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CC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郭立民副教授不續聘案說明 校務說明‧2010-09-29‧ 秘書處 有關媒體報導本校政治系郭立民副教授不續聘案,茲說明如下: 一、本校政治系郭立民副教授未依本校專任教師聘約第5條規定,於95年接受教師基本績 效評量,且於延長3年(至98年)期間仍拒絕提出申請。因此,依本校「教師基本績效評 量辦法」第6條第2項:「八年未通過評量者,應申請退休或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 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不予續聘。」 二、郭副教授雖曾獲選本校92及97學年度「教學特優」教師,但仍應接受教師基本績效評 量。郭副教授曾於本(99)年度向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 評議委員會」提出免評量申訴,皆遭駁回。理由略以:郭副教授提出申請時,其年齡、年 資及獲獎次數等要件均不符免評量之規定。 三、囿於郭副教授未曾提出教師基本績效評量申請,亦不願申請退休,並以書面要求本校 校教評會投票表決,本校乃於本(99)年9月15日第282次校教評會決議通過郭副教授自 100年8月1日起不續聘,並附帶決議郭副教授得於100年2月1日起申請退休,支領月退休金 。郭副教授已於9月24日申請退休,並於9月27日簽奉核可在案。郭副教授退休後,系所若 有教學需要,仍可依程序提出兼任之聘請。 四、全案法令依據可見:教師法第14條及第17條、大學法第21條、本校教師基本績效評量 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6條第2項、專任教師聘約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等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5
kaiswang:這牽涉到校方考評辦法新舊制與老師獲得績優教師時間的問 10/01 20:29
kaiswang:提。簡單的說老師在舊制下是具備免評申請資格的。然而在 10/01 20:30
kaiswang:新制下面卻不適用。而新舊制間雖有過渡條款。但卻讓人覺 10/01 20:31
kaiswang:得有趣的是過渡條款唯一的限制就是舊制中免評標準認定的 10/01 20:32
kaiswang:問題。也就是在新制頒布前已在校的老師在103年前可選用新 10/01 20:33
kaiswang:舊任一制度進行評鑑。但單單免評這一點不可以舊制為標準 10/01 20:33
kaiswang:而完全須依照新制辦法來實行。 10/01 20:34
kaiswang:而另外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校長一個星期內在兩個場合提 10/01 20:34
kaiswang:到了學校多年來在考評上都朝向教學研究分流的方向努力, 10/01 20:35
Durant35:這是哪門子的過度條款...半殘廢式的自嗨過度條款 10/01 20:35
kaiswang:然而97年頒布的新制考評法卻大大違背此一精神反而變本加 10/01 20:35
Durant35:修評鑑法的大人們難道都不用考慮信賴保護的問題嗎 10/01 20:35
kaiswang:厲的將研究教學服務三領域的要求合一而缺一不可。舊制反 10/01 20:36
kaiswang:而在免評標準上還比較有一點研究教學分流的精神存在。 10/01 20:37
black0564:好久沒看到這個少了個K的帳號 10/01 21:21
black0564:順便問問學長今天有沒有甚麼新內容 10/01 21:22
sx20001225:我與郭老師訪談內容如屬實 問題點就如一樓所說 10/02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