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LSP:推前校代和這篇 10/21 03:14
→ HLSP:不過議會裡面還真的有許多辯論 有些是真的很偏激反同 10/21 03:14
→ HLSP:有些則是出於對學生代表去支援這樣活動的立場問題之質疑 10/21 03:14
→ hymanguo:其實 重點在於這是個平權的社會 學生代表既為權益代表 10/21 21:02
→ hymanguo:勢必也要從普世人權的角度去贊成該議題 10/21 21:03
→ hymanguo:如果單指從個人信仰與偏見誤解出發 那麼無異校園政客 10/21 21:04
→ hymanguo:如果一個權益代表者無法區分差別 那他只是利益權衡者罷了 10/21 21:05
→ HLSP:看來我又要跟學弟議員在議場上開辯了XD 10/21 22:45
→ HLSP:前幾天排議程真是有人反對的 10/21 22:46
→ hymanguo:關心議題是學生代表持續進步的動力 不論何種議題皆如此 10/21 23:45
→ hymanguo:既然能夠關心學生權益 能讓學生會辦出演唱會(商業性高) 10/21 23:46
→ hymanguo:當然也能夠支持社會公義的議題 那對學生代表是加分的 10/21 23:46
→ cherish18:學生代表本來就不是反映"所有"學生的利益 10/23 16:16
→ cherish18:只要有部分且為數眾多的人是如此 即需要反映 10/23 16:16
→ cherish18:而同志也是個不小的群體 只是平常比較低調 10/23 16:17
→ cherish18:當然也需要有人替他們發聲 10/23 16:17
→ cherish18:又學生代表也應該站在關心公共事務及普世人權角度出發 10/23 16:18
→ cherish18:因此以學生會名義支持並沒有太大的不妥 10/23 16:19
推 Zickler:還算支持這樣的活動 10/23 20:10
→ Zickler:但用學生代表的名義參與校外活動 需要達到一定的共識 10/23 20:11
推 cherish18:同意樓上 只是有些同學可能會搞混 我看台大的論戰 10/24 13:10
→ cherish18:似乎有些人覺得應該全校都支持才能參加 10/24 13:10
→ cherish18:那樣又反而也不公了 10/24 13:10
推 HLSP:他們還爭論學代會的立法權是否能「逾越」學生會的行政權 10/24 14:42
→ hymanguo:Z大說的有點儼如"同志婚姻需要社會共識"才能合法的翻版 10/25 21:23
→ hymanguo:不是每個議題都是能夠合用"共識說",一如政府認為兩岸政 10/25 21:24
→ hymanguo:策是重要的,ECFA就這樣發生了。撇開這個敏感的政治議題 10/25 21:25
→ hymanguo:關於社會公義 普世人權 難道擁有權力的學代不應該優先引 10/25 21:26
→ hymanguo:導同學去認識嗎?莫非害怕爭議?還是擔心這個支持有損政 10/25 21:27
→ hymanguo:大名譽? 若都不是,那麼便沒有不支持的理由阿! 10/25 21:28
→ hymanguo:不敢說不參與就是不支持,但諸多不參與的理由都顯見幽微 10/25 21:30
→ hymanguo:的私心企圖,並不是純然以客觀立場超然個人信仰的。 10/25 21:30
→ hymanguo:性別的議題 早該由有權者來執行與引導了! 10/25 21:31
推 Zickler:我說的共識是指學生代表們的意見 而且不違背搭們當初的 10/25 23:00
→ Zickler:違背他們當初的參選政見即可 畢竟是代議制度 10/25 23:01
→ Zickler:如果在校內為某族群發聲 是裡所當然沒有問題 10/25 23:02
→ Zickler:但到校外活動使用了某個單位名義的話 10/25 23:04
→ Zickler:不是應該自己內部先尋求些共識(ex:參與到什麼程度)嗎? 10/25 23:05
→ Zickler:至於同事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 何須社會共識呢? 10/25 23:14
→ hymanguo:我們的政府可不覺得同志婚姻是私事,他要被法律承認偏偏 10/26 01:38
→ hymanguo:就是要社會共識。 10/26 01:38
→ hymanguo: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但其實這議題是個顯而易見的答案 10/26 01:40
→ hymanguo:只是代表們能否將同志議題視作普世價值,那真的未可知了 10/26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