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eakawaynow:依文中敘述似乎是使用竊盜 11/11 22:44
→ philowhat:^^ 11/11 22:46
推 normal725:按鈴申告吧...而且是要去地檢署不是法院喔... 11/11 22:48
→ normal725:民事是不當得利...侵佔是刑事... 11/11 22:49
推 shumomoo:學長是法律系的嗎好強悍阿阿阿阿 11/11 22:49
→ normal725:意圖所有就是竊盜喔...侵佔是另一回事了... 11/11 22:49
→ normal725:或民事侵權...184... 11/11 22:52
謝謝指點!
推 tryit0902:加油 我掉三把傘了... 11/11 22:58
推 goshfju:食傘怪 11/11 22:59
推 seachia:加油 這禮拜也在總圖被偷了一隻 11/11 23:01
推 bonniefly:加油! 11/11 23:02
推 kuro50624:告死偷傘賊 11/11 23:10
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1 23:10
推 ReallExin:有攝影機?? 要去哪才能看?? 11/11 23:10
面對校門口右邊的駐校警衛處。
推 ReallExin:不好意思再問一個問題,跟他說傘被偷就可以看了嗎? 11/11 23:12
對。
推 nantou049:為什麼不直接告呢? 每次到最後都不告 永遠不能殺雞儆猴 11/11 23:18
→ nantou049:之前某愛狗學姐告同學 雖然明顯告不成 從此沒人敢講她 11/11 23:21
推 arkkgmcc567:圖自己方便的____ 永遠不知道造成人家多少困擾 11/11 23:21
→ mf7841:不能算是使用竊盜,除非他把傘後來放回去, 11/11 23:24
→ mf7841:竊盜罪的「不法所有意圖」也包括了竊盜後丟棄的情形,實務 11/11 23:24
→ mf7841:見解仍認為這樣侵害所有人的權利,一樓再看看分則吧! 11/11 23:25
推 mirrortear:Go! 11/11 23:26
推 naihsin2001: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1 23:27
推 cys25242: 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1 23:29
推 chinyi2014:借這個標題問一下,圖書館有明文禁止規定不能帶溼掉 11/11 23:36
→ chinyi2014:的雨傘入內嗎?我每次都直接帶進去耶。 11/11 23:37
推 mrcookie1987:單純疑問 竊盜是公訴不能河蟹為什麼要按鈴申告? 11/11 23:40
推 bowcar:要告發吧 11/11 23:41
→ mrcookie1987:報警警察不是會移送嗎拿三聯單"應該"河蟹不掉? 11/11 23:44
推 teethbud: 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1 23:47
推 rainman1025: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1 23:58
推 mirror1451:要帶傘進去可以跟櫃台要傘套~ 溼答答進去總是不好吧 11/11 23:59
推 gn00668925:誰這麼倒楣 正好幹到你的傘 哈哈 11/12 00:00
※ 編輯: october9 來自: 118.168.239.183 (11/12 00:04)
推 cosicosi:好酷~加油~!我們不要孤息養奸,要杜絕政大A傘歪風!! 11/12 00:06
推 PURRMI:給~~~~~他~~~~~~~死~~~~~~~ 11/12 00:07
推 reink1177:今天晚上綜圖的第三置傘架,上政大以來第一次被偷傘 11/12 00:13
→ reink1177:雖然只是便宜的小七藍色直傘,但是那是新的,超級無敵幹 11/12 00:13
→ reink1177:真心希望偷傘的人被狗追然後在行大前狠狠滑倒十次.... 11/12 00:15
→ reink1177:圖書館就可以借為什麼要用偷的?有夠無恥 11/12 00:15
推 kkk3114715:推一個~ 11/12 00:39
推 ningocean: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2 00:43
→ breakawaynow:分則啊...我還沒修XD 第一次在板上分享見解見笑了 11/12 00:52
→ breakawaynow:我只知道無罪推定 檢方應該提出證據有不法意圖 11/12 00:54
→ breakawaynow:否則在審判前自己揣測跟媒體公審有何不同 11/12 00:55
→ breakawaynow:而且對象是學生 偷的是傘 我雖然不知道實務見解啦 11/12 00:59
→ breakawaynow:但這種微罪個人是覺得用刑事審判有點嚴苛 11/12 01:00
推 tigeryou:原PO還給錯/偷拿傘的同學一個解決的機會,個人覺得不嚴 11/12 01:04
→ tigeryou:刻。 11/12 01:04
推 breakawaynow:是不嚴苛啊 原PO當然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11/12 01:07
→ breakawaynow:只是我覺得檢察官會不會起訴 是另外一回事了 11/12 01:07
→ OldOakTree:都把傘帶走了 還無罪推定嗎...... 11/12 01:08
推 promarkkk:不知道微四外面有沒有攝影機 昨天被偷 超不爽 11/12 01:16
→ reink1177:使用竊盜的話就不成立刑法上的竊盜罪(=無罪) 11/12 01:17
推 breakawaynow:是無罪推定阿我還滿確定的耶 不是的話我送原PO傘XD 11/12 01:19
→ Thanx9527:使用竊盜的成立要自己舉證 現在這個情形 根本不可能成功 11/12 01:19
→ Thanx9527:除非小偷幹完傘後 立刻告訴朋友他"借"了把傘 明天放回 11/12 01:22
→ Thanx9527:這樣或許有機會 11/12 01:23
→ breakawaynow:那就不是不可能了阿樓上XD 你也預設立場他犯罪了 11/12 01:25
→ breakawaynow:阿 不好意思沒等你推完 11/12 01:26
→ spicalts:有人認錯了= = 11/12 01:26
→ Thanx9527:訴訟上無罪推定不代表現實中也要無罪推定喔~ 11/12 01:48
推 breakawaynow:現實中當然也要無罪推定 千夫所指 無疾而死啊 11/12 01:53
→ breakawaynow:但學弟竟然下線了...感覺誠意有點不夠阿... 11/12 01:54
推 yuehjian:推 11/12 02:29
推 tAmoloko:推 11/12 06:17
推 LatteXS:水~ 11/12 07:13
推 putout:侵占是拿了不還,竊盜是拿 11/12 08:45
推 Dreamflier:無罪推定是刑事基本原則,不管現實或訴訟上都應當遵守 11/12 10:25
→ Dreamflier:不過個人想法如何當然沒有第二人置喙的餘地。 11/12 10:25
→ Dreamflier:基本上這種罪太輕你要告檢察官也只會不起訴或緩起訴.. 11/12 10:26
→ Dreamflier:如果那麼想要上法院的話找律師提自訴不錯。 11/12 10:27
→ Dreamflier:再者,整部刑法典從來沒有「公訴罪」三個字... 11/12 10:28
推 metalica:一把傘而已要檢座起訴阿...科科 11/12 13:51
→ kolen:chinyi2014 有很多時候不用明文規定 這是公德心等級的基本常 11/12 14:10
→ kolen:識 11/12 14:10
推 bonitai:好奇您怎根據長相人肉出系級,姓名等相關資料?? 11/12 15:41
推 LatteXS:應該是當他們離開總圖B1留下的紀錄吧? 11/12 16:25
推 sinksink:那就神奇了,條子跟學校向來不會把紀錄查到誰告訴被害人 11/12 16:56
→ sinksink:難不成喔學校還看人辦事? 11/12 16:57
推 justloadfun:不知道實務運作嗎? 罪證確鑿還想辯無罪推定 11/12 17:21
→ justloadfun:只會被當作卸責之詞 毫無悔改之心 11/12 17:22
→ justloadfun:想要不起訴 就乖乖去道歉 拿出誠意 11/12 17:22
→ justloadfun:當然 前提是此篇所提及的證據正確清晰如原PO所述>~< 11/12 17:24
推 lurkingtrump:去找警察了啦 偷人家傘真的很可惡(怒!) 11/12 17:31
推 hugh8077:樓上型男起床氣嗎XDD 推原PO推型男 11/12 18:10
推 vvxx1393:請有始有終 杜絕偷傘歪風!!!!!!!!!!!!!!!!!! 11/12 21:03
推 Nightu05:偷傘超沒品!!!那種結伴幹傘的也小心點!! 就是有傘賊才 11/12 21:41
→ Nightu05:讓人不敢把傘放外面!濕濕的也寧願放包包..題外,傘架好酷! 11/12 21:42
推 t108895:超討厭偷傘賊,我傘被偷過兩次... 11/12 22:31
→ t108895:從此以後我進圖書館都把傘裝到袋子放到包包裡帶進去 11/12 22:32
推 goshfju:是怪物 食傘怪 @ @ 11/12 22:40
推 goose0119:可以把找人的過程PO出來嗎?下次知道怎麼找回自己的傘! 11/12 22:55
噓 nu5566:紅明顯(等下推回來)我發現學校對偷傘的態度好像也挺曖昧 11/12 23:10
→ nu5566:我記得前幾天我在圖書館讀到十二點多 要回去的時候 11/12 23:11
→ nu5566:我的傘被偷了 我跟警衛講 他居然叫我拿一把顏色差不多的走 11/12 23:11
→ nu5566:就好orz 後來我是有還回去拉(但我有拿 那天雨太大惹) 11/12 23:12
推 ss860708:推 spicalts:安心上路!(蒟蒻之恨) 11/12 23:13
推 nu5566:我忘了推回來 搜李 11/13 01:14
→ azurefish227:原PO加油 11/13 15:09
→ putout:看到蒟蒻我笑了 11/13 22:40
推 Zickler:蒟蒻之恨XDDDDDDDDD 11/19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