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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ccl (前進風城!)》之銘言: : 這所謂的雙方差距20% 是什麼的20%..? 怎麼算? : 我很難交易成功 : 爬了文 發現大家真會交易... : 我搞不懂有什麼訣竅... : 應該說我還搞不懂怎麼交易.... 薪資空間都是負的... : 另外. 就是因為薪資空間都是負的 : 所以自由市場都不能簽...天啊...怎麼解救這種情況... : 然後就看著PDA 其他球隊宣布 簽走了 STAR PLAYER ..... : 真是OOXX... 所謂的20%是指說雙方交易的球員的薪資總合的差距 不能大於20% 也就是說要用一個100萬的球員作交易 那和他交易的那方的球員薪資總合不能高於120萬或低於80萬 不過有例外 如果球隊未達薪資上限 則未達薪資上限的球隊 可以吃下在其剩餘薪資空間允許的球員 例如山貓隊有剩下220萬的薪資空間 那我就可以用一個500萬的球員去換他們一個300萬的球員 或者直接拿一個220萬的球員去跟他們換選秀權 另外如果球隊已達薪資上限 其實是可以簽自由球員的 不過只能簽"最低薪資"的自由球員 至於最低薪資是多少 我也忘了 不過那種OVL很低的 然後又是一年約的大概就是了 最低薪資是 看你打了幾年NBA而定 大概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4.175 ※ 編輯: fox0922 來自: 163.23.24.175 (11/17 15:02)
Marsols:推^^ 61.59.119.61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