reggie Evans ($4,600,000) 送至暴龍換取 Jason Kapono ($5,700,000) 3.Jul 17 2009,快艇將 Zach Randolph ($16,000,000) 送至灰熊換取 Quentin Richardson ($8,700,000) 4.Jun 25 2009,籃網將 Vince Carter ($14,700,000),Ryan Anderson ($1,200,000) 送至魔術換取 Rafer Alston ($4,900,000),Tony Battie ($5,700,000) 及 Courtney Lee ($1,200,000) 答案: 1.同步。和薪資無關 - 國王將兩名球員(Miller 和 Salmons)打包交易意指這樁交 易必須是同步的。 2.同步。七六人收進了比送出的還要多的薪資,所以交易必定是同步的。但從暴龍的觀 點而言就是另一回事:暴龍收進的薪資比送出的要少,所以這樁交易對暴龍而言可以 是非同步的(而對暴龍而言這裡就產生了一個 Trade Exception)。 這闡明了交易中一個經常被誤解的地方。同一樁交易從一隊的觀點而言可能是同步的 ,但從另一隊的觀點而言是非同步的。交易甚至可以依各球隊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 (不同的球員組合)拆解、組合。在考慮一樁交易的時候,必須從個別球隊的角度獨 立考慮。 3.非同步。快艇送出一名球員,而收進較少的薪資。快艇在此交易中獲得一個 Trade Exception。 4.非同步,但這裡有點小花招。確實,籃網在交易中送走了兩名球員,意指交易必須是 同步的。然而,他們也可以把它重新組合成複數個,同時進行的交易,其中每樁交易 都只牽涉到單一球員。因此每樁交易都被當成是是非同步的,而籃網獲得兩枚 Trade Exception。這裡告訴我們的是,即使對於專家來講,判斷一樁交易是否產生 Trade Exception 也是很困難的。 希望你們至少有答對前三題! 眼尖的人也許有注意到:我說一樁交易若符合那些條件則「被當成」是非同步的。這是 因為我們沒有辦法確切知道一樁交易究竟是否完成,直到:1) 球隊在未來一年內獲得 了其他球員來完成這樁交易,或是 2) 過了一年。 那麼中間發生了什麼事?這就是 Trade Exception 派上用場的時候。Trade Exception 就像一張有截止期限的禮券。在聖誕節節收到禮券的人可能會想 - 我多了一筆可以用 的錢。你可以持續使用這張禮券,直到:1) 禮券額度用完,或 2) 禮券過期。 以上面我舉的交易為例,快艇在去年七月 17 將 Randolph 送到灰熊換來 Richardson 。因為 Randolph 薪資比 Richardson 多了約 $7,300,000,所以快艇獲得 $7,300,000 的額度,使用期限到 2010 年七月 17。他們去年八月 12 用了一部分的額度獲得了 Rasual Butler。剩下的 $3,400,000 在今年七月 17 之前都還可以用。而到了七月 17 以後,沒用完的額度就失效了。 因為 Butler 是快艇用 Trade Exception 換來的,他也被當成 Randolph-Richardson 交易的一部分。所以快艇在去年八月 12 的時候毋需再送出更多薪資來換取 Butler。 這邊列出一些關於 Trade Exception 的細節: *當決定一樁交易是同步或非同步,以及 Trade Exception 的額度時,只有現行的合約 列入考量。任何現金、選秀權及未來的選秀權都不算在內。 *Trade Exception 有許多別名,所以當閱讀不同來源的資訊必須小心。有時候被稱為 Traded Player Exception,或簡寫為 TPEs。CBA 中並沒有給出 Trade Exception 的 定義。更糟糕的是,CBA 用這個名詞 Traded Player Exception 來指稱別的東西:球 隊在超出薪資上限的情況下用來進行交易的整個過程。 *Trade Exception 不能和任何東西加總在一起。球隊可以獲得送出薪資的 125% (同步 交易中)。所以如果他們有一名 $10,000,000 的球員,最多可以交易到 $12,500,000 的球員。假如他們還有一筆大的 Trade Exception ($5,000,0000),他們不能將這和 $12,500,000 加在一起換取 $17,500,000 的球員。Trade Exception 只能用來換取單 一球員或數名球員薪資等於或小於 Exception 的額度 (上下差 $100,000)。 *Trade Exception 也不能和其他 Trade Exception 加在一起。現在湖人有兩枚 Trade Exception:一個 $2,500,000,另一個 $1,900,000。他們不能把兩個加在一起,換取 $4,400,000 的球員。$2,500,000 的只能用來換取值 $2,500,000 或以下的球員,而 $1,900,000 的只能用來換取 $1,900,000 或以下的球員 (同樣最多差 $100,000)。 *常有人說球隊把他們的 Trade Exception 交易掉。這是不可能的。球隊無法從其他球 隊處獲得 Trade Exception。然而,交易中球隊可能用上既有的 Trade Exception, 對另一方而言則產生了他們自己的新 Trade Exception,有足足一年的期限可以用。 這裡列出一些現有的 Trade Exception,以及他們各值多少 (10 萬以下捨去)。這裡的 數字不包括任何交易中最多可以差到的 10 萬。如果一枚 Trade Exception 在二月 18 的交易截止日前到期,這裡會指出它的日期。 我不列出價值在 $1,100,000 以下的 Trade Exception。這麼小的額度只能用來獲取底 薪球員,但底薪球員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用底薪條款獲得,沒必要用到 Trade Exception 。這種大小的 Trade Exception 最可能的是放到讓它自然過期,而非用在交易當中。 Charlotte -- $3.0 million (Raja Bell) Chicago -- $1.9 million (Andres Nocioni), $1.9 million (Thabo Sefolosha) Denver -- $3.7 million (Steven Hunter) Houston -- $1.4 million (Rafer Alston) Los Angeles Clippers -- $3.4 million (Zach Randolph) Los Angeles Lakers -- $2.5 million (Chris Mihm), $1.9 million (Vladimir Radmanovic – expires February 8) Miami – $4.3 million (Marcus Banks – expires February 15) Milwaukee -- $1.3 million (Malik Allen) New Jersey -- $3.8 million (Vince Carter) New Orleans -- $4.0 million (Rasual Butler), $2.1 million (Antonio Daniels) New York -- $1.7 million (Quentin Richardson) Orlando -- $6.9 million (Hedo Turkoglu) Phoenix -- $2.0 million (Shaquille O'Neal) Toronto -- $1.1 million (Jason Kapono) Utah -- $6.5 million (Matt Harpring), $1.3 million (Eric Maynor) Washington -- $1.4 million (Oleksiy Pechero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9
NicoRobin26 :清流 可惜CD中 01/11 22:16
gaiaesque :push 01/11 22:18
JoshSmith :PUSH~~~~~~ 01/11 22:19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1/11 22:20)
NicoRobin26 :pUsH 01/11 22:19
jonesking :把每個拆開不就變成同步了? 第四點 01/11 22:20
很久以前我在魔術板寫到關於這個交易的猜測: 1. Tony Battie + Rafer Alston + Courtney Lee <=> Vince Carter (6,060,000+4,900,000+1,176,240)*1.25+100,000 = 15,271,050 > 14,724,125 2. Part of $3.3M TE acquired from Keyon Dooling Trade <=> Ryan Anderson 不過這是由魔術的觀點看的,如何用 Battie + Alston + Lee 三人達成以少換多 (三人薪資總額約 1200 萬,還小於 Carter 的 1400 萬) 換成是籃網的觀點來看,可以看成是: Vince Carter <=> Tony Battie + Rafer Alston (薪資以多換少的非同步交易 + 產生一個 Trade Exception) Ryan Anderson <=> Courtney Lee (差不多等值的一換一,Anderson 薪水稍微比 Lee 高一點點,所以也是非同步) 我想這個例子很適合說明:一個交易可以分別由兩造各自的觀點來看,也可以拆成數個 子交易個別來看
cjs010629 :M起來啦 好文! 01/11 22:25
pttsac :2.國王:按 交易的不是我阿~~~~~~~~~ 01/11 22:27
呃,原文就寫錯了,我跟著逐句翻譯也沒發現,謝謝指正
small2th :推~ 01/11 22:28
ilovekebi :推!! 01/11 22:28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1/11 22:29)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1/11 22:34)
jonesking :NBA GM 薪資專區 放在這對麼?@_@ 01/11 22:30
yobi :文章太長,看不完XD 01/11 22:31
sungastill :版主該M起來吧...你這就多問了 01/11 22:36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1/11 22:44)
eliczone :借轉例子版 謝謝 01/11 22:53
barley :推推 01/11 22:54
pheather :轉錄請自取,謝謝 01/11 23:04
pheather :推文講一下就好了,我沒有意見 :) 01/11 23:05
eliczone:轉錄至看板 Kings 01/11 23:14
Leo1989 :很簡單的原理講的頗複雜... 01/11 23:39
kyo90637 :雖說是長篇大論了點 不過沒有很複雜難懂啊 01/11 23:46
kyo90637 :要不樓上來指教一下XDDD 01/11 23:46
確實可能有點複雜,不過我想是因為 Coon 很重視觀念的澄清,所以才非得從同步及非 同步交易講起不可。用 Exception(例外條款)來理解確實是比較簡單,因為已經有很 多大家都熟悉的例外條款像中產條款、大鳥條款……等等。但不同之處在於 CBA 中有 確實的定義這些「例外條款」是什麼,對象是誰,有什麼限制,怎樣使用…,但 Trade Exception 儘管同樣掛著 Exception 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它連個名字都沒有,只是交 易規則的一部份。 掛著 Exception 名字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易於計算:「球隊交易用薪資多換薪資 少,就會得到一筆叫做 Trade Exception 的可用額度」,而不必一一回去查原本到底 是哪樁非同步交易。壞處是會產生一些誤解,比方說常見的問題:「Trade Exception 能不能拿來簽 FA?」其他的 Exceptions 多數都是在簽 FA 的時候用,那麼對 Trade Exception 產生同樣的疑問也是很自然的。但是 Trade Exception 不是 Exception 而 是交易機制的一部分,自然和 FA 沒有關係。
joveryant :good 01/11 23:52
boy770329 :推推推 01/12 00:18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1/12 01:20)
chi12345678 :Trade Exception 的中譯是什麼? 01/12 01:53
larson :交易特例 01/12 02:08
Price :大推 ~ 01/12 02:50
Price :已收入精華區的交易專區 01/12 02:51
originbook :好文 又多學了一點東西 01/12 08:29
kaikai1112:轉錄至看板 UTAH-JAZZ 02/19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