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TTred:退學這選項可能做到,新聞版面會決定一切(吧?) 10/01 03:24
→ PTTred:但是就算退/退學了,他還是可以大大方方走進來 10/01 03:25
就算林先生被是退學,他照樣也可以進入學校,並不能保證把他完全的隔離
→ PTTred:希望最後林敬倫能被治療,這才是最圓滿的結局,讓他感到壓 10/01 03:26
有實質上的上害他人或自殘行為才可能被送去強制治療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282107/IssueID/20080221
ps: 要不然兩個醫生經過你家就可以隨便抓人,有侵犯人權的問題
但是有這種行為的同時,可能也達到退學的標準了
推 irene1770:他到現在都會回過去的母校 10/01 03:26
→ PTTred:力這點也有點難做到,因為學校裡真的了解這件事的人不多 10/01 03:27
→ PTTred:願意組織性行動還冒上風險的人更不多...而且正妹無效= = 10/01 03:28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22.121.160.139 (10/01 03:40)
推 goshfju:這樣的病患就該隔離治療 讓有接受教育權利的人可以回來 10/01 08:28
→ goshfju:學校繼續'安心'接受教育 讓需要心理治療的人也可以好好 10/01 08:28
→ goshfju:接受治療 我們也沒要罰他什麼 只希望他別繼續騷擾別人 10/01 08:29
→ goshfju:就這麼簡單的訴求而已 為什麼我們的社會辦不到?? 10/01 08:29
→ goshfju:很顯然地那一堆制度跟法律出了很大很大問題 這社會病了 10/01 08:30
→ goshfju:而且病得不清這樣 10/01 08:30
→ goshfju: 輕 10/01 08:30
→ BloodyMoon:之前藍爵的文章有提到,他和家庭關係似乎有所摩擦 10/01 10:29
→ BloodyMoon:我個人在想,如果有個咖表現出一種父權的權威來壓他 10/01 10:31
→ BloodyMoon:而不是到目前為止的互罵,或許有效? 10/01 10:32
→ BloodyMoon:不過那個咖犧牲也很大就是了‧‧‧ 10/01 10:33
→ BloodyMoon:另外,聽說他註冊資料都是假的,這算不算偽造文書啊? 10/01 10:34
推 Cobraswin:要隔離治療請參見精神衛生法 不知有無醫療機構處理過? 10/01 12:07
推 Cobraswin:隔離治療是不需要法官保留的 希望政大有通報.... 10/01 12:10
推 nasa6779:這個人的家庭到底是怎麼教育小孩的... 10/01 13:42
推 i555639:假設他掐別人脖子導致受傷 算傷害他人吧? 10/01 14:50
推 goshfju:可能他父母也不堪他騷擾這樣 10/01 15:23
推 Redsofa:先不管那位先生犯的罪法院怎麼判,這麼多年下來,僅有極少數 10/01 17:02
→ Redsofa:受害者真的去報案(不是沒用的備案),極少數被害者去依法追 10/01 17:03
→ Redsofa:討公道(被傷害/恐嚇/騷擾),大多流於抱怨(不客氣說),並且要 10/01 17:06
推 goshfju:蠻同意 所有受害者都應該至少去報下案 10/01 17:08
→ Redsofa:無實質執法權力的學校師長教官民代去"依法處理",似乎有點 10/01 17:08
推 goshfju:目前出面的受害者真的很有限 10/01 17:11
→ Redsofa:讓這件事在胡同裡不停打轉的感覺~ 10/01 17:12
→ Redsofa:不相信受害者出庭是會佔用多少時間精力,尤其對學生根本影 10/01 17:21
→ Redsofa:響不大 10/01 17:21
推 PTTred:明明報案和訴訟需要花很多時間金錢,而且樓上得考慮到現在 10/01 17:34
→ PTTred:法律對受害者保護不夠完備,已經很害怕看到某林了,還得出 10/01 17:35
→ PTTred:來跟某林對峙......還有學生是有那麼有閒有錢嗎?影響不大.. 10/01 17:38
→ Redsofa:報案是要花多少時間啊?? 小案子不用兩個小時吧 又不用寫 10/01 17:39
→ PTTred:而且之前例子中,受害者很可能連法院都不用去呢......= = 10/01 17:40
→ Redsofa:訴狀,到法院出個庭而已 看受害者文沒到不見那位先生程度 10/01 17:41
→ PTTred:警察杯杯寫三聯單你得確認那是不是真的,而且又喜歡用"找學 10/01 17:42
→ PTTred:校"這招...... 10/01 17:43
推 Redsofa:P大看來是未有司法訟訴經驗吧... 10/01 17:44
→ PTTred:就是因為只能走簡易庭,得到的補償不多,反而容易被某林記 10/01 17:44
→ PTTred:恨或騷擾...... 10/01 17:45
→ Redsofa:不然以政大的學生資質,自己寫狀去法院遞狀更快更方便 10/01 17:45
→ PTTred:對阿沒有,但是很不幸地知道很多學校亂擋案子的事情= = 10/01 17:46
→ Redsofa:我不知被害者要什麼補償??最重要的是表態"我不是好惹的"!! 10/01 17:46
→ PTTred:除非真的態度強硬且家長支持,不然很難不被學校搗亂 10/01 17:47
推 Redsofa:P大啊,有很多被害者都是像您這樣想,把司法程序想得很糟,把 10/01 17:49
→ Redsofa:自己想得很無力,是有背景人士欺壓下的無力小民 10/01 17:50
→ Redsofa:自己寫個狀紙去送,自己出庭,根本不用家長管到這件事 10/01 17:51
推 PTTred:不覺得法律是有力人士欺壓小民的工具,只是大家在同樣的遊 10/01 17:51
→ PTTred:戲規則下,對某些人就是會比較無益...... 10/01 17:52
→ PTTred:司法有它的缺點,所以私法才會存在啊 10/01 17:54
推 Redsofa:公開去打一下官司,私下玩私法,雙頭並進啊 10/01 17:55
→ goshfju:傻眼 10/01 18:06
推 skyandrain:都成年人了,我其實很不喜歡看到大學生還動輒把"家長" 10/01 21:01
→ skyandrain:掛嘴上;司法程序也沒像P大想得這麼麻煩,法律不完美, 10/01 21:02
→ skyandrain:但終究是社會規則,受害者若都是P大這樣的態度,林才會 10/01 21:03
→ skyandrain:更有恃無恐。若每個人都勇敢出來提司法途徑,眾多小案 10/01 21:04
→ skyandrain:即便都是輕罪,才能真正煩死林,也給予一定威嚇 10/01 21:04
→ skyandrain:學校擋就讓他擋,家長不支持也無妨,不要一直想用校園 10/01 21:05
→ skyandrain:體制或規則解決;P大的想法真的是"學生"想法而非成年人 10/01 21:06
推 skyandrain:還有推本篇紅沙發的推文 10/01 21:08
推 jjhc:只要可以讓他付出代價就要去做! 要讓他知道世界不是繞著他轉 10/01 21:46
→ kuopohung:不支持民代高官去施壓,這樣會破壞司法的中立性 10/01 22:24
推 putout:難聽一點就是在他傷害我們之前先傷害他 10/01 22:49
推 putout:到他害怕的程度為止 10/01 22:51
推 PTTred:跟學校有牽連之後很難不找家長出來= =...還有,我指的是對 10/01 23:05
→ PTTred:他感到害怕或被威嚇的受害者...我很學生,因為沒錢沒閒更沒 10/01 23:06
→ PTTred:權...這件事的結局其實已經可以預見,我懶得吵這個了= = 10/01 23:07
推 putout:除非有人要犧牲...(我不是指生命= =) 10/01 23:10
推 PURRMI:樓上XDD 10/0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