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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_STAT 看板] 作者: perfecthenry (我需要勇氣....) 看板: NCCU_STAT 標題: 請求今日期末大會關於"併家事宜"暫緩實施 時間: Tue Jun 6 01:59:00 2006 致系代表及統計系系胞: 今天統四鄭佳明參與期末大會,針對部分決議提出異議。 本人覺得今天投票關於"併家事宜"的內容並不符合每位會眾權利之比例原則, 在憲法關於權利的解釋中說明,行政機關只有在能創造出最大公共利益下 才能犧牲少數人的權利,並且需要衡量獲取的公共利益是否有大於犧牲人 的權益。同樣的觀點用於今天討論的這個案子上,我想請問大家,今天同意 要併家後,強迫後面家族數的各家要往前補缺,以及兩家併家不能自己選自 己的家族名稱,這樣的權利限制是為了什麼樣的公共利益呢?? 今天我有聽到說是為了方便家族表的製作,敢問大家這樣的方便性,是有多方 便呢?使用電腦排版打個32家或是打個25家在時間上和困難度上不都是一樣嗎? 請問各位系胞這樣的方便性算是公共利益嗎?若是公共利益那它有大過 哪些被犧牲者的權利嗎?? 因此,本人認為今天關於併家事宜的決議過於倉促草率,並沒有考慮到 被犧牲者的權益,在此請求關於"併家事宜之任何內容"暫緩實施。 我們32家一致決議堅決不更動我們的家族名稱及數字。希望今天各位強迫 我們改變的諸位系胞能夠體諒我們的感受。也希望你們能給予善意的回應。 謝謝! 以下是我們的一些疑問: 1.人數少的家族還可以選擇要併家或是不併家,但是我們人數多的家族 連家族名稱的保留與否連決定權都沒有,請問這樣的對待是否公平? 2.關於少數人之權利應該只由相關當事人去討論,如:要不要併家就由 那幾家自行決定,那關於我們家的家族名稱(也是少數人的權利阿) 為什麼是交由在場所有會眾決議呢? 3.關於"併家事宜"應該是要通知系上所有的32家吧,今天的決議根本 沒有徵詢各家家長的意見,讓我們家的家長感受到了不被尊重,請 問在做出決議前為什麼不先通知各家家長呢?? 關於第三點希望不要聽到的理由是時間緊迫,若是今天期末大會來不? 不也還是可以舉行臨時會員大會,或是下學期期初大會在討論嗎? 第32家家族成員及大四監委 鄭佳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1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