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huang (勛)
看板NCCU
標題Re: [選舉] 違規事項處理公告
時間Fri May 14 09:38:27 2010
: : 第十一屆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 不是要手動置底,只是先前那篇的推文有點偏離討論方向,
: 所以在此篇重新整理一下事情發生順序與問題,望各位見諒。
: 一、事件順序
: (約5/4前後) NCCU09_PHILO 板主 eric61420 變更板標為
: 「[哲學] 請大家多多支持系上參選人」
: (5/10) 選委公告結束宣傳,NCCU09_PHILO板未更改板標
: (5/13) 選委公告沒收議員參選人 (另一板主 jacksunexe) 保證金三分之一
: 二、問題
: 1. 變更板標的執行者eric61420非參選人或其團隊之一員,
: 何以沒收敝人之保證金三分之一?
: 2. 文院議員參選人三號曾經擔任該板板主(已卸任),
: 假如他沒有辭去板主職務,是否他也會受連坐處分?
: 3. 哲學系參選此次選舉之參選人共有三位,
: 板標也並非「文院議員選舉請投二號一票」,
: 何以只處罰參選人當中唯一擔任板主的敝人?
: 4. 假設X號候選人的團隊以「使Y號受罰」為目的而幫Y號宣傳,
: 請問也是處罰此情況中得「公開宣傳」事實之Y號候選人嗎?
: 此事我所關注之焦點並非要將保證金全數領回,
: 而是希望選委可以使參選人與選民對此種事件建立一個判斷標準,
: 亦希望此類選舉事務之處理過程與原因之公開化、透明化,
: 以使整件事的處理能不至於落人口實。
: 希望各位選委可以在查證後給予明確的答覆,辛苦了。
雖然還沒開會討論到這件事
但我先以個人身份回應一下
在討論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呢
本來我們都認為若只是朋友幫忙放上板標這也沒關係
畢竟只要不是候選人親自或指使宣傳(這也很難舉證)皆可
然後一看之下才發現板主群中有一名為候選人
則情況就不一樣了
因為這位候選人具有"更改板標之權限"
亦即
你可以把板標改回來以避免宣傳之嫌疑
然而這位候選人板主並沒有做出這個補救的動作
則就必須負起責任
選舉的規定是非常嚴格的
而這種嚴格我認為是代表著以最高的道德標準去評判學生代表的表現
若有一絲一毫處理不當
則對所有投票給該學生代表的人都是愧對其信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為您說明到
最後你指責選委不公開不透明
讓我相當憤怒
我們對你的處分也不是私下進行
公告在版上你也進行了公開質問
這樣是不公開不透明?
我第一次看到候選人違規還大剌剌的回嗆選委
我很期待你接下來這一年要怎麼接受我們的監督與批判
第十屆國務院學生議員 選舉委員會委員 黃建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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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69.209
推 qaz1122:jacksunexe你根本沒證據說不是你改的 05/14 13:01
推 Jasy:推選委說明 有違規認錯就好 何必弄成這樣 05/14 14:25
推 jacksunexe:我對不當用詞表示道歉,然後關於預防問題,我想我也只 05/14 14:42
→ jacksunexe:能認了,不過我今天犯的錯是未能把板標改回來,而不是 05/14 14:43
→ jacksunexe:「改板標」,還希望一、二樓深思之。 05/14 14:43
推 Jasy:因為JHROC的論述合理 對樓上誤解的推文我願意收回 05/14 22:41
推 jacksunexe:感謝樓上諒解。 05/14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