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shlinyan:可以排版一下嗎? 04/03 16:58
→ kshlinyan:晚了一拍XD SORRY 04/03 16:58
推 hongfat:我扔了你沒有撿嗎?還是只是因為你現在撿不到CP3所以才要把 04/03 17:05
→ hongfat:我加黑名單? 04/03 17:06
推 IloveJTT:你丟CP3的用意是??八成是來亂的吧 04/03 17:16
推 wyrm:是因為H2H 4/4結束的關係嗎? 04/03 17:39
推 hongfat:還有你公佈帳號就算了,憑什麼公佈E-mail? 這也算是個人資 04/03 17:48
→ hongfat:訊吧!? 04/03 17:48
→ mykuan:因為公佈名遊戲暱稱根本沒用 可以隨便改 YAHOO帳號才是真的 04/03 18:00
推 wang7752:問題你不可以隨意公佈他人資料也是真的= =這觸法的 04/03 18:06
推 hongfat:如果我因為這樣受到損失是不是可以告他跟他索賠? 04/03 18:09
推 JensonButton:既然原PO看的到就是公開的訊息 04/03 18:09
→ hongfat:但是私人的聯盟只有聯盟成員可以看到,一般人看的到嗎? 04/03 18:10
推 wang7752:不是原PO看的道就是公開訊息= = 04/03 18:14
推 JensonButton:恩 我以為是公開聯盟 但Email真的算私人資訊嗎? 04/03 18:23
→ JensonButton:如果不知道使用者是誰就跟普通的地址一樣呀 04/03 18:23
推 KKyosuke:損失耶 我笑了 04/03 18:30
噓 yannkea:樓上e-mail最喜歡被公開 好好笑 04/03 18:36
※ yannkea:轉錄至看板 Test 04/03 18:40
噓 yannkea:幫原po備份一下~~玩輸就公開他人資訊好威喔! 04/03 18:41
推 pizza:cp3這麼爛~~丟出來我還不想撿咧!!! 04/03 18:58
推 KKyosuke:E-Mail在Fantasy Game屬於必要公開資訊 不是啥私人資訊 04/03 18:58
→ KKyosuke:除非你連E-Mail=帳號這種常識都沒有 那我也沒辦法了.. 04/03 18:59
→ yannkea:樓上的e-mail在臉書上面也勢必要公開資訊 怎麼不公開 04/03 19:01
推 Granderson:公佈這些也沒什麼用啦 換個帳號就不知了 04/03 19:01
→ yannkea:來點會的吧 04/03 19:01
推 kalfan1:我同聯盟的耶 哈哈 04/03 19:03
推 Granderson:不管喜不喜歡 公開email是不為違法的 原PO放心 04/03 19:04
→ yannkea:嗯原po放心 你到了一個大家鼓勵你公開別人e-mail的地方 04/03 19:11
推 Granderson:沒鼓不鼓勵呀 只是就不違法 你能拿原PO怎樣? 04/03 19:12
→ Granderson:不爽公佈回去呀 04/03 19:12
推 pizza:Fantasy Game明明就可以hidden email!你是今天才玩FB的阿菜 04/03 19:12
→ pizza:嗎?! 04/03 19:12
推 yannkea:我有不爽嗎XD 只是看有人在那邊護航很好笑~~噗哧 04/03 19:13
推 Granderson:我說你不爽了?我說hongfat呀 別對號入坐 04/03 19:14
→ Granderson:還是你是hongfat? 04/03 19:14
→ yannkea:好啦不要生氣了啦 凹得好難看 錯了就錯了 04/03 19:15
推 KKyosuke:阿Q精神的實證大概就是這樣了吧? 04/03 19:16
推 hongfat: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是沒讀過書嗎?我就不喜歡被公佈MAIL 04/03 19:17
→ hongfat:你還叫我公佈回去~是要挖洞給我跳喔!? 04/03 19:17
→ yannkea:推kk大~~好多阿Q 哈哈 04/03 19:17
推 Granderson:可以Hidden呀 但他就選公開才會被看到呀 04/03 19:18
→ Granderson:問題人家就沒違法呀 我回答你能不能索賠那呀 04/03 19:18
推 hongfat:那我丟人有違法嗎? 04/03 19:20
推 pizza:但我好知道原PO在這段時間撿了誰哦?!!?! 04/03 19:20
推 Granderson:沒人說你違法呀 你高興丟就丟 人家要公佈就公怖 04/03 19:22
→ Granderson:有人噓就噓 沒認何問題呀 04/03 19:22
→ hongfat:我是不知道公佈人家資料有沒有違法啦~但是至少違反板規了 04/03 19:37
推 KKyosuke:樓上可以看看板規九 04/03 19:38
推 hongfat:板規九有說可以公佈個人資料? 04/03 19:39
→ hongfat:是我瞎了漏看了什麼字嗎? 04/03 19:40
推 pizza:板規九: 04/03 19:41
推 Granderson:違反就去跟板主講呀 他覺得違反就會刪文啦 04/03 19:41
→ Granderson:不過我看他是把他M起來 大概也不覺得有問題吧 04/03 19:42
推 JoshSmith:球衣版都能公佈賣家帳號了,為何不能公佈? 04/03 21:50
→ JoshSmith:yahoo的一切帳號=e-mail=FB帳號 04/03 21:51
推 hongfat:你不知道組隊時的email可以留非yahoo的嗎? 04/03 22:01
推 yoorange:So? 你要來跟我吵公佈email違不違法嗎? 非yahoo又怎樣? 04/03 22:44
→ DKing:非雅虎 有差嗎 04/03 22:45
※ hongfat:轉錄至看板 Test 04/03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