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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emoglobin 信箱] 作者: Darktemplar.bbs@ptt2.csie.ntu.edu.tw 標題: 高點轉來之三..民法 時間: Fri Feb 7 10:57:23 2003 作者: ozonesite (無價) 看板: syfanta 標題: 高點轉來之三..民法 時間: Wed Feb 5 15:24:50 2003 民法 民法12,大家都知道成年為20歲,那民法規定的條號呢?先把20寫成二十,再倒過來 變成十二,就是第12條囉! 民法13,既然有成年,就有未成年,民法又將其分為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區 分的標準為7歲。用20(成年)-7(未成年)=13,此條規定未成年人之行 為能力 民法20,台語音"入紮"有住所之意 民法21,音'入紮以"無行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住所'以"法定代理人..... 民法24,音"入紮失"住所失去就是廢止囉 民法28,諧音「惡霸」,為法人之侵權行為能力, 民法30,「三十而立」,法人之設立登記,經登記才能成立 民法51,聯想「五一勞動節」,要勞師動眾,即為「總會之召集」 民法54,聯想,有事上朝「無事」退朝,為「社員退社」 民法77,是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我是用聯想的,因為我小時候滿喜歡 吃77乳加巧克力(七年級生可能不知道,但對5、6年級生應該都有印象吧!) 有時候鄰居或親友都會送或請我吃,算是「純獲法律上之利益」吧 民法78,聯想「七上八下」,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 行為,無效。小孩子自己買玩具可能無效,當然心理怕怕,七上八下的 民法79,諧音「拐勾」(軍隊唸法)記「拐(騙我爸爸來打)勾」,打勾想像成簽契約ꄊ ,此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 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民法86,諧音「保留」,即真意保留,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民法103,聯想「1」為當事人,「3」為第三人,透過「0」中間人為意思表示,由於意 思表示的效力並不對代理人產生影響,即代理人不享受利益或負擔義務,空空 如也,故用「0」記憶。此條為代理行為之要件及效力 民法104,諧音「一同視」,或聯想「一視同仁」,故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 ,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而受影響 民法113,(移移山)愚公移山之意,難怪是無效行為且還要把他回復原狀. 民法114,(一一死去)因為撤銷自始無效,效力都一一死去啦 民法115,(一一復活)因為承認溯及發生效力,效力當然一一復活囉 民法116,(一一聊)應以意思表示為之,就是要和相對人一一聊天 民法117,台語(他他去)法律行為需得第三人同意...,假設第三人是父母,同意就說(他他去) 就是同意給兒子去啦... 民法118,諧音「伊意霸」,或聯想「一一霸佔」,本條為「無權處分」。其第一項規定 ,無權利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而其例外,為民法801、886、 948三條,可以一起記,口訣為948「就是怕」、801「怕動(用)伊(這條)」 、886「怕怕啦」,因為這三條要旨分是「動產物權之善意取得」、「動產所有 權之善意取得」、「動產質權之善意取得」,都是118條的例外,即使無權處分 ,受讓人乃取得其所有權,故當事人當然怕囉! 民法129,把它倒過來,變「921(大地震)」,為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民法148,(以私霸)以私利為考量霸佔公共財物,便是違反公共利益損害他人 民法149,(以私救)雖以私利為出發但是為救自己,算正當防衛 民法150,參考樓上151兩個人比武(自助行為),這時一個人沒武功了(0),還是緊急避難去吧 民法151,兩個1想像成兩個人,5諧音「武」,所以兩個人在動武,為自助行為 民法152,還是參考151兩個人比武(自助行為),2比1多一點,多了什麼?原來是自助行為人多了 義務和責任. 民法164,諧音「一路示」,為「懸賞廣告之效力」,由此聯想刑法164,為「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既然懸賞廣告都貼出來了,只能把人犯藏起來才不會被抓到 民法528,(台語:有阿爸)有事找阿爸,就是委任 民法745,(台語:氣死我)"當保證人被債權人求償時,是否覺得"當呆人,很生氣",此 時應主張"先訴抗辯權。以此記憶之 民法798,果實自落鄰地,怎麼辦?乞求(鄰居)吧! 民法972,台語「就娶你」,婚約之訂定 民法981,此條規定「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未成年人通常比較浪漫,所以結婚要送99朵玫瑰,既然要長長久久,那缺一朵 都不行,所以98朵,還欠1朵,以此聯想記條號981 民法990,好不容易送了99朵才能結婚,怎知民法還規定依891條結婚都若未得法定代理人 同意,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聲請撤銷,如此效力未定,打了個大問號?,把? 看做是0,一切都可能歸0。此條號即為990 民法1001,有關同居義務,請記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民法1050,你一口我一口,兩人吵架,當然是「兩願離婚」囉 民法1117 三隻腳加柺杖,就需要人扶養了 民法1147....不就是一一死去....所以繼承就開始啦^^ 民法1190,諧音「一一告訴(後代)」,即為自書遺囑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sie.ntu.edu.tw) ◆ From: 61.230.40.1 -- 要看見所相信的 不一定要相信所看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