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king (同學們 請叫我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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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政大清潔工公共論壇 心得
時間Fri Jan 11 09:49:20 2008
一開始 中午到行政大樓前現場後
梁言就拿個牌子給我 叫我幫忙拿 之後又被叫去幫忙發傳單
XDDD 我不是主辦單位的人阿~~
然後姿華開始在台上大聲呼籲同學參加 共同關心此事
我們也盡力發傳單 不過大部分同學還是走過去就算了
之後又有幾位聲援人士上台 我一開始就覺得某人很眼熟
感覺好像在前環評委員文魯彬被打的影片中看過 似乎是綠黨秘書長潘翰聲
結果他不久後就被請上台 果然是他~
有一位是人民火大聯盟的柯逸民 (立委參選人) 講得憤慨激昂~
然後是政大的學生們 社會系 經濟系 勞工所都有上台
力穎講的聲嘶力揭阿~~都破音啦~~
這時候 副校長出來講話 一開始講了一些無關的官腔被嗆~XDD
然後又不講重點 一直說要把契約書拿回去 說要研究研究~
勞工所的人嗆的好”你之前沒看過這六點訴求嗎? 是要帶回去收藏嗎?”
副校長說他看過 只好說 他無法下決定 只能去找校長 回頭就走了
然後大家就要走進去行政大樓找校長~
姿華說要繞行一圈後再去校長室 結果怎麼走到旁邊的斜坡就上去了 XDD
佳男還在一旁擔心地說這樣會不會怎樣
我說”怎麼會 學生本來就有走進行政大樓的權力阿 我又不是走進去破門而入”
不過回頭看看 大部分圍觀的人還是沒有動作阿 在原地不動
原來他們是看戲的 哈哈 而且馬上有位清潔工阿姨出現在當場
不斷地澄清說老闆很好 沒有虐待勞工 我們都是志願在周六加班的
因為週間有學生在校園 有些地方難以做大範圍的清理
所以他們覺得這是自己的工作 願意在週六上午來工作 乍看之下合理 實則不然
因為並沒有這樣子 他們在週間就一天上不滿八小時 每天還不是超時工作
週六增加的工作 本來就要改加班費或者是提供補休阿~
並沒有因此降低週間工作量 如果照她的說法 應該要降低週間的工作量
配合週六上午 不超過合法規定的四十小時 但並不是如此吧
勞動時間依然超過四十小時 該給加班費或是補休阿~
難道說清潔工是責任制嗎 不是工時制嗎
如果是責任制 只拿最低薪資的責任制還真慘阿...
回到現場 我們走到行政大樓門口 教務長蔡連康出來 強調同學可以見校長
但是不可以帶擴音器與麥克風 好 學生答應後 就進去了
思華在七樓的會議室等我們(他早就準備好了不敢出來因為要在自己的場子才有膽
願意進去的學生是少數 不超過五十人
校長一開始就說會把這議題放進校務會議 是他的施恩
因為佳瑋的臨時提議完全不完整 是他在意這議題 才會納入討論的
然後就進入兩邊的論戰了
校長不斷強調說 政大校方沒有調查權力 只能請勞工局 不然法律上站不住腳
這點讓我感到困惑 那種子社與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的聯合新聞稿中
那份薪資分析單是啥? 如果學校只是給一筆錢給廠商 不看廠商要用多少人力
那怎麼會有分析單? 該分析單明確指出運用人力及工資 確實有108人
但也正如法學院院長所講的 我們不清楚分析單這東西在契約中有怎樣的效力
所以這還有待解釋~但我想 如果是承攬的部份 政大沒有契約? 要找清潔公司要?
我想是不是校長不斷說的要透過勞工局找的文件
是否是關於清潔公司與清潔工的契約呢?
不過我蠻認同法律上站不住腳這一點 以前在法扶實習過 知道要告人要有證據
如果只是學生自己提的 怕會不容易有公信力 有些兩難….
就這一點而言 最後佳瑋提出說那勞工局要在2/18前提出調查報告
不然就要去告貪污與瀆職 但校長對此沒有正面回應 所以並沒有達成共識
校長也強調說 以承攬制來看 舉例來說 程式設計師可以在限定給的100小時內
完成工作 而且只花60小時 那是很了不起的 一樣會給滿100小時的錢阿
但校長此言差以 第一 校長舉例是任務導向的工作 那給的不是時薪
是完成任務的薪水 清潔工是任務導向的嗎? 掃完地 清完垃圾筒 可以先走?
第二 這樣的邏輯來看 用越少人完成工作越好? 這批少少的僱員被操到死?
校長因為舉例錯誤 似乎講不過去了 就不敢再說承攬制
而強調今年新約是加入派遣制的精神 這樣的改變當然是值得鼓勵的
但也不敢再說承攬制很好啦 XDD 而且校方對於道歉這一點一直不承認
但我很明確地聽到校長說對於過去五年的舊約上面 沒有註明勞動權益的部份
是”學校有些疏失” 這句話是他講的 不是我說的 有疏失還不道歉??
不過回過頭來看 不要只批校長 種子社與勞動九五聯盟也有問題
第一 這點讓我有些生氣 因為種子社與勞動九五聯盟當天的聯合新聞稿上面
六點連署訴求與之前的不一樣 有更動!
原本的第六點是請校方研擬直接聘僱的可能性不見了!!
原有的第四與第五點向下移 新增的第四點是建立合理合法的勞務採購契約
之前沒有這東西的! 我覺得這應該要解釋一下吧
當學校有一千五百人聯署聲援這些訴求 怎麼可以在大家簽完名後更改呢?
雖然說不是改很多 但是如果有人很堅持想看到直接雇用呢? 怎麼不見了?
第二 會議進行到某部分時 很多人強調思華看到這些清潔工
都沒有發現他們很辛苦嗎? 校長怎麼可以視而不見
校長澄清說沒有清潔工向他反映阿 他們就說清潔工如果反應 是不是隔天就走路?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一方面說清潔工哪敢反映 一方面又要校長主動詢問?
校長問了 他們不敢反應還不是一樣?
而且會議重點是在校長平日關心清潔工與否嗎? 這些論點拿來批我一樣行得通阿
我沒有看到此次活動前 我也不會主動去關心清潔工阿~
那是不是我也該被罵一下?? 這是重點嗎??
不過學校不斷地說服務滿意度有80%..可笑 這與維護勞動權益有啥關係?
那表示他們的服務好 清潔工很認真工作 不代表他們沒有被剝削!!
而且政大不是說要當亞洲哈佛~以八成滿意度就OK嗎? 有沒有想過剩下那兩成?
是不是因為雇員不足造成的? 是不是僱到規定中的人數就可以增加表現?
政大不是要追求卓越嗎? 怎麼就這樣停步不前?
後來校長就說他還要去接待外賓 那我們也要去上課 就散會了
然後結果目前為止是沒有共識~ 校方的態度就是等關懷小組以及勞工局的調查~
我個人感覺..學校只想息事寧人 能拖就拖 拖到大家都沒熱情了
他就贏了 一切恢復原狀 當官的一樣當官 賺錢的一樣賺錢
而且感覺校長不斷地在化約問題 明明沒有解決 他就要說
"那我們現在討論的就是兩個主題...."
"那更簡單了 我們現在就是討論這個OOXX"
明明歧見沒有解決 他就視若無睹 一直再規避問題 簡化成他想要的
這樣要怎樣感覺到學校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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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king 來自: 140.119.143.15 (01/11 09:52)
推 lazysmay:謝謝思偉的心得分享....很棒..^_^~ 01/11 12:40
推 chindk:謝謝思偉 可以借我轉嗎? 01/11 18:39