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弱勢?沒嚴重到該罷免?當天的情況你了解嗎?
我只能說事出必有因,如果這位自稱版主的而把這當作個人版使用的
人,僅止於跟一群陪他胡鬧的朋友,繼續亂搞這個版,其實對於我而
言,的確我也不會去罷免他。
無妨,反正他只是個笑話,也的確有人的反應是笑的很開心,覺得不
怎麼嚴重。
但個人行為歸於個人行為,板務歸於板務,當天的賭盤對於『溜馬隊』
身為一個版主使用的稱呼卻是『溜鳥隊』,難道連侮辱你所支持的精
神象徵時,還得忍氣吞聲放他一馬?還得認為只是玩笑無傷大雅?
錯!對不起,你傷害到我了,你必須道歉。
然而在有人出聲反應要求改正時,該所謂你們認為不怎麼嚴重的版主
,刪除了所有反對的以及糾正他行為的文章,全憑一句將引起紛爭?
隨後任意浸了包括我以內的三人,給我水桶的理由是
指控他人作弊,不當用詞?
推 plplkens:看他在板上的作為就知道是個怎樣的人...還把這當個人版
請問以上這句除了反應當天的情況,何來不當?
M一堆垃圾文章、濫用公告內容空洞、隨意刪除他人文章,任意將板
友浸水桶,這些行為哪一項不嚴重?哪一項不該是罷免他的理由?
有些事情可以當笑話,可是別無限上綱到要求包容一切,默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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