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提昇本校校園文化,增進學生藝術素養,鼓勵同學參與藝術創作,並對校園及社區
風貌作深入觀察、記錄,特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
三、企劃執行: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輔導組
四、協辦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藝術性社團委員會 臨池社、丹青社、采虹社、攝影社、動漫社
五、參賽對象:
本校大學部與研究部學生。
六、比賽類別及規格:
附件如下
入選作品一律由主辦單位框裱,以便展覽。
七、作品主題:
以政大校園及師生活動為主,附近社區風貌為輔。
八、參賽規範:
(1) 參賽作品之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2) 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作品為限;不得翻拷、複製他人作品或
侵犯他人著作權。若經舉發屬實,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獎狀等。
(3) 每件作品背面,請務必粘貼參賽表格,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不符合規定之作品,
一律不列入評審。
(4) 主辦單位得依照各類別參賽作品件數多寡及作品水準,決定是否增減獲獎獎項及
名額。
(5) 獲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得使用作為印製專刊、紀念物品等之用途,不另給付稿酬
(獲獎作品須無條件提供相關作品之著作物使用權)。
(6) 獲獎者請於頒獎典禮當日親自出席受獎,若獲獎者因要事不克前來,須填寫委託
代領證明書,請委託人代為領取。
(7) 獲獎者請於頒獎典禮後當場領取獎狀、獎金,領取時必須攜帶學生證。
九、收件及取件:
收件日期 展畢取件日期 收/取件地點
91.3.1~4.10 91.5.26-5.31 課外組行政大樓311室
十、評選: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校內外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十一、評審日期:九十一年四月十五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十二、獎勵:
1.書法類、國畫類、西畫類、攝影類
第一名獎金 8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 5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 3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 獎狀乙幀
2.多媒材類
第一名獎金 10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 8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 5000元整,錄取一名,另頒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 獎狀乙幀
十三、頒獎日期: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一點
十四、展出日期及地點: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廿四日止
風雩樓公共空間及四維堂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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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一屆...只要有參加,得獎機會應該不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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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4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